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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有机化工厂是1965年建厂的大型国有石油化工企业,其生产过程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特点。进入2004年以来,许多石化企业事故频发,所发生的事故绝大部分是由违章造成的,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带来了启示。经统计分析:自1965年建厂以来,该厂共发生大小人身伤害事故839起,其中因违章引起的事故765起,占事故总数的91.18%。分析表明,教育职工争做遵章守纪的模范已成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课题。为了让全厂职工认清违章危害、减少违章行为、杜绝安全事故、提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观念,一季度该厂安全环保科在全厂范围内开展了违章自查自纠活动。全厂职工通过认真学习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深了对制度的理解,并对照自己的日常工作,找出了违章行为,并加以纠正。安全环保科在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补充和整理后,汇总出了10大项77种违章行为。具体如下:
一、工艺操作方面
1.职工责任心不强,巡检不到位,不按时巡检和做记录只为拨牌而巡检;
2.设备开停车时不严格执行程序,图省时、省事,不按要求开关阀门;
3.交接班不到位,不按时进行,间接交接等造成信息不畅;
4.长期停用或备用的设备重新投入使用时不盘车,造成设备损坏;
5.生产中不检查阀门的状态就进行操作,造成跑料、串料等事故;
6.在现场搞卫生时用水冲设备,使电机进水,损坏电机;
7.防爆部位不按规定使用铜制工具或使用未经许可的自制工具;
8.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洗和加油等操作
9.在工作岗位上打闹、嬉戏等;
10.个别操作人员对设备的原理不清楚,
二、劳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方面
1.机加工时不戴防护镜,戴手套作业;容易误操作。
2.在特殊作业时,因时间紧或缺少防护用品就不佩戴劳保用品作业;
3.进现场不戴安全帽(手拿着)或临时进现场图省事不戴安全帽;
4.在使用少量有毒、危险物料时,图省事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5.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焊工不穿专用焊工服,现场操作人员穿短袖衫等;
6.夏天有的职工趿拉着鞋,操作中或上下楼梯时易出危险;
7.长发职工在现场作业时未把头发盘到安全帽里;
8.现场部分职工配戴安全帽不规范,不系带;
9.易燃易爆场所不穿工作鞋;
10.滤毒罐用后不记录使用时间,造成滤毒罐超过规定使用时间后仍在使用的现象;
11.有的分析人员在操作时不穿白大褂;
12.使用砂轮作业时不戴护目镜;
13.使用空气呼吸器之前,未检查压力表及报警哨。
三、动火作业方面
1.在危险性相对较小的场所动火时,该有的安全措施末完全落实,缺手续或条件不具备就作业;
2.现场作业的乙炔瓶与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能保证,作业人员意识不强;
3.气瓶漏气或无阻火器,压力表、减压阀失灵,为省时省事,个别人照常使用;
4. 虽有动火证,但不分地点随意动火,个别人安全意识
5. 监火人不坚守岗位;临时有事擅自离开监护现场;
6. 监火人在看火现场不戴监火标志;
7. 在火票上签字时未到现场落实安全措施;
8. 个别易燃易爆场所配备的灯具或风机不防爆。
四、登高作业方面
1.大风、大雨等恶劣条件下,进行非必要的登高作业;
2.登高人员有的安全带不挂好或系挂位置不合理等;
3.登高人员作业时携带工具时不带工具袋,上下乱抛物
4.登高时下方无专人监护;
5.搭架子时,木板未固定或仅固定一端。
五、吊装作业方面
1.吊车没有专门的信号、指挥员,旁人随意指挥;
2.吊物时吊件常从人头顶掠过,下边人不躲闪,对危险性预见不足;
3.工人随意穿行吊车天井;
4.吊装作业前,末对吊链、吊链盒及吊钩等进行检查。
六、电气方面
1. 焊接时,图省事、就近随意乱接把线;
2. 电焊把线老化、一次线过长,把线破损还继续使用;
3.用湿手开电源开关;
4. 带电检修设备;
5. 易燃易爆场所使用不防爆的手电筒;
6. 临时用电的电线使用后未及时拆除;
7. 电动葫芦不用时未停电;
8. 使用电钻、砂轮等手持式电动工具前不按规定进行检查。
七、施工检修管理方面
1.在抢修时,为抢进度不按规定办理票证;
2.由于车间技术人员之间及其与施工检修人员之间的协调、沟通不到位,有时会造成信息不畅通,以至最终引发事故;
3.施工中发现与预想的情况有重大不同时,仍按原方案实施施工检修;
4:进入设备作业时监护人不能与设备内人员保持畅通联无必要的通讯工具;
5.有的重要施工项目事先未制定较为详细的安全施工方
6. 安全技术交底有的过于简单,流于形式;
7. 为图以后拆装省事,经常拆动的常压设备紧固螺栓不全;
8.装卸工为省时省力野蛮装卸高压气瓶。
八、安全培训教育方面
1.应急预案演练不够;
2.有的班组安全活动流于形式,效果不好;
3.外来工管理不规范,外来人员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
4.实习生未取得上岗证便独立上岗操作。
九、交通安全管理方面
1.厂内车辆超速行驶;
2.生产区内机动车图方便,随意穿行,无视警示牌;
3.叉车载人行驶;
4.厂内骑自行车车速过快,还有逆行现象;
5.外厂车辆有的不按规定地点停放,影响交通;
6.一些横穿马路的管廊没有限高标志;
7.在厂内铁路专用线调车时,经常有自行车和行人穿行铁路和道口。
十、其它方面
1.在生产区接打手机,把手机带人生产区;
2.各类气瓶混放、间距不够;
3.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如焊工、叉车司机等;
4‘厂内职工经常把打火机、香烟带在身上,带人生产区;
5.在紧急开停车处理时忽视安全,违反规定走捷径;
6.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虽然违章,但下级又不能不听;
7.安全附件损坏或运转不正常,得不到及时处理或更换;
8.实验用试剂有混放现象,有的试剂未标出危险性:
9.实验用VAC单体(易燃易爆物质)的储存和使用,习惯用塑料桶,不符合要求;
10.在需处理危险废料的包装上未标明其危险特性,易使处理人员在操作时发生危险。
为使全厂职工进一步认清违章行为的各种形式和危害;在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当中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章行为,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该厂将上述违章行为通过厂报、广播、局域网等载体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另外,在安全月期间,还将上述违章行为制作成图文并茂的KD板,并在全厂各装置巡回展出,此举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的遵章守纪观念,提高了安全意识,成效十分显著,为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摘自:《化工安全与环境》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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