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安全问题正越来越多的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与重视,在企业的社会生产活动中,特别是建筑施工行业,安全就是形象,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需要,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正在被广泛接纳,并更多的受到建筑施工企业的高度重视。
然而,在实际的工程施工当中,各类施工安全事故还是频频出现,给社会、给施工企业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这类伤害与损失,就成为我们需要急切解决的问题。对此,我们在施工安全管理的实践与探索中认识到,要搞好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工作,首要的前提与任务,就是要不断地警钟长鸣,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工程施工人员心中的的安全防范意识。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它包括认识的感性阶段和理性阶段。从意识的能动性而言,它能够指导人们的行动,使人们的行动具有目的性、方向性和预见性。因此,意识的存在会对事物发展进程起到巨大的促进或阻碍作用。而在工程施工当中,各类安全隐患较多,事故的发生后果严重。所以,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就必须以“预防为主” 经常性警钟长鸣的方针进行,即在事故发生之前,就需要及时提醒、发现、并采取解决措施、进行有效防范或制止,不能坐等事故的发生,再就事论事的进行认识、教育。
也就是说,在工程施工当中,是要先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常性警钟长鸣才会有他们的安全行为;有了他们的安全行为,才能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进行。所以,在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当中,如何警钟长鸣,提高安全意识,使施工管理人员和工程施工人员都具有对施工安全的自觉能动性,就变的尤为重要。
而安全意识的形成,也是需要一个过程与方法的,对此应当从三个层面去落实。
一、是制定安全规则,并对安全规则进行感性上的认知,这是安全意识形成的第一个层面。在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经常性警钟长鸣,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违章处罚,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让大家按照规章、规则执行和操作,从根本上对安全意识进行强化认识。
对于这一层面,我们需要从基础抓起,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同时抓起,切实做好三个方面:
① 在安全施工管理中,必须针对工程施工的管理现状,全面地制定出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性警钟长鸣,从而保证对施工人员的行为制约;
② 必须系统地、细致地做出各种工序的安全交底与安排,保证施工人员及设备、财产的安全;
③ 重视做好安全教育,要做到警钟长鸣,在施工人员中全面确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施工安全。
而在强化对规则的认知中,也充分体现了这一层面的意义。在实践中,我们应该对所有的施工队伍、施工人员推出企业及有关部门的各类管理制度与规定规程,坚决执行与遵守各项协议,真正将管理行为落在实处。通过对安全意识的强化认识,使全体人员从感性上对安全规则得到认知。
二、是在对安全规则认知的基础上,把认识上升到理性阶段,在工程施工的实践中得到自觉有效的执行,。这样警钟长鸣才起到一定成效。
在安全生产实践中,我认为关键的问题,就是要在每个施工管理人员和参与施工人员的脑际当中建立起安全意识,心中树立警钟长鸣,能够较好的理解安全规则,并自觉的去遵守安全规则。
这一层面,最基本的手段就是安全生产教育。经常性地警钟长鸣,我们可以采取诱导的方式,通过一些安全事例和安全事故发生的后果描述等,从对危险源的认识开始,让施工人员从感性的认识上升到理性的认识,让他们从机械的执行规章制度,认识到执行这此规章制度的必要性。从而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极大的提高安全管理的科学性。
三、在对安全规则的理性认识上,形成自觉的行为规范,把安全意识由警钟长鸣上升到全体施工人员的自觉能动性。
要做到这一点,我们不能仅停留在对安全规则的执行或安全生产的教育上,而是应该警钟长鸣,积极发挥施工管理人员和工程施工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依靠人家的自觉意识行为,相互提醒、相互督促,在工程施工的实践活动中,认知并了解危险事故的特性,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去预见隐患,并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方法解决隐患。
当所有的施工管理人员和工程施工人员对施工安全管理进行自觉行为的时候,在施工安全管理的实践中,大家就可以自觉的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了解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并采取解决措施,进行有效防范或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这样警钟长鸣,才使我们的施工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就收到了真正成效。
杜绝安全隐患、杜绝习惯性违章的好习惯不仅仅需要让在一线施工的工人重视,工地管理人员作为专业的指导、监督者更应该重视养成这样的习惯。警钟长鸣应通过扩大宣传、加强教育培训、加大执法力度等多种手段,使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工作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普遍展开,施工现场的面貌普遍发生了变化。警钟长鸣要深刻吸取教训、深刻反思;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认清形势,认真分析建筑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强化措施,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各类施工人员整体素质;夯实基础,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施工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的大局,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警示高悬、警钟长鸣,慎言成绩、持续努力、顽强拼搏、常抓不懈,牢记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止,在建工地要更加认真扎实地做好这种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保障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只有大家从自身做起,将麻痹赶出我们的思想,将习惯性违章赶出我们的工作,让严守规程、遵章守纪的思想和行为深深扎根在手中、心中,才能远离事故,让安全的天空一片明朗。
总的来说,在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践中,谈到施工安全,实际上最根本的就是应当抓好警钟长鸣,提高安全意识这个主要环节,让每一名工程施工人员从执行制度开始就接受施工安全的培训教育,逐步形成行为规范,逐步从感性上升到理性,再由理性上升到通过意识的能动性来指导施工安全工作,做到可以在工程施工中及时预见隐患,消除隐患。这样,我们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也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解决和避免,施工安全也就可以得到我们有效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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