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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08-07-16   来源:平顶山市环保局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为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平顶山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安全受到危害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遵循以下原则:

  (一)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宣传普及环境应急知识,不断提高公众环境安全意识。建立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二)部门合作。市环保局各部门按照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不断提高我市的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三)分级负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实施分级控制、分级管理。不同等级的突发事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和响应。

  (四)快速反应。不断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贮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依靠科学,加强科研指导,规范业务操作,实现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二、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平顶山行政区内发生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所造成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包括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放射性污染源以及核、生物化学等方面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4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一类、二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一类、二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三)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三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四类、五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应急机构及主要职责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专家咨询组、前方指挥所、各应急分队。有关机构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环保局副局长、总工程师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急处理工作的组织指挥;应急状态下组建前方指挥所,确定前方指挥所负责人及成员;根据应急任务及有关情况下达预备命令,启动相应的应急分队;根据前方指挥所报告批准应急终止。

  (二)应急办公室

  主任由市环保局主管环境监察的副局长担任,成员有: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污染控制科科长、环境监测站站长、局办公室主任等。应急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

  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应急处理工作的协调和管理事务;准确及时的记录应急处理过程;负责对各类公告、公报、通报、通令、通知及重要指示的收集整理;将调查和确认结果,报告市政府、省环保局、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对应急器材、通讯、交通、医疗保障等的计划审批和落实;负责应急培训、演习等的组织实施。

  (三)专家咨询组

  组长由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担任,成员有环境监测专业人员、环境评价专家、危险化学品专家、环境评估专家、防化专家等。

  主要职责:协助应急指挥所研究、分析事态,提出应急措施和建议,对应急方案作出决策咨询;对应急处理进行现场技术指导;进行事件后果评估,确定事件级别。

  (四)前方指挥所

  指挥由市环保局主管环境监察的副局长担任,成员有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环境监测站站长、污染控制科科长等。

  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担负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听取应急先遣分队的汇报,了解污染事态的发展趋势,征求专家咨询组意见,正确指挥、调度到达现场的各应急分队展开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将应急处置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确认应急终止时机,上报领导小组批准应急终止;向各应急分队下达应急终止命令,指挥各分队撤离。

  (五)应急先遣分队

  分队长由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担任,成员由环境监察支队有关执法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掌握基本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及前方指挥所;配合现场有关部门划定警戒范围,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给的其他任务。

  (六)应急监察分队

  分队长由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担任,成员由环境监察支队有关执法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协助有关部门搞好人员疏散、隔离和警戒;负责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提出处理建议;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给的其他任务。

  (七)应急监测分队

  分队长由环境监测站副站长担任,成员由环境监测站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现场监测的布点、采样、化验分析;鉴别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浓度、危害特性;预测可能产生的影响结果,提出减轻危害的技术措施;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对发出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给的其他任务。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机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4个等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二)应急响应程序

  对一般环境事作(Ⅳ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市环保局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根据发生事件的性质立即派出各应急分队,并保持与各应急分队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2、成立前方指挥所,指挥、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3、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4、根据专家组的建议,为各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5、当超出市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市环保局及时请求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省级应急预案,并配合执行。

  (三)部分化学品泄漏和污染发生时应采取的应急处置

  1.一氧化碳污染事故

  一氧化碳主要来源于冶金工业的炼焦、炼钢、炼铁、矿井,化学工业的合成氨、合成甲醇,碳素厂石墨电机制造等汽车尾气、煤气发生炉以及所有碳物质的不完全燃烧等。

  应急处置:首先切断气源;急性中毒患者,应立即脱离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解开领口,保持呼吸道畅通;救援现场应采取个人防护措施,戴供氧式防毒面具或一氧化碳防护口罩等,现场禁止使用手机或产生电火花的器具等。

  2、氨污染事故

  氨是一种强烈的刺激性气体,比空气轻,属于低毒类,急易挥发。在石油精练、氮肥工业、合成纤维、鞣皮、人造冰、油漆、塑料、树脂、医药以及制造氰化物中都有氨的使用和排放。

  应急处置:首先切断气源;急性中毒患者,应立即脱离现场,给氧气吸入;皮肤污染和灼伤,用大量清水及时冲洗,再用稀硼酸溶液洗涤。救护现场应采取个人防护措施,戴供氧式防毒面具。

  3、氯气污染事故

  氯是一种强烈的刺激性气体,比空气重。主要用于冶金、造纸、纺织、染料、制药、农药、橡胶、塑料及其它化工生产的氯化工序,并用于制造漂白粉、光气、颜料,以及饮用水的消毒等。

  应急处置:处理含氯废气或废水,可用石灰或氢氧化钠做吸收液;急性中毒者须立即移到新鲜空气处静卧,注意保暖并松解衣带,给氧吸入。救护现场应采取个人防护措施,戴供氧式防毒面具等。

  4、氯化氢污染事故

  氯化氢易溶于水。主要用于制造氯化钡、氯化铵等。对眼和呼吸道黏膜有较强的刺激作用。在泄露事故中可引起急性中毒。

  应急处置:首先切断气源,急性中毒者应脱离现场,给氧气吸入;皮肤污染和灼伤,用大量清水及时冲洗。

  5、氰化物污染事故

  氰化氢主要用于电镀业(如镀铜、金、银等),采矿业(如提取金、银),制造各种树脂。氰化氢主要经过呼吸道吸入而中毒。初闻到氰化氢时有不同程度的刺激作用,口内有苦杏仁味,口舌发麻,接着头疼、胸闷、呼吸困难、身体不支、意志消失、强直性痉挛,最后全身麻痹以至死亡。

  应急处置:首先切断气源,将泄漏露气体送至通风橱或将气体导入碳酸钠溶液中,加等量的次氯酸钠,以6mol/L氢氧化钠中和,污水放入废水系统做统一处理。

  含氰化氢的液体泄漏时,首先切断泄漏源;将泄漏物倒入大量水中,加入过量次氯酸钠或漂白粉,放置24小时,确认氰化物全部分解,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处理。污染区用次氯酸钠溶液或漂白粉浸泡24小时后,用大量水冲洗,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处理。

  氰化氢引起的火灾,用雾状水灭火,禁止使用酸碱灭火器。救灾人员须穿戴供氧式防毒面具及全身防护服。急性吸入中毒者,立即脱离污染区,脱去受污染的衣着,在通风处安卧、保暖。

  6、苯污染事故

  苯是一种无色具有特殊芳香气味的液体,是煤焦油分馏或石油的裂解产物。苯具有易挥发、易燃的特性,苯蒸气有爆炸性的特点,苯化合物为强烈致癌物质。

  应急处置:发生苯泄漏,有大量苯蒸汽存在的地方,应立即切断一切火源,无关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大量苯泄漏地面时,应立即在四周堆积沙土、泥块阻断苯液的蔓延、扩散。操作人员须佩带防毒面具、手套,将漏液收集在适当容器内封存,再用沙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并转移到安全场所。

  苯进入水体,立即构筑堤坝,阻断污染水体流动,然后再做必要处理。

  苯进入土壤,应立即将被污染土壤全部收集起来,转移到空旷地带任其挥发。

  中毒人员应立即转移到通风安全的地方,脱去沾染的衣服,清水漱口,大量饮水,立即送往医院。

  一旦发生火灾,立即用干粉、二氧化碳或泡沫灭火器灭火。用水灭火无效,反而有可能导致苯随水扩散。

  7、甲苯污染事故

  甲苯是煤焦油分馏或石油的裂解产物。人在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的甲苯时,可出现头晕、头痛、恶心、胸闷、乏力、意识模糊等症状,严重者可致昏迷以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长期接触一定浓度的甲苯会引起慢性中毒,可出现头痛、失眠、精神萎靡、记忆力下降等症状。

  应急处置:甲苯易燃,事故现场严禁明火、火花和吸烟。一旦发生火灾,可使用干粉、二氧化碳或泡沫灭火器灭火,并可用水冷却容器。

  进入事故现场,需配戴供氧式防毒面具和防护手套。将泄露在地面的液体收集在适当容器内封存,用砂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附残液,转移到安全地带。

  大量甲苯洒在地面上时,立即用砂土、泥块阻断液体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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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苯进入水体,立即构筑坝,阻断污染水体流动,然后再做必要处理。

  甲苯进入土壤,立即收集被污染土壤,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任其挥发。

  中毒人员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安全地带,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清水多次清洗污染皮肤,清水漱口,大量饮水,催吐。

  加强现场通风,加快残存液的挥发。

  8、苯乙烯污染事故

  苯乙烯为无色透明液体,常温下具有辛辣香味,易燃,难溶于水。苯乙烯溶于甲醇、乙醇等溶剂中。在空气中允许浓度为0.1ml/l。浓度过高、接触时间过长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在高温下容易裂解和燃烧。苯乙烯蒸汽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应急处置:苯乙稀易燃,事帮现场严禁明火、火花和吸烟。一旦发生火灾,用干粉、二氧化碳或泡沫等灭火器灭火,并用冷却容器。

  苯乙烯泄漏时,首先阻断泄漏源。救援人员戴防毒面具、手套收集漏液,用砂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附残液,并转移到安全场所。

  苯乙烯进入水体,立即构筑堤坎,阻断污染水体流动,然后再做必要处理。

  中毒人员应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安全地带,脱去污染的衣服,冲洗污染皮肤,用大量水冲洗眼睛,淋洗全身,漱口,大量饮水,催吐。

  加强现场通风,加快残存苯乙烯的挥发并驱赶蒸气。

  9、硝基苯污染事故

  硝基苯是有机合成的原料。在水中具有极高的稳定性。其密度大于水,进入水体的硝基苯会沉入水底,长时间保持不变。所造成的水体污染会持续相当长时间。硝基苯的沸点较高,自然条件下的蒸发速度较慢,与强氧化剂反应生成对机械震动很敏感的化合物,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倾翻在环境中的硝基苯,会散发出刺鼻的苦杏味。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急性中毒有头痛、头晕、乏力、手指麻等症状;严重时可出现胸闷、呼吸困难、心悸,甚至心律紊乱、昏迷、抽搐、呼吸麻痹。慢性中毒可有神经衰弱综合征。

  应急处置:硝基苯易燃,在发生硝基苯泄露事故现场,严禁明火、火花和吸烟。

  当硝基苯洒在地面时,立即用沙土、泥块阻断漏液的蔓延,配戴好面具、手套,将漏液收集在适当的容器内封存,用砂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并转移到安全地带。

  硝基苯进入水体,立即构筑堤坝,阻断污染水体流动,以免污染扩散。

  硝基苯进入土壤,立即仔细收集污染土壤,转移到安全地带。

  人员中毒,应立即脱离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脱去污染的衣服,用大量的水冲洗皮肤,漱口,大量饮水,催吐。

  一旦发生火灾,用大量水和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

  接触硝基苯的人员严禁饮酒,以免加重加速毒性作用。

  加强通风,驱赶硝基苯蒸气。

  10、酸性物质污染事故

  (1)盐酸

  盐酸为氯化氢气体的水溶液,纯盐酸无色。易溶于水,有强烈的腐蚀性。浓盐酸在空气中发烟,触及氨蒸气会生成白色云雾。

  应急处置:泄漏时戴隔离式的防毒面具收集漏液,用碱中和,再用大量水冲洗。含盐酸的废料用碱—石灰水中和,生成氯化钙,用水稀释后排放。

  (2)氢氟酸

  氢氟酸是氟化氢气体的水溶液,为无色透明至淡黄色冒烟液体,有刺激性气味,为弱酸。可经皮肤吸收,氢氟酸酸雾经呼吸道吸入。对皮肤有强烈刺激性和腐蚀性。氢氟酸中的氢离子对人体组织有脱水和腐蚀作用,也可经皮肤吸收而引起严重中毒。

  应急处置:处置人员需戴隔离式防护面具收集漏液,用沙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用过量石灰水中和,析出的沉淀物填埋处理或回收利用。上清液稀释后排入下水道。

  皮肤接触后立即用大量流水作长时间彻底冲洗,尽快地稀释和冲去氢氟酸。

  (3)硝酸

  纯净的硝酸为无色液体,易挥发,有刺激性气味,98%以上的硝酸会产生“发烟”现象,具有不稳定性和强腐蚀性。

  应急处置:处置人员需戴隔离式防护面具收集漏液,用碱中和,再用大量水冲洗。含硝酸的废料,用纯碱-消石灰溶液中和,生成中性的硝酸盐,用水稀释后排放。

  (4)硫酸

  纯硫酸是无色油状液体,是一种高沸点、难挥发的强酸,易溶于水,能以任意比与水混溶。浓硫酸溶解时放出大量的热,还具有吸水性、脱水性和强氧化性。

  应急处置:处置人员需戴隔离式的防护面具收集漏液,用碱中和,再用大量水冲洗。中和时要注意有发热现象和酸液飞溅。把废料缓慢加入到纯碱液-消石灰溶液中,不断搅拌中和。

  (5)磷酸

  磷酸为无色透明或略带黄色稠状液,易溶于水和乙醇,属中性酸,具吸湿性。用于制造各种磷酸盐,大量用作电镀抛光剂、钢铁防锈剂、印刷工业去污剂、 有机合成催化剂,广泛应用于洗涤剂、涂料、医药、水处理、金属表面处理、橡胶、饲料、建材、塑料添加剂、食品等工业。

  应急处置:处置人员需戴隔离式的防护面具收集漏液,用碱中和,再用大量水冲洗。把废料加入到碱液-石灰水中,不断搅拌中和。

  11、碱性物质污染事故

  氢氧化钠液态为无色或淡蓝色液体,有滑腻感,呈强碱性,对皮肤、织物等有强腐蚀性;固体烧碱为白色,微呈淡蓝色,易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变为碳酸钠并发生潮解,易溶于水。广泛用于造纸,有机合成、化工、纺织、人造丝、医药、冶金、精练石油、制皂、提炼煤焦油等。

  氢氧化钾俗称苛性钾,为白色半透明晶体或非晶态粉状物,很易潮解;微有引起呕吐的气味、强辣味,腐蚀性很强,易溶于水并放出大量的热,具有强碱性。

  应急处置:当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泄漏后,用等量酸中和,再用大量的水冲稀后排放。

  12、三氯甲烷污染事故

  三氯甲烷为无色透明重度液体,易燃、易挥发,有特殊气味,微溶于水,与醇、醚、苯、石油醚等有机溶剂能以任意比例混溶,在空气中易氧化。用于氟碳致冷剂、氟塑料、聚四氟乙烯等的原料。

  应急处置;当发生污染事故时迅速用土、沙子或其他可以取到的材料筑成坝以阻止液体的流动,然后将液体收集到合适的容器中。

  三氯甲烷进入水体时,立即筑坝以阻断污染水体流动。

  三氯甲烷进入土壤时,要及时收集含三氯甲烷的土壤。

  三氯甲烷进入眼中,立即用水冲洗;如接触皮肤,迅速用肥皂和水清洗干净;如大量吸入蒸气,立即移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供氧吸入;如误被吞服,需催吐、洗胃;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救治。

  在处理过程中不要用铁器。操作人员应戴上防毒面具或其它防护设备。

  13、氯乙烯污染事故

  氯乙烯易燃,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30000ppm时有严重的爆炸危险,温度升高时,能发生聚合作用,并能使容器破裂。气体重于空气,能扩散到相当距离外的火源处点燃,引起火灾。其着火时热分解产物有氯化氢、光气、一氧化碳等剧毒物品。

  应急处置:当发生火灾时,首先切断气源,再用水喷洒暴露在火中的容器,使之保持冷却。

  可将含有氯乙烯的废弃物溶于可燃溶剂,在备有复燃室和涤气器的焚烧炉中焚烧。

  发现急性中毒时,立即移离现场,呼吸新鲜空气,静卧、保暖、松衣,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和输氧。

  如液体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皮肤接触液体或被液体污染,用大量清水冲洗;用肥皂和水将身体污染部位洗涤干净。

  14、溢油污染事故

  当发生溢油事故时,立即关闭产生溢油事故的各种阀门,停止向破裂的管线输油,及时修补原油的渗漏处。

  应急处置办法:

  (1)用漂浮式围油栏,气泡型围油栏或化学型围油栏将水面上的油污围在一个较小的范围里,使油层变厚,用机械方法清除。

  (2)将吸附剂直接撒在油膜表面,吸附油后,再用网、手、铲或筛子等工具回收。此方法适于水域的小量溢油,以及栈桥、船码头等地使用。

  (3)用消油剂将油分散于水中。

  (4)用沉降剂将油吸附后一起沉降到水的底部。

  (5)将凝油剂均匀地洒向溢油表面,经过一段时间后,使溢油的粘度增加,与溢油形成块状物,打捞回收。

  (6)用燃烧办法烧掉溢油。

  六、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方式与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3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七、信息发布

  市环境保护联席会议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八、安全防护

  (一)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二)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九、应急终止

  (一)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二)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相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市政府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三)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环境应急指挥部门指导有关部门及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2、应急结果评价应由应急办公室组织实施。

  评价的基本依据:应急过程记录;各应急分队的总结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掌握的其他应急情况;应急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公众的反映等。

  得出的主要结论包括:事件等级;应急任务的完成情况;是否符合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总要求;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仪器设备的使用、应急响应是否与应急任务相适应;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置是否科学合理;发布的公报及公众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时机是否得当,对公众心理产生了何种影响;成功或失败的典型事例;需要得出的其他结论等。

  3、根据实践经验,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4、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对应急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十、应急保障

  (一)装备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的配备,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范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二)通信保障

  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环境应急指挥部门和现场各专业应急分队间的联络畅通。

  (三)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对各大中型化工等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进行组织和培训,形成环境应急网络。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四)技术保障

  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建立环境应急数据库,建立健全各专业环境应急队伍。

  十一、宣传、培训与演练

  (一)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编印、发放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公众防护“明白卡”,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二)加强环境事件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三)按照环境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十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二)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阻碍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