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笔者有幸参加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第20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研修班”赴日本培训学习,在日本进行了为期半年的研修学习。现就日本的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所见、所闻浅谈一些个人的看法,与大家共享。
日本煤炭工业作为国家重要基础产业,对日本的近代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战后,煤炭作为日本的惟一能源,对日本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国民生活的安定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当时,日本全国有100多个煤矿,40万煤矿工人,年产量在5500万吨以上。由于产量增加,人员增多,安全投入及安全管理跟不上,煤矿安全状况相当差,矿井特大事故接连不断发生。如1965年山野煤矿瓦斯突出、爆炸,273名矿工死亡;1967年夕张新煤矿瓦斯突出、爆炸,93名矿工死亡;1969年三池煤矿井下火灾,83名矿工死亡;1970年南大夕张煤矿瓦斯爆炸,62名矿工死亡;尤其是1963年11月9日,三井三池煤矿发生的煤尘爆炸事故,造成458名矿工死亡。这些重大灾害频发,引起了社会的极大震动,也给煤炭行业敲响了警钟:必须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减少灾害。现在,日本的煤炭90%以上靠进口,全国仅存的两家煤矿——池岛煤矿和太平洋煤矿,一家关闭,一家重组为现在的钏路煤矿,分别作为煤炭安全技术输出项目的研修中心。
与其他采矿国家相比,日本的煤矿安全管理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自1985年以来,日本煤矿未再发生大的死亡事故。笔者赴日本参加了为期半年的安全技术研修班,通过研修认为,日本煤矿安全管理的一些做法,也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是强化安全意识,摆正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煤矿是一个特殊行业,作业场所在井下,工作环境比较差,受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安全管理与一般的产业有很大的差异。但所有这些都不应成为发生事故的理由。日本煤矿在安全的认识上,提出了煤矿“零灾害”目标,改变了人们对煤矿的传统看法。他们把人放在首位,以人为本,在安全上投入最多,以确保安全生产。我们参观的一个煤矿,当时已经安全生产200多天,并提出实现300天的安全生产目标。开始我们很不理解,安全搞得这么好,怎么才只有连续200天的纪录啊?经了解后才知道,日本煤矿的工伤统计标准是受伤休息三天以上的算一例工伤,之后再重新开始计算连续安全生产天数。日本是第一个提出煤矿“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采矿国家,有了这个指导思想,自然就能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
二是机械化水平高,安全投入到位。日本煤矿开采历史悠久,其煤炭企业之所以能够稳定良好发展,与日本的煤炭政策是分不开的。在采煤机械化方面,他们采用自己研制开发与进口相结合的办法,确保采煤设备始终处于世界先进水平。采掘实现机械化,运煤实现皮带化,机电运输的许多方面实现了自动化,如巡视皮带机运转状况的机器人,无人操作的提升距离6625米、功率800千瓦的斜井绞车,井下自动排水泵等等。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减少了人员,简化了煤炭生产环节。保证了安全生产。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日本政府对效益不好、安全状况差的煤矿,采取整顿、收购等方式,坚决关闭。一些规模大、效益稳定、安全状况好的煤矿,政府给予大力扶助。对一些涉及安全的项目,如安全专用设备、瓦斯抽放、密闭、注浆、防治水、防火等,政府提供安全辅助金。保证安全资金投入,企业负责实施,提高了煤矿综合防灾抗灾能力。在日本煤矿,随处可见标有“辅”字的各类安全设备及设施。
三是安全设施完善,安全管理重实效。日本煤矿的安全设施非常可靠,如井下灭火栓,完全符合随时洒水灭火的要求。井下避灾峒室按要求配备必须的设备及物资。矿井救护队员都是煤矿工人兼职的,不单独支付工资,并且规定井下每个班组至少有两名,每季度集中训练一次,在模拟巷道内进行类似实战的训练。全矿井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撤退训练,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假设某处有灾害发生,要求矿工以最快的速度安全撤离。每月对矿工进行一次避灾教育。所有这些都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即使发生了事故,也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事故损失降至最小。日本的煤矿安全管理不搞“一刀切”,更重实效,有些做法值得我们深思。比如在瓦斯管理方面,其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根据井下实际,可以申请部分符合条件的区域为“特免范围”,在特免范围内可以使用非防爆设备;对瓦斯浓度的规定,主要的回风流在1.5%以下,井下通行地点的风流在2%以下,表面上看是放松了安全管理,实际上更具有可操作性,该放宽的放宽,该严格的半点丝毫不马虎。
四是从业人员素质高,实现自我安全管理。煤矿井下生产点多面广,完全通过他人监督管理是相当困难的,必须让职工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自己进行安全管理,变“要我怎样做”为“我要怎样做”,形成自我安全管理体系。同时要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100人中99人安全了,有1人不安全,也是不安全的。为此日本煤矿先后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如将日本钢铁公司的KYT(危险预知)活动引入煤矿,从分析现状人手,找出潜在的危险因素,并在实际操作中加以解决。日本煤矿从业人员均是高中以上文化,班组长一级管理人员即可以组织生产,并具备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能力。最有特色的是在生产过程中实施的“手口示意”操作方法。所谓“手口示意”,就是要求作业人员手指操作对象,并大声呼其名进行确认后的一连串动作。我们在井下看到日本矿工在操作每一个设备时都很自然地执行着“手口示意”程序。
五是法律法规健全,有一支务实的安全监督队伍。1949年日本就有了《矿山安全法》,以后不断修改完善。日本的煤矿安全监察体系建立较早,工作务实,效果显著。他们多实行突击检查,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进行相关的安全业务、设施状况检查,发现问题,保证彻底落实解决。相关法律规定,检查人员不得接受被查方的餐饮、交通及其他任何服务。他们注重煤矿安全的超前管理、过程管理,而不是等出了事故后去追查。如煤矿要实施的工作面瓦斯治理方案、打钻治水方案以及其他特殊施工方案等,都必须提前制定并上报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经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上级安全监督人员现场监督,有效地控制了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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