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各地连续发生一些重大安全事故,死亡惨重,令人震惊,让人不禁想起那句老话:安全第一。可是,就在不久前,有一位从外单位调进不久前刚刚发生一起死亡九人伤二人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新任领导,却做了这样一番令人震惊的就职演讲:我们要抓谣言,讲团结,团结重于泰山,比我们的泰山品牌还重要。那言外之意是,对前任领导的免职处理,以及依法拘留都是谣言四起,职工反映情况就是“窝里斗”就是不团结。这不能不让人感到有必要重申一下:安全永远都是第一位的,因为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安全,企业发展,职工团结更需要安全,没有安全一切都是空的。
听着这位领导的就职演说,笔者真的替这个企业的职工感到悲哀,更替他们今后的命运担忧:今后职工的生命能有保证吗?来到不先总结前任领导的经验教训,狠抓安全生产,却把团结提到了首位,这不能不让人怀疑其目的和动机,究竟是为了企业发展还是为了保自己的“乌纱”?是不是觉得自己是从外单位调来的外行,怕领导不了内行而强调团结?想想人命关天的大事,就在他的眼里变得像掐死一只蚂蚁似的,如果叫他摊上这种事,他会怎么样?
安全才是硬道理。可是,近来全国各地连续发生的一些重大安全事故却令人吃惊,在追究领导责任问题上的做法更是令人担忧。什么叫责任,人民生命安全得到了起码的保障才叫责任,如果连人民的生命财产都不能保障了还叫什么称职的领导。“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这句旧社会要求地方官的话,对现在的领导我看仍然有效。在处理事故的时候,一定要应该负责任时就负责任,应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能向着活的不向死的。作为领导者不要平时夸夸其谈,做起报告来一套一套的,一出事故就成了缩头乌龟,不敢勇于承担责任,而是千方百计推卸责任,甚至于利用手中的权力封锁消息,掩盖真相,官官相护一级保一级,最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达到推卸自己责任的目的。可他们忘了自己的乌纱帽是人民给的,在人民的生命面前,那个乌纱帽即使是金顶子的也只能是轻如鸿毛的。
安全事故是有它的一定的偶然性的,但从根本上来说还是人为的事故多于自然事故,即使是自然灾害也有人为的因素在里面的。就拿这次黑龙江省宁安洪水淹死学生的事故来说吧,你如果领导平时重视安全,多检查多督促能出现这样的事故吗?你把学校建设在那个危险的地方,选址不对是一错,建设在那里了就要预见到可能发生的洪水灾难,就要有事故发生时的救助预案,要不然怎么就没有死一个老师呢?孩子年龄小缺乏自救能力,老师能够自己死里逃生,这不就说明事故出现后还是能够想办法救的吗?如果早想到或者下雨天停止上课,或者平时讲些自救知识,或者老师们全力相救,或者地方有关部门及时前往救助,或者多一些或者,就完全可以预防事故,起码出现事故后能够尽量减少死亡率。这一切的一切,领导都逃脱不了理应承担的责任。
现在有很多人,包括那些出了事故的地方,也常有人这样想,领导与我们这隔着山隔着水,八杆子扑拉不着,这个事故与他们有什么关系啊。洪水又是他们发的,爆炸又不是他们操作的,人又不是他们开车压死的,出事故与人家有什么相干的。再说了人已经死了,再追究责任也不能复活,还不如向活的不向死算了。持这种想法和认识的人,表面上看似是一种厚道,实际上是一种法盲的表现。因为安全法明确写有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再说一个最简单的道理,他们平时坐着人民给他们的高级轿车到处转悠,不就是让他们检查工作督促管理的吗?要不然凭什么让他们享受呢?要知道那些车子是人民用血汗钱给他们买的啊。那些办公工具哪一样不是用人民的纳税款置办呢?如果坐着人民的车不为人民办事,哪还不如把那车子还给人民开着下田种地呢。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如果不能引以为戒,还会酿成更多更大的事故,对安全责任人的姑息迁就,就是对人民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因为 “人命关天”,安全才是硬道理,没有了安全,一切的一切都将成为一句空话。为什么同类事故一发再发?为什么“前车之覆”没有引起“后车之鉴”?主要是因为在现实工作中,还有许多人只顾片面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没有真正从根本上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更没有认识安全生产对生产力的影响,结果却因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任何时候都必须牢牢地抓紧抓实,决不能掉以轻心。安全事故的发生,大都与安全工作管理不严,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监督不落实等人为因素有关,主要是设备缺陷、作业条件简陋、违规操作、投入不足等人为原因造成的恶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最新统计数字令人触目惊心:在去年19.5亿吨煤炭产量中,只有12亿吨是有安全保障的,全国煤矿安全欠账已达到500亿元左右!
为什么该说的说了,该要求的都要求了,该总结的也总结了,整改措施也制定了,但事故还是发生了。有时刚处理完一个事故不久,甚至一个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还没有完成,继而又发生了新的类似的安全事故。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主要领导干部安全意识不强,忘记了自己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忽略了自己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强调自己工作忙、事情多,从而形成了安全管理上的空档,副职领导想抓又心存顾虑,安全生产的缺位管理,必然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是安全责任制不能落实,流于形式。对安全管理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就是没有贯彻到安全工作实际中去。流于形式,形同虚设。
三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欺上瞒下,我行我素。对上级部门的要求,依然停留在口头上,仍然我行我素,我说了算。只要有经济效益,其他可以一律不管,野蛮生产,置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于不顾。
四是急功近利,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舍不得在安全防范设施上花钱投入,认为安全设备是软性投资,用于生产的钱才能立竿见影,忽略对安全生产的投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五是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责任心不强,管理不严。对违规操作有关部门知情不报,隐瞒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习惯性违规操作放任纵容。使肇事者逃避法律的制裁,甚至领导班子集体隐瞒重、特大事故不上报。对事故的处理不严肃、不认真,对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不落实。
六是以包代管,以罚代教。认为工程已经承包出去了,什么都可以不用操心,万事大吉,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对违章操作不去制止,表现对安全工作的极端不负责任。
抓好当前安全工作,必须从以下几点做起:
首先,宣传教育要到位。宣传教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生命线,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突出全员化、专业化。安全管理者要从思维的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现在有些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三多三少”的现象:谈安全生产管理,往往在硬件上考虑的多,对职工宣传教育管理上考虑的少;谈事故预防往往在技术操作上考虑的多,对如何强化安全意识考虑的少;谈安全生产教育往往是机关、部门考虑的多,而基层单位考虑的少。这“三多三少”,实质上是“一手硬、一手软”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体现。
其次,巡回检查要落实。首先是安全监察人员的素质要到位,对自己管辖的工作环境、设备运行状况和岗位工人都要熟悉,这样定期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就有针对性,对重点部门巡视检查更要到位。为确保安全生产,岗位工人要做到“三熟五要”即:熟悉运行规程、熟悉设计图纸、熟悉设备运行状况;五要:调整要及时,操作要仔细,监督要认真,巡视要到位,纪律要严明。要坚持“两票三制”,认真查找生产操作中的安全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千万不能抱着“侥幸心理”和“经验心理”。
再次,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心和责任感,这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关键。否则,就很难真正地抓好安全生产。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要抓好制度的教育和落实,使广大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是经过多少人的鲜血和生命及沉痛教训写成的,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运作就是珍惜生命、珍惜父母的养育之恩,珍惜家人和儿女的情感。教育员工自觉用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把自觉执行规章制度变成大家的自觉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要狠抓一个“严”字,要“严”当头。要严制度、严标准,严明劳动纪律。各单位都要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对那些日常违章人员,在对其做到教育的基础上,利用曝光、经济重罚等措施,督促本人增强安全意识和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同时,还要坚持好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值班制度,如不能做到,不论涉及到谁,都按规定进行考核及处罚,从而增强各级管理人员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最后,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还要着眼于一个“全”字。综合治理,总体推进,要求各级领导都要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一盘棋”的思想。值班、顶岗和一线指挥都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想为安全生产所想,急为安全生产所急,积极为生产一线职工提供优质服务,开展献爱心、送温暖等优质服务活动,从而在全公司的范围内形成安全工作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发展。
对于安全工作,各行各业都已经有很齐备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很细致的规章制度。安全大事,人命关天,还真是不能差不多。每一项规章制度的制定都有其道理。如果非要问,是不是违反一次就真能引发什么大事故,这个谁都说不好。但事实是,许多大事故就缘于最初的小差错。一处小毛病单独看似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倘若人人这么想,好多个小毛病凑一起了就成大问题。“差不多”一千次没出事儿,绝不意味着再来一次也无妨,一次“差多了”就是大事故。倘若总是差不多,最后难免会差得多。保安全、抓安全,期盼更新的招数出来,即便有,恐怕也不多。最关键的还是老老实实、不折不扣地执行好现有的各项规定,把每个企业、每个人的份内之事做到位,千万不能差不多,只有细节的完善才能有生产的安全,才能最终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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