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9月4日消息:昨天,在安全生产论坛分会上,国务院办公厅应急预案工作小组副组长、国务院参事闪淳昌教授透露,我国正加快建立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并仿国际惯例制定四级预警。
据了解,政府将根据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对公共危机事件分四级处理,分别是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并仿国际管理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化学事故分五级应急救援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主任张海峰昨天表示,我国将建立国家、省、地级市、县和企业五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张海峰在第二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上说,国家将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整合现有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铁路、民航等应急救援力量,实现对化学事故快速响应和高效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