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如何抓安全生产:德国篇
2007-03-05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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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首都柏林,危险等级被分为普通险情、异常险情和重大灾害三个级别。不同险情的救援抢险方式、各部门的分工和投入的力量也不尽相同。
柏林州内政部安全与秩序局设有重大灾害防护处,负责协调重大灾害的预防以及灾害发生后的救援抢险措施的实施。重大灾害防护处执行官员诺贝特·施密特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任何可能发生潜在危险的机构、设施都必须有内部和外部两套应急预案。
以加油站为例,内部应急预案涉及在发生火险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如何逃生和如何报警等。外部应急预案则确定了采取抢险措施的责任人、与警方和消防队联系的责任人。应急预案中,从发现警情到报警以及其他各个环节应采取哪些措施,消防通道入口设在何处以及实施外部应急预案应做何种准备等都十分明了。在柏林,各大医院也有一整套的应急预案,以备在重大人员伤亡情况下实施紧急救助。
在各级险情中,普通险情包括火灾、爆炸、洪水等涉及到公共安全与秩序的突发事件,主要由柏林市政管理部门和警方负责解决。为此,市政管理部门和警方必须随时准备投入救援,还要有一整套在不同险情发生后的相应处置方案。
施密特向记者介绍说,参与抢险的各有关部门对抢险措施必须互相通气、彼此协调,通常要在现场设立一个联合救援指挥部。具体的抢险方案要得到现场联合救援指挥部所有救援参与方的认可。联合救援指挥部的任务包括:明确各方任务和职责,确定抢险方案,随时进行险情评估以及向社会发布信息等。
异常险情包括飞机失事、大型集会活动中的突发事件、危险品运输、有毒或放射性物质扩散、重大疫情以及异常天气灾害等。除了警方和消防部门外,异常险情往往还需要非政府救援组织的参与,例如德国红十字会和德国救生协会等。必要时还需要军队、联邦技术救援机构和邻近其他州派出救援力量。
重大灾害由于有可能涉及众多人员的伤亡,或者对环境和设施造成异常破坏,仅凭借市政管理部门的人力物力已经无法应对。重大灾害防护机构包括柏林州当局及其下属的市级、区级政府部门和柏林消防队、警方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如果灾害规模巨大需要外部支持时,包括联邦技术救援机构、联邦边境保卫局、军队以及邻近其他州都将提供紧急支援。
柏林州内政部新闻官员塔季扬娜·珀尔对记者说,州内政部与联邦及各州有关机构和红十字会等救助组织共同设有不同的协调委员会。州内政部安全与秩序局同时还对柏林警方和消防队行使监察职能,并与它们密切合作。重大灾害防护处还要经常与警察局、消防队等部门进行磋商,帮助它们制订灾害预防计划和抢险救灾方案。
珀尔说,在重大灾害警报发出后,柏林州内政部将立即负责成立救援指挥中心,协调现场联合救援指挥部与其他救援部门的行动,并向公众和社会发布信息等,以尽最大努力减少重大灾害所造成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