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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县共有29个煤矿,其中乡镇煤矿28个(含已改制的三泉寺煤矿和果园煤矿),地方国有煤矿1个(即白莲坡煤矿)。29个煤矿中,高突矿井3个,高瓦斯矿井9个,低瓦斯矿井17个。
一、安阳县煤炭安全工作成效与措施
2004年以来,安阳县煤炭管理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全县煤矿应急救援预案,认真落实“一通三防”、“防治水”等规章制度,加大煤矿安全投入,加强现场管理,煤炭安全生产取得新突破。1—8月份没有发生重伤以上的伤亡生产安全事故,煤矿安全生产态势持续稳定,取得了近年来少有的好形势。
1、建立责任制,规范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年初,我局与各有关股室、各产煤乡镇企业办和煤管站签订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监管网络。并结合全县煤矿实际,对全县各类煤矿实行了“局领导包矿,股室、煤管站盯矿,煤管站人员驻矿分工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制度。在各类煤矿停产整顿期间,还实行了由各乡镇政府派“专人驻矿,蹲点看守”制度,杜绝了私自生产现象,确保了矿井安全。为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隐患整改落实到人,我局坚持关口前移,每月召开安全副矿长、煤管站全体人员和产煤乡镇主管煤炭的负责人参加的安全例会,将安全隐患在安全例会上落实到人,落实整改时间和整改效果。到期未能落实到位的,必须说明理由,否则,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确保了煤矿安全生产。
2、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和煤矿安全互联保制度。针对去年全县煤矿事故发生后矿主配合不积极的现状,实行了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保障金制度,同时实行了“自愿协商,三矿一组,互签协议,相互监督,风险共担”的安全互联保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各类煤矿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3、加强煤矿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煤管站的职能。今年以来我们着力加强了煤矿安全管理队伍的建设。年初抽调出3名年富力强、懂专业、精技术的工作人员充实到了煤矿安全股,对基层煤管站的设置进行了调整,煤管站由原来的3个精简为2个,集中监管力量,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煤管站的职能,制定和完善了煤管站管理细则。
4、强化煤矿“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是经常盯住“重点监控矿井”,加大安全设施投入,重点矿井重点抓,提高矿井抗灾能力。今年以来,我局采取重点监拄、分类管理,加大了对重点矿井的监管检查和安全设施投资力度,并严格了检查标准,对凡未安装安全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瓦斯抽放系统和提升防坠装置的一律不准生产。今年以来,全县各类煤矿已完成安全设施投资300余万元,逐步更新完善了“四位一体”的瓦斯综合防治措施和提升运输防坠装置,为煤矿生产安全奠定了基础。二是优化通风系统,确保矿井以风定产。三是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措施,严防透永事故发生,并开展了煤矿探水设备专项检查活动,对全县煤矿探水设备实行了“统一登记,统一打钢印、编号,统一监督管理”办法,狠抓了防治水工作,杜绝了各类透水事故的发生。
5、制定了《安阳县重特大煤矿事故(险情)应急处理求援预案》,为预防事故发生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做好事故后的处理提供了制度和措施保障。
二、安阳县煤炭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通过近几个月深入煤矿企业调查,发观全县煤矿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煤矿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作业措施编制内容简单、无针对性,措施落实不到位,无贯彻记录,图纸资料和实际不符等现象。
2、在防治瓦斯方面,个别煤矿存在瓦斯监控系统运转不正常、无备用主机,井下瓦斯排出无措施,井下探头数量不足,自动监测和人工检查的数据误差较大,工作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对矿井瓦斯日报审阅不严,不能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
3、在防治水方面,部分矿存在井下排水泵无检修设施和井下只有一趟排水管路,个别矿井未能实现水泵并联运行,井下“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制度执行不严格,无探放水记录,矿井水文地质资料不齐全,井下水情不明。
4、在采掘工程方面,大部分矿井还存在巷道变形、断面小,折梁断柱多,安全出口不畅通,局部巷道失修严重,巷道维修存在无安全措施、严重违反安全规程等现象,个别矿井没有真正推行壁式采煤方法。
5、在机电设备方面,部分矿井还没有真正实现双回路供电,双电源因缺少联络开关不能及时切换,电缆铺设不到位,井下主要硐室和设备没有实现双回路、双电源供电,部分安全仪器未按规定进行校验,“一坡三挡”装置失灵或不齐全,提人绞车保护装置不齐全、绞车滚桶缠绳超过规定,井下机电设备存在无接地系统、无管理责任人标牌、部分机电设备失爆,机电设备检查维修技术档案不规范、检查记录不真实、流于形式。
6、在通风方面,部分矿井还存在通风系统不可靠,未进行反风演习,井下通风设施不安全,主要风门不联锁、风门漏风、无风门传感器,局扇选型及安装位置不合理,井下工作地点风量小,矿井测风人员缺乏,无能力也未按规定进行测风。
7、在人员素质方面,由于小煤矿职工流动性大,素质较低,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少,得不到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还存在着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8、在安全投入方面,虽然近年来全县煤矿加大了安全方面的投入,但由于历史欠帐多,部分煤矿还存在“一通三防”、防突、机电设备保护、安全保护设施,特别是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方面投入不足。
9、在安全监管方面,全县煤矿还存在着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煤管站专业技术人员少等观象,虽然煤矿监管人员兢兢业业,但限于人员问题,监管方面仍显薄弱。
三、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1、根据《安全生产法》第9条规定,全县应迅速建立安全奖励基金,对在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者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根据《安全生产法》第68条、《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决定》(国务院302令)第7条等有关规定,结合《安阳县重特大煤矿事故(险情)应急处理求援预案》,我县应尽快设立煤矿事故险情求援基金,为预防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做好善后处理,提供制度措施和资金物资保障。
3、应健全煤矿监管机构,充实监管人员,尤其是配齐配足一线煤管站工作人员,保障煤矿监管人员经费,配齐装备,加强培训,提高待遇,充分发挥煤矿监管人员特别是煤管站的安全监管作用,提高煤矿安全监管水平。
4、全面推行安全副矿长、技术副矿长安全特派员“委派”制度,提高我县煤矿的现场管理水平,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大安全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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