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化学危险品涉及人民生命安全和环境保护,在国际上属于运输管制商品,为进一步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管理,保证其生产和储运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于2002年3月15日颁布实施。本课题旨在完善我国危险化学品包装、储运和管理标准体系,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此外课题还注重与国际先进的危险化学品研究工作接轨,在跟踪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识制度专家委员会工作的基础上,参考国际先进的化学品管理模式,结合国内实际,尽快完善我国化学品管理体系和建立我国标准体系并完成主要标准的制订工作。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包装、储运、管理、标准
一、课题背景及预期目标
未来20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工业化和经济全球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改革和发展的任务愈加繁重。十六大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建设小康社会每前进一步都必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与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障国家公共安全及国家经济安全,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已经成为一项急待解决的战略任务。
危险化学品安全是一项充分体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公益性事业,是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石,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保证,是全面对外开放必须解决的重大战略问题。危险化学品安全与生产安全、社会安全等其他公共安全一起共同成为国家的一项重要国策。
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标准研究,应打破专业领域界限进行整体层次的研究,既要强调专业领域标准的发展,更要注重总体的协调。要改变传统的条块结构式研究思路,从化学危险品安全标准化的整体层面上进行共性、关键性问题的研究,在保障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系统协调发展的前提下凝练出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发展的战略方向。通过研究,使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总体水平得到较快提升,以加速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体系的建设,提高国家经济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人们的生存环境,满足改革开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促进对外贸易。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问题研究重点包括国内外现状及趋势、标准体系表的建立和完善、国际权威危险化学品法规和标准的收集和翻译、主要标准的制定等几个方面。因此,本课题的研究将以科技支撑为出发点,在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可操作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指导下,从影响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喷雾剂、氧化性气体、加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可自燃液体、可自燃固体、自热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液体、氧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性、急性毒性、皮肤腐蚀性/刺激性、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呼吸系统/皮肤过敏反应、生殖细胞突变性、致癌性、生殖毒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靶器官系统毒性——多次接触、水环境危害性、放射性危害等方面入手开展标准研究工作,最终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研究报告。
二、课题研究内容
课题主要分为以下四方面进行研究:
(一)危险化学品标准化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 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
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是我国一种十分重要同时又是实行国际管制的特殊商品,根据海关统计,每年我国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进出口种类有3000余种,金额在400亿美圆以上,大量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输入对我国的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带来了越来越严重的影响。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危险化学品在国内外每年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多达上百起。
2. 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危险化学品的影响
由于经济全球化速度的进一步加快,我国与世界经济的发展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2002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量为6,208亿美元,其中出口为2,952亿美元,占我国GDP总量的29%。每年我国约有71%的出口企业和39%的出口产品因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而受阻,损失约170-200亿美元(商务部统计数据)。
3. 危险化学品安全问题的严重影响
危险化学品安全是国家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国家全局利益、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对外维护国家的声誉,对内保护人民健康和交通运输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利益,起到一个屏障和调控的作用。是“保国安民”、促进“对外开放”、维护“国际交往新次序”的有力保障。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和使用每年都在以百分之十以上的速度迅速增加,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传入的速度则呈逐年上升的势头,特别是最近几年来增长势头迅猛,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了重大损失。
4. 国外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与趋势
发达国家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的各个方面及层次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危险化学品安全达到较高水平,为预防和减少危害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事件、事故、灾害、反恐防恐和突发事件等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安全体系,危险化学品安全理论研究水平较高。
5. 国外化学危险品标准概况及发展趋势
世界发达国家已经基本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化学危险品标准体系,并逐步达到了比较科学的阶段。化学危险品标准已经深入到与化学危险品有关的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为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技术支持,成为化学危险品市场准入、贸易合同维护与仲裁、合格评定、安全事故鉴定和产品检验检测的重要依据。
6. 我国危险化学品标准化现状及差距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党和国家对于危险化学品安全问题的重视,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所涉及的各个领域包括危险化学品标准化工作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在各个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国危险化学品标准化严重滞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尚不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对外开放提供足够的支撑和保障。从整体上意义上讲,我国的危险化学品标准化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水平还存在很大差距。
(二)建立危险化学品标准体系表
1. 危险化学品标准体系编制说明
为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标准化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标准化工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拟成立“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专业范围是:对危险化学品的包装、贮存、运输和经销的标准化管理。在专业范围内,提出有关国家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建议,组织有关国家标准制修订和复审工作以及进行有关标准化学术交流活动。
我国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量大面广,种类繁多,这些危险化学品有的是作为工业生产的重要原料,有的是作为商品在市场上流通。因此这些危险化学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提高危险化学品质量,使其标准化、系列化,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 关于危险品标准体系表的说明
危险化学品标准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标准制定原则为依据,参阅了化工行业标准体系表,搜集、整理了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标准、规范、制度等各种资料。在研究、分析上述资料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导则《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进行编制起草工作,提出了《危险化学品标准体系表》(框架)。
危险化学品标准体系表(框架)的编制有利于改进标准化计划工作,改变过去缺乏全面系统考虑的被动局面。对一个专业、一个行业、一个部门和整个标准化战线,有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作蓝图,是标准化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本体系表本着发现危险、控制危险、消除危险确保安全这一主导思想,通过危险化学品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制定与贯彻达到目的。
由于危险化学品产品繁多,也存在与其它部门的交叉与协调的问题,如何解决还有待在成立大会上与各部门共同进行商讨。因此,在体系表的总体结构上只提出个粗框框,给日后留有余地。
3. 危险化学品标准体系简介
本体系表由二个层次构成:第一层为危险化学品通用基础标
准。它包括危险化学品导则、通则标准、术语标准、分类及标识标准、通用试验方法标准、包装标准。第二层为危险化学品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
4. 危险化学品标准体系表
见附件。
(三)收集翻译国际权威危险化学品法规及标准
1.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13修订版)
本建议书是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根据技术发展情况,新物质和新材料的出现,现代运输系统的要求,特别是确保人民、财产和环境安全的需要编写的。《建议书》的对象,是各国政府和负责管理危险货物运输的国际组织。这些建议不适用于须遵守专门的国际或国家规定的远洋或内陆散装货船或油轮的散装危险货物运输。
2.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标准与试验手册》(第4修订版)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标准与试验手册》(以下简称《试验和标准手册》的目的是介绍联合国对某些类别危险货物的分类方法,并阐述被认为最有助于主管当局获得所需资料以便对待运输的物质和物品做出适当分类的试验方法和程序。《试验和标准手册》应与《规章范本》一起使用。
3. 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全球协调制度》(GHS)
建立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全球协调制度》的目的:
目前,化学产品在全世界广泛应用提高了人类的生活水平。虽然化学产品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益处,但是对人体或环境具有潜在的不利影响。因此,在这几年间,一些国家或组织制定了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通过标签或安全资料记录单(SDS)将准备好的有关信息传达给化学品的使用者。
对于现存的大量的化学产品来说,任何一个单独的法律都不可能成为一个统一体。信息条款提供给化学品使用者该化学品的特性和危险性,以及在使用时可以采取的保护措施。
随着全球化学品贸易的扩大、随着对建立用于确保化学品安全使用、运输和处置国家计划需要的增加,一个国际性的、协调一致的分类和标签方法能为各国的国家计划提供基础。如果各国对于进口或在本国生产的化学品都有一致的恰当的信息,那么就可以全面地构建控制化学品接触、保护人身和环境的体系。
4.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是依据并为实施《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RS)和《经1978年议定书修正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PROL 73/78)制定的,对保障船舶安全载运危险货物、防止海洋污染具有重要作用,是与海运危险货物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的准则。海运危规的目标是为了增加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使危险货物自由的不受限制的运输。
5. 国际空运危规(ICAO TI)
《国际空运危险货物规则》(ICAO TI)是由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的用于《国际民航公约》中附件18所述危险货物运输的广泛规则。国际空运危规通过建立必要的措施来确保空运危险货物的安全,并提供了一种保护航空器和所载物质最低风险的安全水平。对于放射性材料的运输国际空运危规是基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国际原子能委员会规章进行的。国际民航组织的危险货物专家小组负责定期更新《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8中的危险货物,及更新危险货物航空安全运输的技术指导书。
6.国际铁路危规
《国际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RID)是国际铁路运输协定(CORIF)附录B关于国际货物铁路运输合同统一规则(CIM)的附件1。它是国际铁路运输危险货物的统一规则。该规则对铁路运输危险货物的分类、性质、包装规格、要求、检验及其它一系列问题做了详细规定。
7. 欧盟未来化学品问题白皮书
(四)部分急需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储运和管理标准的基础性标准和重点标准
1. 制定了急需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储运和管理基础性标准和重点标准104项
2. 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包装、储运和管理标准的行业标准22项
3. 完成危险化学品包装、储运和管理标准的基础性标准和重点标准草案75项
三、课题进展及阶段性成果
2002年10月,课题启动会召开,确定了课题的组织方式及子课题负人,课题开始全面启动。经过近三年的研究,课题进展顺利,效果良好,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如下:
(一)已发布的国家标准
《GB 19432.1-2004 危险货物大包装检验安全规范-通则》、《GB 19434.1-2004 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安全规范—通则》、《GB 19433.1-2004 空运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通则》、《GB 19454.1-2004 危险货物包装便携式罐体检验安全规范—通则》、《GB 19457.1-2004 危险货物涂料包装检验安全规范-性能检验》、《GB 19453.1-2004 危险货物电石包装检验安全规范—性能检验》、《GB 19458-2004 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通则》、《GB 19521.3-2004 易燃气体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GB 19452-2004 氧化性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GB 19521.12-2004 有机过氧化物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GB 19456-2004 硝酸盐类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GB/T 19459-2004 危险货物及危险货物包装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GB 19455-2004 民用爆炸品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GB 19358-2003 黄磷包装钢桶使用鉴定安全规范》、《GB 19270.1-2003 水运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总则》、《GB 19359.1-2003 铁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总则》、《GB 19269.1-2003 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总则》、《GB/T 19468-2004 烟火药剂中氯酸盐含量的测定》、《GB/T 19469-2004 烟火药物着火温度的测定》等51项。
(二)已通过审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 国家标准
《锂电池组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打火机安全与质量》、《危险品点火枪检验安全规范》、《烟花爆竹安全性能检验规范》、《化学危险品分类定级基本程序》、《爆炸物品分类程序》、《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分类程序》、《危险化学品水生生物毒性分级试验方法》、《化学品分类和标记安全规范——爆炸物》等53项。
2. 行业标准
《出口危险货物大包装检验方法 通则》、《出口危险货物大包装检验方法 性能检验》、《出口危险货物大包装检验方法 使用鉴定》、《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通则》、《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民用爆炸品》、《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氧化性危险货物》等22项。
(三)其它成果
1. 翻译出版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全球协调制度》(GHS)。
2. 翻译出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十三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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