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务员 带头保安全
2007-10-22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 浏览:
评论:
收藏
在日本,政府公务员要比企业的职员和民间百姓受到更多的限制和约束。即使下班后的行为,同样也不能越出雷池半步。不久前,包括广岛、滋贺、长崎在内的16个地方,政府进一步强化了对酒后开车的惩罚,将其列为对公务员违规的新惩戒措施之一。按照新规定,公务员酒后开车,无论是否发生事故,一律就地免职或停职。在谈到出台此项严惩令的初衷时,这些地方政府解释说,公务员不但是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者和遵纪守法的监督者,更应该是社会道德风尚的提倡者,必须带头守法,洁身自好,做出表率,成为国民的道德榜样。
日本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下不张贴任何显示特殊身份的标志。因此,在街道上见不到所谓的“特殊车”,这与日本人没有特权意识十分吻合。在执行紧急公务时,警车的警报器也很少拉响,高音喇叭所使用的都是“请您靠左行”、“请让一让”一类的礼貌用语。至于平日,警车和社会车辆完全一样。白色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辆、运送血液的车属于特殊车辆,只要拉响警笛,其他车辆一律会马上减速和避让。
为了确保行车安全,公路畅通,日本颁布实施经第二次修改的新《道路交通法》。来自日本警察厅的统计表明,新法规已初见成效。在实施后的3个月,因开车时使用手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比前年同期下降了48.7%,仅为217起。
在修改前的《道路交通法》中,驾驶员开车途中使用手机或游戏机的行为,只有在导致了交通事故之后才会得到处罚。而现在,交警部门只要一发现驾驶员开车时手里拿着手机通话或收发E-mail,或者玩游戏机,就可以将其列为处罚对象。罚款金额等级不一,摩托车、普通轿车和大型车辆分别为5000日元、6000日元和7000日元。另外,要扣除1分的积分。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交付罚款,要追究刑事责任。
日本《道路交通法》规定,酒后开车两次以上的司机,处6个月的徒刑,他们被关在特殊的监狱里,盘腿静坐,反省自己的过错,写出深刻的检查。在2002年6月,对《道路交通法》中酒后驾车的惩罚条例进行了修改,加大了处罚力度。若测出驾车者吹出的气体中酒精的含量超过每升0.15毫克,便要吊销其执照;如果发现超过0.25毫克,要处以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3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对于酒后驾车并引发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所进行的处罚则更加严厉,由原来两年以下的徒刑或10万日元以下的处罚增至3年以下的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
在最近修改的《道路交通法》中,又增添了新的条款。例如,对于拒绝接受呼气检查的驾车者,罚金从5万日元增至30万日元以上。再如,乘坐酒后驾车者车辆的其他人员也要被重罚,因为他们没有阻止司机酒后驾车,所以一样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