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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安全培训 夯实生产安全

2008-08-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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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在某建筑股份公司发现,一进大门,就见左侧宣传栏里醒目地张贴着《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一位经过的民工说道,“执行制度还是最基本的要求,刚来工地干活的时候,我们还要接受进场教育、安全三级教育。”

    给民工上“进场教育”课的,是项目部现场安全科——公司设在施工现场最重要的部门。得知有关部门来了解一线员工“安全培训”的事,安全科负责人柳钢深有感触地说,“我1992年开始在工地干活,那时候并不知道什么安全培训,无非干活时自己多注意。现在安全培训从新人没进工地就开始了,他们要通过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问到现在安全生产事故情况,他加大嗓门吐出一句话:“施工事故?可比从前少多了!”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如今在众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等高危行业的企业,像该建筑公司这样对一线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的已相当普遍,安全生产越来越受到重视。

    受培训的人越来越多

    在淮北矿业公司,许多职工的口袋里都装有一些小卡片,上面是一个个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问答题。这是公司为全员安全培训推出的新做法;把煤矿安全知识编制成960个应知应会题,制作成卡片,让职工随身携带学习,随机抽考。

    在四川的一家煤电公司,农民工与正式工在待遇和管理上一视同仁,新招录的农民工先要进行9天入矿培训,再签订3个月师徒合同,3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近年来,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国家安监总局通过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强化了高危行业强制性全员安全培训制度,培训法规不断完善。安监总局还出台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等20多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高危行业必须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并作为安全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据统计,2002年至2005年,全国共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108.48万人次、安全管理人员174.39万人次、特种作业人员927.1万人次。现在,各类高危企业上述3项岗位持证上岗率分别达到98.3%、93.5%和97.8%。

    对安全培训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促成了培训支撑体系的初步建立。据安监总局介绍,目前全国已认定的安全培训机构一级26家、二级145家,三级和四级2280多家,四级安全培训基地网络基本形成。山西晋城煤业集团更是直接变招工为招生,从2003年起,技校招收的高考生在校学习一年半专业基础理论后预分配到生产矿井采掘一线现场实习,并签订师徒合同,在师傅带领下实训半年以上,拿到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后,再经劳动部门分配到生产矿井独立上岗。4年来,该集团已有600名学生被充实到采掘一线。

    农民工安全培训覆盖面也在不断提高。目前,我国进城务工农民工总数已超过1.2亿人,安监总局2006年6月组织的调查表明,农民工已成为高危行业生产一线主力,占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行业从业人员的56%。为此,安监总局先后制定修订了17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并组织编写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培训教材,同时在一些地方电视台开辟安全培训专题节目。不少地方也积极行动,广州今年已免费对全市50万名农民建筑工进行了包括安全在内的基本培训,河南省对参加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民工每人补助学费200元,河北省总工会与安监局今年通过电视培训的农民工将达50万人。

    让安全生产走上新台阶

    坚持以人为本,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安全培训是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安全生产的根本手段,怎样进一步提高各行各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一线员工的安全培训水平?针对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关部门认为关键要抓法律监管和责任主体落实,也就是解决安全培训谁来抓的问题。

    要完善安全培训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根据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使法规、政策和具体措施能够配套实施。比如修订、完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使安全培训形成完整的法规和标准体系,使不按照要求进行安全培训的地方和企业在法律上没有漏洞可钻。

    在法规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安监部门要将安全培训特别是高危行业一线员工安全培训纳入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监管监察机构要开展经常性安全培训专项督查,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员安全培训,特别是对新招录的人员,必须实施强制性岗前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作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培训档案。

    有了完善的法规和监管,还需要落实责任主体。企业是员工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就是第一责任人。企业要按照规定提取培训经费,保证培训经费投入和时间投入,保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同时,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作为安全培训的监管监察主体,要认真履行安全培训监督监察职责。安全培训机构作为安全培训的承办主体,要按照培训大纲认真组织实施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解决了安全培训谁来抓的问题,下一步就是怎样抓的问题。有关部门强调,一要抓重点,推进高危行业全员培训。全员安全培训就是要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同时,由企业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当前特别要抓好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二要抓基础,进一步完善安全培训支撑体系,从培训机构和教材质量上着手;三要抓质量,切实提高安全培训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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