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邦危险品法[Federal Hazardous Materials Transportation Law(Federal hazmat law)]
该法是美国关于危险品运输的基本法律,列入《美国法典》第49篇运输(United States Code Title 49,Transportation),章节编号是49 U.S.C.§5101(1999年修订,也称为“危险品运输法Hazmat transportation Act of 1999,49 App.U.S.C.§
2.管道安全法(The pipeline safety laws,49 U.S.C.601)
该法是美国关于管道输送危险品的基本法律,列入《美国法典》第49篇运输(United States Code Title 49,Transportation),它的第八分部是“管道”(Subtitle VIII Pipelines),共分三个章,第601章是“安全”(Chapter 601 Safety),第603章是“用户缴费”(Chapter 603 User fees),第605章是“州际商业规则”(Chapter 605 Interstate commerce regulation)。
第601章中包括如下内容:
60101 节定义
60102 节综合管理
60103 节液化天然气管道设施
60104 节要求和限制
60105 节州管道安全计划证明
60106 节州管道安全协议
60107 节州管道安全许可
60108 节检查和维护
60109 节高密度人口区和高环境敏感区域
60110 节溢流阀
60111 节液化天然气设施的财务责任
60112 节管道设施对生命及财产的危险
60113 节用户自己拥有的天然气服务管线
60114 节电话通知系统
60115 节技术安全标准委员会
60116 节公共教育计划
60117 节管理
60118 节符合与放弃
60119 节司法审查
60120 节执行
60121 节个人行为
60122 节民事处罚
60123 节刑事处罚
60124 节两年一次的报告
60125 节拨款授权
60126 节风险管理
60127 节居民侵犯(Population encroachment)
60128 节在管线通道上卸料(Dumping within pipeline rig — hts —of—way)
第603章中包括如下内容:
60302 节用户缴费
第605章中包括如下内容:
60501 节能源部长
60502 节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
60503 节立法的目的
该法规定了在管道立法、制定规则、执行相关法规时,运输部长的责任和义务。
3.《美国联邦规章》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简称 CFR)
《美国联邦规章》第49篇是“运输”(Title CFR 49,Trans— portation),“运输”篇下面是由两个分篇组成,共有1 332个部分,其中A分篇(CFR 49 part 1—99)为与运输部长办公室有关的内容;B分篇是“其他与运输有关的规程”,按运输部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分为:研究和特殊项目行政管理局(RSPA)(CFR 49 part 100~199),联邦铁路行政管理局(FRA)(CFR 49 part 200—299),联邦公路行政管理局(HFWA) (CFR 49 part 300—
399).海岸警卫队(USCG)(CFR 49 part 400—499),国家公路交通安全行政管理局(NHTSA)(CFR 49 part 500—599),联邦运输行政管理局(FTA)(CFR 49 part 600—699),国家铁路旅客行政管理局(CFR 49 part 700—799),国家运输安全理事会(CFR 49 part 800—999),陆路及水路运输理事会(CFR 49 part1000—1399)。CFR每年修订和出版一次。
研究和特殊项目行政管理局(RSPA)(CFR 49 part 100—199)分管危险品运输、油品运输、管道安全等工作。
对于危险品运输:CFR 49 part 171—180是《危险品规程》(HMR.Hazardous Materials Regulation),其中CFR 49 part 178是有关气瓶的内容,CFR 49 part 179是有关铁路罐车的内容, CFR 49 part 180是有关汽车罐车的内容。
对于管道安全:CFR 49 part 190—192,194,195,198是关于管道安全的。
罐车部分如下:
178分部J:机动车运输用容器规程(178.318—178.345)
178分部K:7级放射性材料包装规程(178.350—178.364)
178分部L:非散装性能导向型包装标准(178.500—178.523)
178分部M:非散装包装物的试验(178.600—178.609)
178分部N:中间散装容器性能导向型包装标准(178。700—178.710)
178分部O:中间散装容器的试验(178.800—178.819)
180分部D:中间散装容器的评定和维护(180.350—180.352)
180分部E:汽车罐车的评定和维护(180.401—180.417)
180分部F:铁路罐车的评定和维护(180.501—180.519)
二、与法规有关的其他政令或文件
1.免除令(Exemptions)
免除令是针对某公司提出的申请,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允许特定情况下不遵守《危险品规程》的行政命令。免除令是满足特定需求的规程。免除令由危险品办公室的行政主管批准。一个免除令只对批准的公司或机构有效,不具备普遍适用性。但免除令申请人可以对免除令提出修改、补充、更新(续期)及联名的申请,联名可以使多个公司分享同一个免除令。对没被批准的申请还可以提出复议申请。提出免除令申请的程序在《危险品规程》 CFR 49 part 107.117中有详细的规定。
免除令的发布非常频繁,仅1998年1月到
免除令涉及的内容很多,有基本固定的格式,内容有:发布日期、有效期、DOT编号、版次、被批准人(如被批准人是多个公司,则附有名单)、免除令的目的和限制、对规范有关章节的影响、免除的条款、依据、危险品的有关说明、安全控制措施、特殊条款、得到授权的运输形式、免除令样式要求、守则、申报规定、行政主管的签字及免除和批准部的代号(DHM一31)等。以下举两个例子以便更清楚地说明免除令的作用:
例1 DOT—E12769:该免除令是
将一个已泄漏的DOT
例2 DOT—E8009:该免除令是
2.澄清函(Clarification letter)
澄清函是针对公司或个人的来信来函,以书信的形式给予答复,类似我国的问题解释或答复。澄清函会定期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供有关人员参考。
澄清函的数量也很多,仅2001年1~2月份就发布了58个澄清函,所牵扯到的事情也很多,包含了与规范有关的方方面面。举例:
3.简讯(Docket)
RSPA随时以简讯的形式向社会和公众发布有关规范修改、提议、建议、讨论、听证等信息,并将这些信息登载在“联邦公告”网站和日报上。简讯是规范的重要补充,部分简讯相当于我国的标准或规范修改单。
每个简讯都有一个查询号,如Docket No.RSPA一97—2718(HM一
4.公告(Notice)
RSPA随时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和公众发布有关规范气瓶、罐车、管道安全的信息,包括各种会议安排、各种申请的批准通知、各种行政令的发布、各种安全警示等,并将这些信息登载在“联邦公告”网站和日报上。公告是RSPA进行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
公告所起的作用及编号方式与简讯类似。
5.规范修改提案(Petition)
提案是有关方面对标准、规范、法规提出修改建议的方式, RSPA会以一定的方式认真对待各种提案,无论是否采纳,都会以简讯等形式给予答复。
6.联邦公告(Federal Register)
DOT规定了许许多多需要公告的内容,并将公告信息刊登在“联邦公告”网站和日报上,供公众阅读和查询。“联邦公告”是联邦政府的正式出版物,由国家档案馆(NARA,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的联邦公告办公室(OFR, Office of Federal Register)与政府印刷办公室(GPO,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联合出版,每个工作日发行,所以可以看做是联邦政府的日报。与此同时,GPO还在网上出版《联邦公告》,并负责将《联邦公告》作成缩微胶卷保存。《联邦公告》主要刊登法规、法规建议案、法规政策说明及条文解释、联邦机构和组织的公告、政府令及总统的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