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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及对策

2008-01-11   来源:峄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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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是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年、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的攻坚年,也是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年。做好2007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轨道上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对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区政府提出的 “围绕一个目标,抓住两个关键,突出三个重点”的要求,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了石膏矿山、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综合监管等安全生产专项调研工作,并有针对性地与安全生产监管干部、企业管理人员、职工和群众进行了座谈调研,全面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并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不断好转,提出了一些对策措施,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一、关于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现状与形势

    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几年来,从政策、体制、机制、投入、执法等诸多方面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同时,在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逐步稳定好转,连续6年实现安全生产,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2004年,我区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县(市、区)”,2004年至2006年,区政府连续三年被省安委会表彰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自2003年起,区安监局连年受到省安委会表彰,并于2007年2月被国家安监总局授予“安全生产监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确立和落实。区政府始终加强“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行政正职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切实抓好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各职能部门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对审核、审批、发证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安全生产负责。2003年,区委、区政府进一步确立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一步走上制度化轨道。

    (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初步建立。区政府每年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形式,将控制指标下达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属重点企业,再由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细化、分解,逐级加以落实,区安委会分半年、全年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情况实行“百分”考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作为各镇(街道)、各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指标,对落实具体安全措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步伐加快。狠抓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在政府层面,先后出台了《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峄政发〔2005〕1号)、《峄城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峄城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政策措施或规范性文件;在部门层面,制定实施了《峄城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办法(试行)》、《枣庄市峄城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规则(试行)》、《枣庄市峄城区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处理规定》、《枣庄市峄城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安全检查、事故调查、行政处罚、执法监督等程序;在重点行业领域层面,出台了《峄城区石膏矿山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峄城区石膏矿山采空区综合治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有效规范了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区、镇(街道)两级安监机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在区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方面,2004年以来,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陆续考录补充专业技术人员9人,使安全监察专业人员达到11人,并走在了全市前列。有效解决了安全监管监察力量不足的问题。同时改善了办公场所,配备了执法监察仪器,为有效开展安全监察工作提供了保障。2006年,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被省安监局表彰为“全省安全生产示范监察大队”。在镇(街道)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方面,各镇(街道)全部成立了安监所,5处有重点监管监察任务的镇(街道)同时成立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其中底阁中队、阴平中队被省安监局表彰为 “全省安全生产示范监察中队”。在安全生产专家体系建设方面,组建了全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和爆破、交通运输、建筑等6个领域37人的安全专家组,初步形成了“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五)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得到加强。区安委会制定了《峄城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考核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意见》,并坚持以现场会议促进的方式,于2006年相继召开了镇(街道)机构建设、煤矿、采石场及两次石膏矿山“双基”工作现场会议,较好地促进了“双基”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安全投入、教育培训、质量标准化、行政许可、应急救援等各个方面得到不断加强。具体工作中,一是扎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先后在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中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石膏矿山企业先后赴招远、泰安参观学习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并在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试点工作,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加大投入,严格现场管理,确保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系统都达标。目前,市确定的9家非煤矿山企业已初步达到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二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按照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审核的要求,确保了审核上报取得安全生产质量和时间进度,截至发证的最后期限,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已有89家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企业有2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烟花爆竹销售企业有5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达到了省、市安监局的办证时限要求。三是进一步落实“三同时”制度。把“三同时”制度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全区新建、改建、扩建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建设项目坚持提前介入、跟踪督促,严格审查验收,确保了“三同时”的有效落实。四是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2006年度,由区安监局牵头,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峄城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形成了16个子预案,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应急处理工作,初步形成了责任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反应灵敏的应急救援体系。

    (六)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不断创新。在安全检查方面,坚持以日常安全检查为基础,以重大节日、重要时期为重点,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运输、人员聚集场所、民用爆破器材、城镇燃气和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营企业等十几个领域为重点,以排查隐患、解决问题为内容,开展不间断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并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确保了整治效果;在检查机制方面,为提高安全检查的权威性、专业性和实效性,确立了“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安全检查机制;在安全生产“双基”方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2006年度,召开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煤矿、石膏矿、采石场、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双基”共7次现场会议,以点带面,较好地推动了“双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开展。近年来,峄城区按照国家和省、市各级要求,结合季节特点和工作实际,在煤炭、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供电、食品药品和学校等多个领域组织了多次次大规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通过这些专项检查治理活动,责令停产、关闭了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发现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极大地改善了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确保了全区连续实现六个安全生产年。
    (八)公众安全生产意识逐步提高。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并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应急救援演练、知识竞赛和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进企业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是由于主客观一些方面的原因,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制约着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仍比较薄弱,新形势下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有待加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大量非公有制企业涌入市场,这些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生产方式大都比较落后,经营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较差,尤其是石膏矿山企业,均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安全设施、井筒设计不够规范,安全生产欠账较多,企业的生产存在不同程度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更增加了安全生产监管难度。较为普遍的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营者安全管理水平低,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由于中小企业的经营者大多数为个人或集体,“重生产、轻安全”的经营思路较为普遍,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顾设备老化和装备存在缺陷等问题,开足马力生产,同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严重不足,企业事故隐患整改资金不足,有些安全隐患甚至是重大事故隐患长期不能根治。二是企业内部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基础不牢。在新的社会行业安全管理模式尚未形成的情况下,较多非公有制企业难以有效实施企业内部安全监管,造成管理的缺失。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一无安全专管机构,二无安全专管人员,安全规章无人制定、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无人抓、安全检查无人组织、事故隐患无人监督整改、甚至连发生了工伤事故都无人报告的“五无”状态,安全管理工作跟不上生产发展速度,生产发展和安全管理这两个车轮不能并驾齐驱。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低,且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淡漠,自我保护意识差。中小企业的职工大多以农民工和临时工为主,这些职工一方面文化素质低,不能熟练掌握安全技能,法制意识淡薄,“三违”现象大量存在,很多职工对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和使用很不规范;另一方面这些职工流动性大,给安全培训也带来了一定难度,造成他们既是事故的责任者又是受害者。

    (二)安全生产监管整治乏力,镇(街道)安监机构职能有待进一步明确。一是个别镇(街道)担心影响与招商引资企业的合作关系或被认为“投资环境不良”,而对安全监管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彻底,安全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二是镇(街道)安监机构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制度、职能、职权和运行模式等方面不够明确,且部分镇(街道)的专业监管力量和装备也不足,造成镇(街道)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监管乏力,甚至安全监管出现“断层”;三是镇(街道)的个别领导同志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重发展、轻管理”的错误思想,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足,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应有位置。

    (三)安全生产科技水平整体不高,安全技术基础薄弱。一方面是一些制约长期制约安全生产的关键性问题利用安全科技的比例不高,安全科技的发展水平不快,历史遗留的石膏矿区采空区问题尚未完全攻克;另一方面安全生产科技投入严重不足,镇(街道)对于安全生产科技发展的资金投入相对还有很大差距,企业的安全生产科技投入非常有限,不能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关键性科技问题。
(四)安全生产宣传效果不够明显,群众以及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能相对缺乏,岗位培训工作需加大力度。部分镇(街道)和单位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投入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在社会层面,广大人民群众在安全生产领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利的不多,全民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及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企业层面,仍然存在无证上岗现象。

    三、关于下步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着力做好安全生产的基层和基础工作。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面,进一步落实好“一票否决”、“一岗双责”、“双基”考核等工作制度,并通过量化分解,切实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层层分解到村(居)、企业、岗位和个人;在安全工作投入方面,各镇(街道)要增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监察装备和设施的改进以及对安全科技研究、事故隐患治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教育培训等工作的投入,各企业要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广泛应用现代科技,提高安全设备水平,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在质量标准化建设方面,各企业要按照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建立起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二)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各镇(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实和增强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监察力量,鼓励执法人员参加与安全监管相关的学习考试,逐步使安监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安全监管的综合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监管知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装备水平、监督检查执法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深化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不放松。要继续做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校园、供电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关闭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整治效果。在治理整顿的基础上,引导企业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

    (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用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安全发展。一是加快安全科技重大项目、重点课题研究攻关,充分发挥专业高校的科研优势,如石膏矿采空区等一些历史遗留得重大事故隐患应全面加快科技攻关进度;二是借鉴其他先进地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技术装备,为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提供技术支撑,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三是制定鼓励政策,大力吸引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四是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五)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加强社会监督。一是宣传普及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运用多种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真正将安全文化带入基层,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把安全技能培训纳入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的重要内容,并中小学普及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逐步建立由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构成的全方位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制度化;三是加强对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相关刊物和网络等媒体宣传教育、传播影响的功能,并鼓励群众加强对重大隐患和事故的举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对社会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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