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不是一般的自愿性标准,它们是通过法定程序制定的法规,是美国劳工部根据《职业安全卫生法》授权制定、颁布并强制执行的规章,收入《美国联邦规章》CFR第29章。
制定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已经成为美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在职业安全卫生立法前,由劳工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OSHA)的前身劳动标准局,主持制定了许多安全卫生标准。主要有四大类:一般工业、海运业、建筑业和农业标准等。美国的《职业安全卫生法》通过后,按照该法的要求,劳工部长在全国职业安全卫生法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尽快把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任何“国家一致标准”和任何“已建立的联邦标准”以确定性命令颁为“职业安全卫生标准”。OSHA成立后下设安全、卫生两个标准处,负责组织制定各种标准,规定标准如何通过,变动,上诉,及应急临时标准的制定。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NIOSH)研究各种安全与卫生技术措施,向OSHA提供技术帮助并建议采用哪些标准。对上述所制定标准,还可以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要求,进行修订和简化。近年来就有约900多项安全标准,由于不再适用于保护工人的安全健康而予以废除。如防火、电器标准,其字数已从25万字减少到1.5万字。这说明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也在不断改进和完善。
现行的OSHA标准分三大部分,主要包括工业、航运业和建筑业。
1.工业
1910目录
1910分部A一般规定
1910分部B既定联邦标准的采纳和扩充
1910分部C既定联邦标准的采纳和扩充
1910分部D工作行走表面
1910分部E出口线路,紧急情况行动计划和防火计划
1910分部F动力平台,载人升降机和车载工作平台
1910.66建筑物维修用动力平台
1910.66附录A指引(建议)
1910.66附录B展览(建议)
1910.66附录C个人坠落阻止装置(第一节强制性;第2和第3节非强制性)
1910.66附录D已存在的安装(强制性的)
1910.67车载提升和旋转工作平台1910.68载人梯*
1910分部H危险的材料
1910.101压缩空气(一般要求)
1910.102乙炔
1910.103氢
1910.104氧
1910.105一氧化二氮(笑气)
1910.106易燃液体
1910.107使用易燃材料喷涂
1910.108易燃液体浸沾罐槽
1910.109爆炸品代理商
1910.110 LPG的贮存和处理
1910.111无水氨的贮存和处理
1910.169空气储罐
1910分部N物料处理和存储
*载人梯(Man lift)一种动力驱动,由单方向运行的环状皮带组成,具有梯级或平台、把手等部件的在楼层之间载人的旧式电梯——编译者注。
1910.176操作物料的处理,一般规定1910.177单个或多个车轮的修理1910.177附录A一轨道1910.177附录B一美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数据图解)1910.178工业用机动车辆1910.178附录A一工业用机动车辆1910.179桥式和门式起重机1910.180履带、机车和汽车起重机1910.181桅杆起重机1910.183直升飞机1910.184吊索1910分部O机械和机器防护1910分部P手持和便携式动力工具和其他的手助的设备1910分部Q焊接、切割和铜焊1910分部R特殊行业1910分部S电1910分部T商业潜水作业2.航运业第1915部分船坞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第1917部分码头第1918部分沿岸安全卫生规章第1919部分机械装置3.建筑业
1926 一目录
1926分部A一般规定
1926分部B一般的解释
1926分部C一般的安全卫生规定
1926分部D职业卫生和环境的控制
1926分部E个人防护和救生设备
1926分部F火灾保护和预防
1926分部G标志、信号和路障
1926分部H物料的处理、存储、使用和弃置
1926分部I手持动力工具
1926分部J焊接和切割
1926分部K电
1926分部L脚手架
1926分部M坠落的防护
1926分部N起重机、臂架式起重机、提升机、电梯和运送带
1926分部O机动车辆、机械设备和航运作业
1926分部P挖掘
1926分部Q混凝土和石工建筑
1926分部R钢结构
1926分部S地下建筑、沉箱、围堰和压缩空气
1926分部T拆毁
1926分部U爆破作业和炸药的使用
1926分部V电力传输和分发
1926分部w倾翻防护结构;架空的防护
1926分部X梯子
1926分部Y商业潜水作业
1926分部Z有毒和危险的物质
除了上述三大标准系列外,还有一些相关的规章(联邦规章汇编第29篇),其目录如下:
第70部分信息与材料的编制或披露C
第70A部分保护个人隐私记录(于第71部分重申)
第7l部分根据1974年隐私法规定保护个人隐私及接触有关记录
第1901部分签署州协议程序
第1902部分州发展计划以及州标准的执行
第1903部分检杏、传召和提请罚款
第1904部分职业伤病记录与申报第1905部分实施条例第1906部分私人诉讼中的行政证明与文件备案第1908部分咨询协议第1911部分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标准发布、修订与废
除程序规定第1912部分有关标准之顾问委员会第1912A部分关于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之国家顾问委员会第1913部分关于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局取得雇员医疗
记录之规定第1920部分根据沿岸作业工人法案转化之程序第1921部分沿岸作业工人法案第41章实施细则规定第1922部分根据沿岸作业工人法案第41章规定的听力
调查第1924部分适用于车间与修缮场所设备的安全标准第1925部分联邦服务合约的职业安全与卫生标准第1928部分农业领域的职业安全与卫生标准第1949部分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下属培训办公室第1952部分为执行州标准而批准的州计划第1953部分州发展计划与实施之变更第1954部分已批准州计划之评估与监督程序第1955部分州计划批准之撤销程序第1956部分无已批准计划情况下的州与地方政府雇员计划第1960部分有关联邦雇员之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基本计划要素第1975部分根据1970年颁布的Williams—Stagier《职业安全与卫生法》对雇员的保障第1977部分根据1970年颁布的《职业安全与卫生法》 有关歧视雇员之情况
第1978部分1982年颁布的《海上运输辅助法》第405章的实施细则
第1990部分有关致癌物质的确认、分类与规定
第2200部分职业安全与卫生复议委员会
第2201部分信息自由法案实施细则
第2202部分复议委员会成员之道德行为条例
第2203部分政府实施阳光法案细则规定
第2204部分司法公平法案实施细则
第2205部分职业安全与卫生复议委员会实施的计划或进行的活动中不利于执行不歧视原则的部分第2400部分隐私权法案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