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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基础抓源头  控制过程建机制——黑龙江省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调查之一

2004-10-20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黑龙江省是全国最早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省份之一。早在2002年的2月,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就已经下发。两年多来,他们立足实际,扎扎实实地展开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黑龙江省是化工大省,现已初步形成了以“西油东煤”为依托的石化煤化产业格局。
  随着石化煤化产业的不断发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不断增多,截至目前,全省共有6967个危化品单位,其中生产单位392个,储存单位104个,经营单位4472个,使用单位1317个,运输单位572个,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单位110个,废弃物处置单位14个(含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中,还没有单独专业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单位)。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危化品的单位有近70%集中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六个城市。
  危化行业高速发展,安全监管面临挑战。一段时期以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局面堪忧,有关部门安全监管力不从心。国企靠多年安全管理之惯性,才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一批批企业改制,个人兴办的小型危化企业也活跃于市场之中,而在这种形势下接手对危化品安全生产进行管理的地方各级安监机构又是新班子新面孔,熟悉危化行业、有危化专业知识的人员极度匮乏。
  近两年,黑龙江省的危化品安全监管人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建立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和“隐患自除、问题自纠、责任自负”的内部自我约束的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以建立目标清晰、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为工作目标,突出重点,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大隐患整改力度,使全省危化行业的安全生产环境有了进一步改善。开展专项整治两年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状况良好。

加强领导,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大事来抓
  危险化学品一旦失控,将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巨大的损害和破坏。因此,黑龙江省各级在每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都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并按照上级不同时期的工作要求和工作中暴露的问题,适时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安委会会议、部门间协调会议,采取措施,解决问题,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今年4月份,其他省份连续发生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引起省长张左已的不安,在4月27日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张左已在接着套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4月29日张左已又深入到中油哈尔滨市分公司、哈尔滨市液化气公司、哈尔滨华尔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全省各(地)市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也都纷纷深入企业一线检查工作。在石化重镇大庆市,市长盖如垠出任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组长,将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加大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力度。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委会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每年对各地的考核目标体系中,落实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在本次机构改革中,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格为省政府正厅级的直属机构,设置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各地也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成立专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内设机构,这些都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明确了工作职责,初步建立了危险化学品监管的新体制
  按照《条例》规定,省安委会明确了安监、公安、质检、环保、铁路、交通、卫生、民航、邮政、工商等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按照“分工负责、分口把关、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初步建立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的新体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协同作战、相互配合的局面。
  初步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新机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逐步步入法制化、规范化有序运行的轨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工作中着重抓危险化学品的“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四个环节的监管工作,初步建立了规范、有序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运行机制。
  1.抓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近两年来,他们对全省60余个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开展了预评价和“三同时”审查工作。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截止目前,全省共审批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425个(包括对杀鼠剂经营企业发放的临时经营许可证1257个)。
  2.抓过程控制,加强了隐患整改工作。通过开展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调查摸底综合汇总工作,基本摸清了全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数量、分布、类型和基本情况。通过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自改。通过安全评估,进行有的放矢的管理。全省已完成应评估企业总数的95.9%,各地按照评估情况开展了分类指导工作。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对企业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区分不同情况,依法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对隐患整改实行了“四定”,即:定计划、定措施、定时限、定人员,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通过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工作,为下一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奠定了基础。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共普查重大危险源2329处,。
  3.制定预案,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近两年来,我省13个地市和农垦、森工系统,已有10个地市、系统制定了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其中齐齐哈尔市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8·4芥子毒气泄漏”事件中得到实际运作的检验。同时,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等危化品从业单位集中的区县已经开始不定期组织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全省初步建立了以企业为主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网络,增强了应对重特大化学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
  4.严格事故查处,严肃责任追究。对发生事故的单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究。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两年以来,黑龙江省仅于2002年11月13日,发生1起死亡4人、重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8.5万元的危险化学品重大爆炸事故。按国务院302号令,对这起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行政责任的4名有关人员给予了行政处分和党纪处理。

打好基础。初步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支撑体系
  在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的建设上,目前全省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已经达到34家,其中具有国家资质的11家,临时资质23家,基本满足了社会需求。在安全培训机构的建设上,目前全省共有二、三级资质的培训机构28家。通过与相关培训机构的合作,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1万3千余人进行了安全培训,增强了其识别、处理危险化学品的能力。同时,还成立了黑龙江省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承担全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为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和建立各地区危险化学品动态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奠定了基础。在建立相应的专家工作机制上,制定了《黑龙江省安全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条例》的规定完善了专家审查制度,目前全省已有30余位化学品安全专家纳入工作站管理。

深化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改善
  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下发后,全省各级安监机构迅速行动,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以“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为重点,全面开展了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排查。85家企业被列入“五整顿、两关闭”名单;列入“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名单的28家企业已经全部采取了搬迁、关闭、停产等措施。
  通过专项整治的监督执法工作,打掉了一批非法从业单位,关掉了一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消除了一批隐患,提高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改善了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环境。

以典型引路,开展试点工作
  2002年,在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起步阶段,他们选择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和单位,确定了10个县和11个区以及69户从业单位作为专项整治的试点单位。试点单位率先开展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并在全省推广,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