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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药品安全管理有特色

2004-02-02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法国的药品及卫生用品管理由国家卫生制品安全局统一负责。该局将药品生产各环节及各种生产设备和原料都作了详细规定,并进行检查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厂家造假或生产劣质产品。

为防止公众利益受到侵害,法国要求对尚未获得上市批准的药品不得先期进行广告宣传。为防止广告夸大药效,不允许在药品广告中使用“特别安全”、“绝对可靠”、“效果最令人满意”、“绝对广泛适用”等词语;不能出现“第一”、“最好”等词语;任何药品在投放市场一年后,不能再继续标榜为“新药”。在针对大众的广告中,绝对不能因为是纯天然药品就说其安全有效;更不能在广告中称某种药品的功效与另外某种药品或治疗方法的效果一样,或更好。此举虽然令广告商不满,但严格管理换来的是民众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