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劳动保护工作一直是我们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然而开展了几十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党和国家如此重视,因安全生产责任丢掉乌纱的官员已不在少数,但为什么安全生产至今还是“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呢?
人的生命价值与发展经济的渴望之间的冲突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人发展经济的渴望日益高涨。全国百姓纷纷想办法、找出路,发家致富,谋求摆脱贫困的路子。各级政府也把发展当地经济作为中心工作。强烈的致富心愿冲淡了人们对死神的畏惧,也默认了在致富路上这一“工亡代价”。有人甚至“宁愿被炸死而不愿被饿死”。
改革开放已二十余年,物质文明已有相当积累,人民生活已大大改善,然而人们致富热情依然未减,愿意为致富付出代价的心理依然未变,尤其在欠发达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从不少工伤事故案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事故发生后,老板用几个钱买得死者家属闭口不谈事故,有人甚至感谢老板的仁慈与大度。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查清事故真相却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把大量精力放在做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上。而当地百姓还同情老板不走运,有人甚至认为对老板的处罚是“趁火打劫”。老板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忘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工人们在谋生的路上忘记了“人的生命价值高于一切”。以人为本的观念在人们心中尚未形成。
安全生产与地方经济指标之间的冲突
“发展经济和安全生产”在企业一直是一对尖锐的矛盾。然而现在,在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工作中,“发展经济和安全生产”也成了一对尖锐的矛盾。尤其是在乡镇,这一矛盾显得更加突出。
每年国家制定经济增长目标后,各省(市)就要围绕这个目标制订本地方经济增长指标,地方指标通常要高于中央指标,地方是为了赢得在国家经济增长中贡献更大、位次更靠前的地位。同样,各地市州、各县市区、各乡镇都希望在本省、本市、本县赢得经济增长更快、贡献更大的地位。这就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要求、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报政绩的根本原由。
发展经济、富国强民本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好事,但如果过分看中眼前(或叫任期)经济增长指标,把干部的任用同眼前(任期)经济增长指标紧紧联系起来,忽略经济可持续发展性和社会综合发展效果,那么只讲短期经济行为,忽视安全生产,也就不足为怪了。
一些地方政府为使眼前经济增长速度更快,在招商引资中,只要有企业愿意来,一概欢迎。不管它是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也不管它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更不管老板如何管理生产,只要来,一律给与保护。既然发展经济是“首要工作”,那么其他都要围绕经济而转。在安全生产上,有人失去了应有的原则,徘徊在不出大事故和快速发展经济的边缘线上,或心存侥幸,或铤而走险。
严格要求与管事不管人之间的冲突
在计划经济时代,拥有企业人财物管理权的是主管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是劳动部门。劳动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措施和决定(实为建议)都须通过主管部门落实。劳动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均为政府同级部门,相互没有上下级关系,也没有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彼此的意见需要协商解决。可以设想,再严格的要求都因管事不管人而落实不下去,最终就形成了“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局面。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企业法人地位的确立,各级政府与企业脱钩,传统的行政管理逐步被依法行政所取代,过去的安全管理也逐渐被依法监察所取代。但这毕竟需要一个过程。
我国的安全生产是分级负责制。各级政府对各自辖区的安全生产负责。无论是负责企业的经济主管部门,还是负责安全监察的安监部门,或是负责群众监督的工会组织都是在同一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如果一级党委政府不能摆正生产与安全的关系,那么安全生产工作只能是“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事实上,在一些地方,安全监察工作常被认为“影响企业的生产、影响干部的成长、影响招商引资”。在处理事故、追究责任人责任时,经常遇到一些领导干预:“善后处理都搞完了,还搞什么!”不少地方政府官员由于政治体制原因与企业存在利益联盟,其中有官员的个人利益,也有群体利益,不排除有政府利益。一些领导群体已经无法从社会公正、社会稳定及民生大计出发,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最大多数人最大利益的关系,政治体制改革已大大落后经济体制的变迁,即使不出安全问题,也会埋藏下其他方面问题的隐患。
如果想在短时间内改变这一局面,必须改变安全生产分级负责的现状,实现安全生产垂直监察,将国家意志直接灌输到基层和企业。
(作者:湖北省孝感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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