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对《强烈要求安监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的两个回复,应版主的要求,发文在此,只是没有按版主的要求认真重新整理,不好意思,我这个人,就是什么什么不上桌、什么什么不上架的家伙,呵呵,先自嘲一番。只是个人观点,信手写来的,所以未再做整理。
国家实行的安全生产两个责任主体决定中央不会把安监部门收上去垂直管理。因为各级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体要求地方政府要负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而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具体实施要有政府的具体部门来实施。不能为了职权形式冒似方便而改变管理模式。如果那样,各级地方政府再另设安监办、安监局来管理地方安全生产?
希望安监部门垂直管理的好处在哪?无非是要摆脱地方政府的控制干涉,无非是要拿处置管理做令箭。细致分析来:
1.各级安监部门是在同级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各级安监部门要向同级地方政府负责。这符合我国现在安全生产两个责任主体的思路。没有不妥。
2.要认识到地方各级安监部门自己的职责:1.主要是按照三定方案做好明确归安监部门管理的无主管部门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2.做好同级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的统筹监督。3.做好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4.对下级安监部门进行业务指导。5.做好其他三定方案赋予的如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应急管理等等规定的职责。而各种工作如要能够有效的开展,离不开地方政府的领导、支持和协调。如果改编为垂直管理,好像安监部门的管理约束少了,权限冒似大啦,手持上方宝剑、行钦差大臣之职啦,但地方政府的领导会弱化,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会相应弱化,不利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开展。地方政府求之不得。
近些年中央不会改变这种管理格局。可能大家心里不痛快,那就拍砖吧。无所谓。
目前阶段没有垂直管理的可能和必要。主要原因是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决定的。安全生产两个主题责任其中一条是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体。也就是各级地方政府要对当地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安全监管责任。如果垂直管理,就形成了下级安监部门主要对上级案件部门负责,而不是对当地同级政府负责。而总局向国务院负责,也就是整个安监系统是在向中央负责,而不是向各级政府负责。这就形成要么强调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时,地方政府还会设立安监办等部门,形成重复设置。要么就要修改现在的安监管理格局,减轻地方政府的安监责任,加重中央政府的安监管理责任。在我国现阶段是不可能的。
呼吁垂直管理的同志无怪乎觉得现在的安监部门在监管方面能力局限。挂上中央牌子,形成持尚方宝剑的钦差大臣的局面,好开展工作。其实,目前我国安监工作现状一刻也离不开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协调。地方政府的安监管理责任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否则,就我国目前的大多数地方和地方领导还在片面追求GDP的畸形发展中,弱化地方政府的安监责任,安全生产监管局面更不好开展工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让你安监部门更会显得在孤军奋战。
其实目前的安监工作不好做的原因还在于地方政府的监管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的考核造成的,这是各级安监部门自己的问题。理顺这个问题,现在的安监部门工作也能做的比现在好。
我个人观点,各级安监部门要做好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做好三定方案规定的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2.做好同级政府负相应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政府部门的监督工作。3.做好下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体的考核和责任追究。4.做好下级安监部门的业务指导。5.做好三定方案及政府制定的如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卫生、重大危险源、应急管理等工作、6.经常主动的向同级政府的主管领导如实汇报当地安全生产领域内的主要问题和代表性问题、普遍性问题,引起主管领导重视和协调拍板,不要只报喜不报忧,不要怕暴露问题。暴露问题说明安监部门在做工作,不暴露问题不代表安监部门的工作很有成绩。让领导对安监工作中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安全生产不仅仅是安监部门一家的事,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安监部门综合监督管理、各负安监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内共同努力做好自己的安全监管工作这样的共识,安监部门的工作就好开展啦。
现在好多地方安监部门觉得难主要难在对同级政府其他负相关安监监管职责的部门的综合监督方面硬不起来,落实不下去,不敢、不会、不愿开展工作。还有不知道对下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主题不知道考核和追究的重要性(对下级政府这方面的严格考核是形成安全生产氛围的重要保证,不知道这也是对下级安监部门的工作的有力支持。)往往在对下级政府的方面只看重下级政府的安监部门,形成部门对部门的上下级公文履行,让下级政府感觉不到安全生产的严肃动真格的氛围,不能真正引起下级政府的真正高度重视。往往地方出来大事故,地方政府会及时对主管领导做停职处理,可事过不久就会重新恢复工作,这对安全生产氛围没有好处,只有坏处,也是下级安监部门感觉工作得不到政府主管领导全力支持、工作不好开展的主要原因。
所以我认为呼吁垂直管理的主要症结还是出在各级安监部门,也就是上级安监部门对下级政府的主体责任的考核和追究上,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其实就是对下级安监部门更好的开展工作最大的支持,不在于垂直管理这个体制上。检讨自己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是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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