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内卫部是内政部下属的一个制服制机构,主要担负和平时期与紧急状态下的应急服务任务。
新加坡内卫部的起源可追溯至1888年首个消防队建立。历史上,新加坡曾有过一些重大灭火抢险行动,包括1961年的布克·荷·什维大火、1972年的鲁滨逊大火。1980年,新加坡消防队被更名为新加坡消防服务署。
1982年,新加坡政府发布国内防卫规划。由此,在新加坡警察局下设国内防务队,主要负责全国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随着1986年国内防卫法的实施,国内防务队从警察队伍中分离出来,成为内政部下属的一个独立机构。同年,新世界大酒店倒塌事故为国内防务队和消防服务局合并开展工作铺平了道路。由于两个机构在职责和功能上的一致性,1989年4月15日,新加坡国内防务队与消防服务局正式合并成为新加坡内卫部。
如今,在24小时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危及生命安全的各类紧急突发事件中,这支力量作为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已经赢得新加坡人的认可。内卫部紧急突发事件预备项目和灾害管理活动主要遵循三部法律,即:1986年的《国内防卫法》、1993年的《消防安全法》、1997年的《国内防卫避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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