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石油作业是高风险作业,据《世界海上石油作业事故数据库》记载,从1970-1997年间,全球发生事故3431起,其中翻沉事故153起,死亡1285人,事故频率按1000平台年发生的次数计,在1970-1979年为9.38,1980-1997年为6.56,海难中的特大事故7起,其中包括在中国海域发生的2起。即1979年11月25日渤海2号钻井平台翻沉死亡72人;1983年10月25日发生在南海的爪哇海号(Javasea)钻井平台翻沉死亡81人。这两起事故主要原因均为缺乏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程序和应变能力。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从1982年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在海上油气勘探开发生产活动中坚持建立应急计划,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实现了全面的应急管理。
从应急管理到危机管理的转变
2004年以前,中国海油的应急计划、应急程序主要着重于解决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问题,防范的主要风险包括井喷失控;火灾与爆炸;平台失控漂移;拖航遇险、被撞损或翻沉;油(气)储运设施与管线的破损、泄漏、断裂;飞机、船舶遇难;人员重伤、死亡及流行性传染病;硫化氢或其它有害物质泄漏及放射性物质逸散;潜水作业事故;重大溢油事故;自然灾害(包括地震、台风、冰灾等)。
随着2003年“非典”的发生、恐怖主义的活动、生产事故对周边社区的影响、社会的发展以及总公司上下游业务一体化发展等问题的出现,原有应急计划的范围以及层次都在发生变化,满足不了原应急管理的需求。这种情况引起了中国海油高层的高度关注。因此,2004年7月,经过分析整理,参考国务院对应急管理的要求,中国海油编写发布了《危机管理预案》,将预案的范围调整为与企业相关的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不再局限于以往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处理,同时根据中国海油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采取了三级应急响应的管理模式,即总公司、分公司、作业现场。总公司应急响应是场外协调为主,更偏重应对社会影响问题,协调整体资源调用,支持现场应急活动;而分公司、作业现场则主要在于调动自身资源,解决初始反应,特别是事故救援以现场救援为主。中国海油还首次提出了媒体信息沟通管理程序,明确媒体沟通(媒体关系管理、新闻发布渠道、新闻材料准备、信息收集与跟踪等)以及信息发布的授权程序和审定发布规定。坚持通过用事实说话,赢得舆论和公众的理解,降低危机对企业的影响。
完善3级应急预案体系
针对突发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能力的差别,中国海油系统内部响应级别划分为3级。
一是现场级应急响应。一个作业单元(平台、油矿、终端、工厂等)可利用自己或可调用的资源解决遭遇的突发事件;二是公司级应急响应。所在地区或专业等所属公司组织的救援和控制行动,统一安排人员、设备或其他资源。该级响应需由应急指挥机构来统一指挥现场的应急救援和控制行动。所属单位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相应地明确通知范围,应急中心的启动程度,应急力量的出动,指挥人员赴现场的安排,设备、物资的调集规模,疏散的范围,应急指挥的职权等。事先结合自身的特点按总公司危机管理预案中“所属单位应急管理的要求”编制预案,并对下一级单位的应急准备工作做出系统规划和安排;三是总部级应急响应。必须启动并利用总公司系统资源的突发事件。
与3级应急响应相对应,3级应急预案的职责和侧重点各不相同,又保持有机的联系,构成中国海油完善的3级应急预案体系。
作业现场的应急行动预案属场(厂)内应急预案,该预案以现场设施、活动或场所为具体目标,针对某一重大工业危险源、特大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或拟组织的一项大规模公众集聚活动,要求具体、细致、严密,强调具体的应急救援对象和应急活动的实践性。场(厂)内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和具体行动方案组成;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是区域性、综合性预案及专项预案的结合,其针对某一特定区域或某一专业领域的突发事件,侧重组织对现场突发事件的减损、救助、抢险和灾后恢复。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构成;总部危机管理预案是综合性的场外预案,该预案是公司总体、全面的预案,以场外指挥与集中协调为主,侧重在应急响应的组织协调,法律、商务及媒体管理。
中国海油危机管理预案的特点
《安全生产法》《危险品防治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多项法规对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都有相应的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应急计划的要求,特别对从事高风险的行业,要求建立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从国家法律法规的建设过程中越来越突出了安全生产救援预案的重要性和建立健全的紧迫性。
随着国际国内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发生单个事故已经不再是单个企业或小范围社区的问题,如何解决事故也成为影响企业树立或改善自身形象的问题,在近几年内,一些企业如何消除事故(件)给企业带来的长期负面影响已经成为社会和企业都在关注的问题。随着公司的发展、整体业务的多元化、国际化,中国海油也做好准备应对多种突发事件。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和程序也是中国海油发展的必然要求。
根据中国海油建立国际能源公司的目标,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危机事件从爆发到引起组织、社会、政府协同应对危机等发展规律,建立起中国海油特色的危机响应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保障公司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是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根本出发点。重要性排序为:人、环境、财产、业务。平时和危机状态下各项工作有效转换,应对突发事件时,仍能保持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在平时要注意预防工作,保持常态危机意识,常备不懈;面对突发事件时,各级应急机构应能科学、快速、简捷、有效地处理,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恶化,尽可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分级响应、统一协调。分级响应是指由作业单位、各所属单位及总公司北京总部(以下简称总部)的三级响应,各级指挥人员职责明确。强调“第一反应”,以现场应急及现场指挥为主,从初级响应到扩大应急的过程中实行分级响应。作业现场、各所属单位对突发事件以现场指挥为主,扩大应急级别的主要依据是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事态控制能力。总部应急响应是以场外协调为主。统一协调是一旦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系统,则所有的应急活动必须在应急指挥系统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行动,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统一号令,步调一致;信息及时、坦诚公众。及时坦诚的面向公众和媒体,在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下向各层次利益相关方提供阶段性信息,主动联系政府、依靠社会,通过社会资源共同应对危机。以上的原则也就是指导公司的《危机管理预案》的编制和执行过程的主要原则,以此原则制定更细化的应对程序和资源安排。
《危机管理预案》不仅对中国海油总部危机管理组织机构、应急组织职能、相应程序作了明确规定,还从制度上对中国海油下属各单位的一般应急管理、预案编制、修订及报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内容作出了详细的要求,已经成为中国海洋石油应急管理工作依据和指导性文件,逐步实现了三级应急预案的有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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