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
柳州市安全生产阳光执法的指导思想是为人民服务,以《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转变执法人员的执法观念,树立执法为民,切实为纳税人办实事、办好事为核心内容,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增加执法过程的透明度,树立公正、公平、公开的执法形象。
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
通过阳光执法活动,将普法与执法有机结合,最终达到“三提高”的目的:即提高全体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监人员执法素质,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具体内容
开展阳光执法活动,一是在全市普遍宣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增强人们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的意识;二是以控制重、特大事故为核心,开展专项安全整治活动,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保一方平安,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三是促进全市安监系统执法人员进一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四是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执法过程的透明度,创造文明执法氛围;五是最终实现执法为民、切实为纳税人办实事的目标。
工作原则
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增强执法过程的透明度为主攻方向;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转变执法人员的执法观念为目标;围绕执法为民,切实为纳税人办实事,确保执法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一切从实际出发,开展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活动。
统一部署,分级实施
柳州市安监局制定全市安监系统的阳光执法活动方案。各县(区)安监部门按照市安监局制定的《柳州市安监系统阳光执法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县(区)实际的阳光执法活动方案,并根据县(区)实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广泛发动,全面参与
柳州市安监局邀请市公安、司法、监察等部门和市总工会共同参与到安监系统阳光执法活动中来,广泛发动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者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专家、广大从业人员共同参与阳光执法活动。各县(区)安监部门也要组织有关部门、有关安全管理专家、从业人员广泛参与阳光执法活动。
实施内容
阳光执法活动以实施“广泛深入宣传,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执法监督,转变工作作风,防范重、特大事故”为核心内容,开展四项重点工作。
加强自身建设,转变机关作风
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夯实基础工作为主要内容,强化业务管理,市、县(区)安监部门依据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的模式,科学合理地制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每项管理人员的职责、办事程序和考核制度;以“六个一”(一张笑脸欢迎、一声亲切问候、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茶相待、一份真挚热情、一个圆满结果)为主要内容,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认真对待群众的来访、来函、来电,对群众的每一个投诉,都有调查结论和反馈意见。
实施政务公开,透明办案
柳州市安监局各科室、各县(区)安监部门将工作职责、办事、办案程序、执法程序等上墙并对外公开,同时公开举报、投诉、监督电话,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主动邀请有关监督部门参与办案或执法的全过程;有计划地组织一些办案听证会,邀请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参加,共同参与案情讨论,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办案水平;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重大危险源点,发动群众参与对重大危险源的跟踪监控和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提高职工群众的“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意识,预防重、特大生产事故的发生。
开展公正执法大讨论活动
市、县(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公正执法研讨会,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的问题,强化执法纪律,规范执法监督,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和自查总结,及时严肃处理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通过执法维护安全的社会局面,促进经济发展。
加强学习,实施“走出去”战略
市、县(区)安监部门加强与区内外安监部门的相互学习,有计划地到兄弟执法部门参观学习,引进他们的先进经验;市安监局组织各县(区)安监人员到安监执法先进地区及先进单位进行考察、学习,提高全市安监系统的执法水平。
具体作法
全市性活动
1.召开全市安监局长会议
为做好柳州市安监系统阳光执法活动的宣传和动员工作,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政处罚条例》,并结合柳州市安监工作的实际情况,讨论如何开展全市安监系统阳光执法活动,从而全面启动全市安监系统阳光执法活动。每季度在所辖的县、区召开全市安监局局长会议,形成制度,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政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执法理论水平。 柳州市安监局于2003年初制定并下发了柳州市安监系统阳光执法活动方案,并在全市安监局长会议上进行了传达学习,市安监局向县(区)局提出了落实方案的工作要求,全市六县四区等10个安监部门按照市安监局制定的《柳州市安监系统阳光执法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县(区)实际的阳光执法活动方案,并根据县(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2.举办安全生产专题讲座
邀请国内知名安全产专家到柳州举办专题讲座,加强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开展阳光执法活动。一年多来,已先后邀请了我国著名的安全专家、《安全生产法》的主要起草人、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现国务院参事闪淳昌教授,国家安监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刘铁民教授及自治区安监局副局长郑兆安等来柳州举办了6期安全生产专题讲座,市政府及各部门的负责人、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约2000多人次参加了学习。
3.开展阳光执法示范活动
由市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分别于2003年8月、10月在广西冶金建设公司和柳州市民武建材厂开展了两次阳光执法示范活动,在事故现场召开结案讨论会,对此两家单位发生的死亡事故原因、处理意见和结案结论进行讨论,全市各县(区)安监局派员参加、观摩学习。
4.组织办案听证会
市安监局举办典型安全案例研讨会,邀请各方代表全过程参与。
5.开展阳光办案示范活动
由市安监局在有条件的县(区)组织开展一次阳光办案示范活动。
6.加强监管基础建设
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分级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危险源监控实施方案,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定期修订柳州市重大危险源分布图。目前,柳州市已建立市、县、乡、村四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隐患整改的监控与跟踪。为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完善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已开始建立市、县(区)企业三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系统,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实时监控。
各县(区)活动
各县(区)安监局组织制定本县(区)安监系统阳光执法活动方案,有明确的任务和目标,落实分工负责制和各项措施,并组织开展一至两次标志性活动。
综述
通过开展阳光执法活动,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整体管理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安监机构、执法人员在企业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提高了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消除了全市工矿商贸企业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生产事故,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了柳州的一方平安。
通讯地址:广西柳州市三中路66号 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邮 编:545001电 话:0772-281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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