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重庆市从机构和制度建设入手,变革监管方式,建立起一整套长效机制,成果相当明显,去年全市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较上年增长了5个百分点。
重庆市是我国最年轻的直辖市,建设任务非常繁忙,而拥有4000多家施工企业,150万从业人员的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又比较薄弱。面对严峻的形势,该市建委提出,一定要把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把优秀干部调到安全生产第一线。2003年,将市安全总站从市安全质监总站分离出来单独设置,编制30人,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目前全市42个区县建委全部明确了安全监督机构并配备了相应的专职监管人员;50%的区县成了专门的安监站。今年,该市建委还把尚未配置专门机构和相应数量的专职监管人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范围。与此同时,该市相继完善了安全例会、安全督查、情况通报、应急救援、施工现场观摩、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等六项制度。
对于大检查这个长期以来沿用的主要监管方式,该市进行大胆改革,从告知性的检查转变为巡查、暗访,并采用及时曝光、全市通报和行政处罚的方式。通过曝光一批、处罚一批,达到震慑和促进作用。去年下半年以来,尝试每月对11个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巡查、暗访,严格打分考核,依次排名,并形成每月通报制度。此举引起了市长的高度重视,已经纳入每月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目标考核与通报的内容。目前,各区对通报结果的处理是:本地区差的工地被通报一次,建委主任向区里作书面检查;通报两次,建委集体作书面检查;通报三次,分管主任辞职。(梁惠成)
(摘自:《中国安全生产报》200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