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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立澳门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制度的思考及建议

2004-12-16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澳门建造商会  陈国荣  

  问题的提出

  澳门自1991年《建筑安全与卫生章程》颁布以来,政府为实施法规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建筑业及雇主均感执行起来困难重重,有苦难言。原因是多方面的,彼此相关,有些涉及社会深层次问题。  

  (一)作为法规保障对象的雇员方面

  1.对保障自身安全及健康的意识不足,往往基于便利或习惯拒绝使用个人防护设施。

  2.职业培训制度未行。澳门制造业整体技术层次不高,在行业急速发展时期,对员工的专业技能要求不高,加上实行层层分管制度,员工流动性大,缺乏系统培训,难以保证不发生工伤事故。

  (二)作为法规规管对象的雇主方面

  1.由于市场没有对法规的实施给予经费支持,很难保证雇主全身投入地去遵守法规。

  2.建筑业实行的是层层分包制度,由于现行法规的罚则只对总承包商处罚,分承包商在无法律的约束下,没能配合总承包商执行法规的要求。

  (三)作为法规执行实体的政府方面

  由于法规制定时没有紧密结合澳门行业运行特点和澳门社会实情,制度也缺乏配合,法规与现实有矛盾,造成执行上的困难。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建立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建立,必须由政府主导,各界支持、协助和配合。政府应将资源放在引导和鼓励企业雇主自愿在企业内部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使职业安全健康成为企业自觉追求的目标。

  如何做到呢?政府只要制定一些法规,要求企业必须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在包工程时,将这一工作作为企业经营素质之一来考虑。同时下拨专款,以支付企业在工程施工中执行的职业安全健康计划。如此一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将变成企业一个可获得回报的专业技能,企业能不全身投入地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吗?建议采用下述程序模式来发展澳门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初步现状自查——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成立推行组织——制订计划——实施计划——审核表现——定期自检——持续改进  

  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雇员方面

  1.继续大力宣传职业安全健康意识,使之深入民心,经长期努力在澳门树立职业安全健康文化风气。

  2.参考附近地区经验,实施“平安课程制度”,为所有雇员提供一日制免费职业安全健康训练课程。使行业雇员掌握有关知识,增强对危害的警觉性。

  3.推行职业安全健康培训计划,根据市场需要,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工人的职业知识和技能,减少因操作不当所导致的意外。  

  (二)企业和雇主方面

  1.通过宣传和立法,引导及鼓励市场为发展项目配备执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专款。

  政府发展项目现阶段,可在所有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标书内,列出须执行的职业安全健康要求,投标者按照要求提交作业现场职业安全健康计划并做出报价。可参考香港的做法,在政府工程合同内引入两个计划:①支付安全计划:政府在标书工料清单内详细列出须执行的职业安全健康项目,并为每一项目预设价格,城建商如果能成功完成项目要求,即可获得计划内的款项。②独立安全稽核计划:城建商是否成功完成项目,需由一个由雇主(对政府工程而言即政府代表)及城建商各两名代表和一名中立人士组成的稽核小组做出决定,旨在把职业安全健康项目脱离投标价格的竞争范围。

  对私人发展的项目具有一定规模的工程项目,在发展商申请开工阶段,须同时递交一份作业现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计划,经批核通过后作为以后政府稽核作业现场内容之一。

  2.政府通过立法,将工程分包商(如二包)纳入执行现场作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检查的对象,如此提高分包商执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积极性。

(三)政府方面

    对现行法规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全面的调查和分析,广泛咨询业界、团体及专业人士意见。然后根据澳门现实经济条件及政府长远施政理念和目标,拟订澳门职业安全健康策略及发展方向。有了策略和方向后,再按步就班地发展一套适于澳门的职业安全健康制度。该制度对政府而言是可操作的,对企业及雇主而言是可执行的,有实际效益并为各界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