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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行为安全心理与“事故”的研究分析

2006-10-12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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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行为安全心理与事故关系密切。根据近几年对事故的研究表明:80%以上的事故原因与人的行为和心理因素相关,即人通过生产和生活中的行为心理直接或间接地与事故发生联系。

    通过对事故规律的研究,人们已认识到:生产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人的不安全心理与行为。因此,研究人的行为规律,以激励安全行为,避免和克服不安全行为,对于预防事故有重要作用和积极的意义。

    行为科学的理论指出:人的行为受个性心理、社会心理、社会、生理和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因而,生产中引起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人为失误和“三违”的原因是复杂的。有了这样认识,对于人为事故原因的分析就不能停留在“行为”这一层次上,应该进行更为深入的分析。例如在分析人的不安全行为表现时,应分清是生理还是心理的原因;是客观还是主观的原因。对于心理、主观的原因,主要从人的内因入手,通过教育、监督、检查、管理等手段来控制或调整;对于生理或客观的原因,除了需要管理和教育的手段外,更主要的是从物态和环境的方面进行研究,以适应人的生理客观要求,减少人的失误。行为科学中的人的行为模式、影响人行为的因素分析、挫折行为研究、注意与安全行为、事故心理结构、人的意识过程等理论和规律都有助于研究和分析事故的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原因分析:一是性格分析,人的性格特征与安全生产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具有较好性格特征的人,他们干起活来精力充沛。观察情况认真细致,思考问题全面周到,操作作业不莽撞、不蛮干,这种性格有利于作业的顺利进行,有益于安全生产。如果性格不好,头脑简单,马马虎虎、冒险蛮干,就会经常发生事故。据国外文献介绍,事故频发倾向者往往有如下的性格特征:(1)感情冲动,容易兴奋;(2)脾气暴躁;(3)厌倦工作,没有耐心;(4)慌慌张张,不沉着;(5)动作生硬而工作效率低;(6)喜怒无常,感情多变;(7)理解能力低,判断和思考能力差;(8)极度喜悦和悲伤;(9)缺乏自制力;(10)处理问题轻率、冒失;运动神经迟钝,动作不灵活。日本的丰原恒男发现容易冲动的人、不协调的人、不守规矩的人、缺乏同情心的人和心理不平衡的人发生事故次数较多。

    根据研究资料表明,容易诱发错误行为的因素有4个方面:

    (1)环境条件的影响,如在噪声、振动、高温、粉尘多、照明不良的环境下工作容易误操作,原因是容易引起心烦意乱。

    (2)人的生理节律变化的影响,如人在早晨5—6点意识状态最低,休息不好,睡眠不足,疲劳作业,酒后上岗,疾病后遗症。(情绪周期23天,身体体力周期28天)

    (3)人的意识状态差别和情感变化的影响,如愤怒、激动、烦躁、神志不安、“分心”、“走神”或者“自动想法”等等,这些影响容易造成人的手眼不协调,灵活性反映能力差,判断能力差。

    (4)协同作业时两个人或两个以上的场合,无人负责时,受他人在场的心理影响,往往有互不负责的倾向。

    二是习惯性违章行为分析

    习惯性违章行为是指在操作作业中,表现出来的丧失自我保护和保护设备、工具等,违背劳动生产规律的不合理行为,错误行为。职工的这些行为与职工的工作背景有一定关系,是经历了一个过程,即过去我就是这么干的。当人最初以某种行为方式解决问题有效时,就会更加倾向这种行为,并经过反复实施逐渐形成,这种行为会成为习惯,这种习惯性行为往往在工作开始不出现,多出现在工作过程中或者快要结束时,或者一瞬间,或者紧张时,特别急时。美国海因利希工程师根据大量统计资料得出这样的结论:有一个统计分析的结果330∶29∶1,即在330件同类的错误行为中有300件错误行为事件中不产生伤害,有29件产生轻伤,有1件产生重伤,这是著名的1∶29∶330法则。这个法则告诉我们就是一件事故的发生是多次错误行为的结果。

    根据心理学所提示的规律,人的行为是由动机支配,而动机则是由于需要引起的。需要、动机、行为、目标四者之间的关系是很密切的。例如安全管理中开办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学员来自各个单位,都表现出积极的学习热情。这种热情是来源于其学习的动机。因为在工作中,一个特种作业人员,缺少应有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就不可能胜任工作,甚至会引发事故。就是这种实际工作的需要产生了学习的动机,进而导致了学习的热情。动机和行为有复杂的关系,安全管理中在对待事故责任者的分析判断上,要从分析行为与动机的复杂关系入手,为此,可从三个方面考虑:首先,在分析事故责任者的行为时,要全面分析个人因素与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情况,任何行为都是个人因素与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一种“综合效应”。因此,事故责任者的行为与个人因素和环境因素有关。分析个人因素时,要同时分析外在表现与内在动机。动机和行为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而存在着复杂的联系,主要表现在:(1)同一动机可引起不同的行为。例如,想尽快完成生产任务,这种动机可表现在努力工作,提高效率;也可能出现蛮干违章,不顾操作规程等等。(2)同一行为可出自不同的动机。例如“三违”这类不良行为,有的是有意为之,明知故犯;也有无意失误的情况;(3)合理的动机也可能引起不合理甚至错误的行为。例如要提高工效,可能会忽视了劳逸结合,造成疲劳工作,从而导致事故。因此,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时,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从人的动机入手,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处理,这样才能既符合实际,又切中其弊,使事故责任处理准确合理。

    我们知道,一个人的能力和心理情感是不稳定的,它随着周围环境、时间、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比如,一个人在体脑俱疲的情况下,感觉技能变弱,听觉和视觉灵敏度降低,眼睛运动的正常状态被破坏,其心理技能就会改变。这说明,个人心理因素对安全生产有着巨大的影响,不正常、不健康的心理状态可以直接、间接导致事故的出现。所以我们认为对安全工作的轻视心理,麻痹心理、侥幸心理和情绪心理等是事故边缘心理。

    一是轻视心理:安全与生产,人和物之间的关系,在一些管理者深层次的认识中,认识模糊,心中没有摆正位置,当两者发生冲突时,潜意识中价值观还是见物不见人。还没有形成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有三种现象:“亡羊补牢”现象,对安全生产工作平时不重视,把安全工作停留在口头上、文件里,满足于表面化、形式化。事故隐患不及时排除,直至发生事故才悔之晚矣;“愚民政策”现象。为了满足某些人的虚荣心和小团体利益的需要,有的单位出了事故欺上瞒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极尽内部“摆平”之能势,把“四不放过”的原则抛在脑后。外归因的现象;出了事故不是从主观上找原因,而是怨天尤人,归因于外部,没有找出真正原因,就敷衍了事。

    轻视心理实例:某单位安全检查时发现一处事故隐患,铁路货车上下扶梯开焊,但未完全断裂,并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由于未及时安排检修,在作业时一名连接员在货车运行时上车,扶梯断裂,将这名连接员轧死。

    二是麻痹心理:在多数情况下,习惯性作业简便易行,也没有出事故,从而“也不过如此”的思想慢慢成形,因此,这种习惯很容易被人接受或模仿。麻痹心理是安全生产的大故,其危害性在于有了麻痹心理就会逐渐丧失自我保护意识、降低人的感知觉的兴奋程度,出现抑制或愚钝。“无知型”、“糊涂型”就是麻痹思想的外在表现。绝大部分人身事故的发生就是麻痹思想造成的。

    麻痹心理实例:某粉末冶金厂的一名女工在立式压机上操作,上模下模行程很慢,通常都认为不会出事故,因行程较慢,即使手碰到上模也来得及抽脱开,但这位女工在手还是被压伤。分析其心理活动特征:一是因模子行程慢产生不会压到手的麻痹思想;二是注意力不集中,眼睛不注意模子的下行,注意力转移至压机以外的事物上;三是操作过程中手抽离模腔。分析其心理过程是:麻痹—不注意—忘记—触觉迟钝。其主要是麻痹心理问题。

    三是侥幸心理:有这种心理的人往往耍小聪明,明知不该去做的事,也要去做。还会自觉不自觉地出现走捷径,或者自己欺骗自己“下不为例”而屡屡再犯,“凭经验办事”这些行为可能有时会让我们在工作中更快捷,有时也会让我们在行与不行中犯下大错,所以说侥幸心理就是事故的毒苗。

    侥幸心理实例:某厂一名机关干部为了绕近道,有意识违章横穿厂内铁路,结果被火车撞导致死亡。

    四是情绪心理:情绪是影响行为的重要因素,不良的情绪状态是引发事故的基本原因。情绪变化主要由应激事件对心理影响产生的,诸如:家庭暴力、离婚、家庭成员患重病或死亡、子女就业困难、家庭不和睦、操心日常开支、本人患病、人际关系出现问题等。

    实例一:某厂一个青年工人,因家庭问题与兄嫂闹纠纷,被哥哥打了两耳光,他一气之下拿了根绳子欲寻短见,被老母苦苦劝阻。没隔几天这个工人在一次作业中发生了事故而丧生。

    实例二:济南某青年职工李××,父母双亡,工资很低,还要供养弟妹,本人又患肺病,27岁也未找到对象,生活的情绪非常低沉。他常常对人说:“不如死了清心。”上班经常迟到早退,违章作业不断发生。企业工会经常派人找小李谈心,发给他困难补助,并送他到苏州疗养,病好后又帮他找到对象,李结婚时工会还帮他找了房子,小李万分感谢组织,从此,他积极工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在一年的工作中连续防止了两起重大事故,受到单位表扬和奖励。

    上述两个实例从正反两方面说明,情绪对安全行为的作用和影响。因此,在安全管理中要善于了解职工的精神状态,有个班组总结出三看:既班前看情绪,班中看表现,班后看贡献。三知“五必访”等,经验非常有效。在和职工日常接触中通常要注意如下心理问题:低沉、兴奋、好奇、紧张、急躁、抵触、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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