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县采取“九”字加强交通安全防范措施
2004-12-2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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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瑶族自治县各级党委、政府以6.26特大交通事故血的教训,对全县交通安全严加管理,执行县、乡、村、屯层层“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的办法,把路管好,把车管好,把人管好。采取训、控、查、扣、设、定、禁、堵、奖的“九”字硬措施,确保全县今后交通的安全、畅通。
事故发生后,该县于6月27日及时召开四家班子领导会议,成立了以县委书记黄瀚影、县长蓝英思为组长的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取消“七·一”表彰大会和游行活动以及百才新区等3个重大项目开工、竣工典礼。连日来,县委书记黄瀚影、县长蓝英思以及四家班子领导一直奋战在全县各乡村屯开展交通安全“地毯式”排查工作的第一线,据不完全统计,已查扣各种违章车辆40辆。他们的具体措施:“训”就是对全县所有的司机、驾驶员进行系统地专业培训、轮训、辅导、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控”就是成立交通联合安全检查组,由8个固定检查小组分别常住五竹、古山、下坳等8个路口,轮流值班,对过往车辆实行全面检查,3个流动组面上巡逻,进行督查、检查,对交通安全全面监控;“查”就是动用全县20000多人次,抓好乡村道路的维修、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扣”就是公安、交警、交通、农机、运管等部门采取“拉网式”对所有的机动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对报废、拼装车、“三无”车、非载客车辆全部查扣并强制解体,违者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设”就是各乡镇、村委在路口及险要路段设置永久性交通警示牌共100多块,随时提醒驾驶员和行人遵守交通安全;“定”就是规范县内短途汽车客运市场,雇用县城商业街停车场,做到定点、定线、定班、定时的“四定”配客发车;“禁”就是禁止不合格的船舶参加营运,制止船舶无证、超载航行、超载运输和自用船载客等违法行为,违者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严禁酒后驾驶,违者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或处以扣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堵”就是组织有关人进站、渡口、码头做好查堵“三品”,严禁“三品”上车。“奖”就是对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营运;拖拉机、各种类型货车载客的;无证、无牌、无照车辆上路行驶的;客车超速、超员、超载;车辆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等等,举报上述者其中之一经查属实的,县人民政府将给予200至10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