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水平,既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反映,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理论基础。
坚持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支持企业全面履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促使企业自觉把安全生产纳入法治轨道。
坚持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抓住企业这个生产的主体,使其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不同企业各有特点,要从薄弱环节入手,使企业在安全生产上能自我约束。无论何种所有制的企业,都必须严格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使劳动者能体面的劳动,确保其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不得侵犯劳动者最基本的安全健康权。要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在职工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帮助职工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使职工懂得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自觉做到遵章守纪。
坚持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大力倡导“以人为本、珍视生命”的安全理念,唤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高度关注,提高全民的安全健康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发动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进而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劳动者最基本的生存权、健康权,就是维护劳动者的尊严,就是维护国家法律尊严 。
(作者单位: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
下一篇:论坛要讲对企业的实际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