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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防灾活动全民参与

2004-12-16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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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为了降低自然灾害和认为事故造成的损失,日本形成了一整套健全的防灾救灾法律体系,建立了高效率的防灾救灾机构,并十分重视开展群众性的防灾救灾教育活动。

    设立各种“防灾日”

    日本政府1982年决定9月1日为全国“防灾日”,8月3日所在的周为全国“防灾周”,并先后设定了“防水月”、“防山崩周”、“危险品安全周”、“急救医疗周”、“防雪灾周”以及“防灾志愿活动日”等。

    2000年9月1日,以东京所在南关东地区发生垂直型地震假设举行的“综合防灾训练”很有“实战性”。早上,阁僚们接到大型地震发生的紧急通报,赶往首相官邸,成立以首相为本部长的“紧急灾害对策本部”,并发布“灾害紧急事态布告”。派遣以首相为团长的政府调查团到“现场”视察。同时,作为紧急灾害对策主管部门的国土厅设置“紧急灾害对策本部”事务局,负责收集和综合有关信息,制定救灾计划,组织救援物资和药品的运送,安排医务人员前往灾区等。

  建设城市“防灾公园” 

  日本政府早在1956年制定了《城市公园法》,1973年在《城市绿地保全法》里把建设城市公园置于“防灾系统”的地位,1993年,日本修改《城市公园法实施令》,把公园提到“紧急救灾对策所需要的设施”的高度,第一次把发生灾害时作为避难场所和避难通道的城市公园称为“防灾公园”。

    1995年1月17日,阪神大地震发生后,神户市1250处公园在救灾方面显示了巨大作用,对于城市居民来说,城市公园的第一大功能与其说是游玩场所,莫如说是防灾救灾的根据地。

    政府防灾管理与公众安全文化教育结合

  设在各地的消防署是日本政府防灾救灾的主力,各地群众组织的防灾救灾团体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消防团”就是其中之一。日本各市、町、村的“消防团”成员都是自愿参加防灾救灾的,不从地方政府领取报酬的。“消防团”有严格的组织纪律和指挥系统,平时从事灾情预防;安全警戒、普及防灾知识、保管与维修防灾器材;一旦发些灾情,立即出动救援;目前,日本全国共有3641个消防团,25351个消防分团,约有团员95.7万余人。1995年神户大地震后,在大约1年左右的时间里,日本全国各地的自发性防灾救灾组织先后共有140万人次前往灾区从事志原救灾活动。

  1997年1月,一艘俄罗斯油船在日本海遇难,漏出的重油严重污染附近海滩,当时除日本政府有关部门和当地居民外,全国各地先后共有28万人次的志愿人员赶到现场,用木铲、竹勺等工具回收原油,及时控制了原油对海域的污染。近来,日本又将分散在各地的有经验、有技术、有组织、有知识的专业人员进行登记形成网络,平时组织他们检查安全隐患,诊断险情,一旦灾情发生,又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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