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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工为重心  铸就安全堡垒

2010-12-20   来源:中铁五局集团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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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的特大火灾事故造成53人遇难,70余人接受治疗。后查明这是一起责任事故,起因为四名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点燃了尼龙网、竹片板等可燃物;2010年11月19日上午10点40左右,在建的京沪高铁济南西客站站房突然着火,起因是工人电焊施工防护不当,火花溅落,引燃防护网和主体下面的脚手板及保温材料所致;郑州每年发生因违章操作引发“电焊火灾”上百起 [河南日报][2010年12月3日];2010年12月6日上午10时许,成都市锦江区净居寺路上海东韵楼盘一栋32层在建公寓突发火情,20多楼高的外墙防护网燃起大火,疑为电焊作业引发。…… 在众多挑动世人神经的火灾事故中,似乎电焊作业是灾难的罪魁祸首,“无证上岗”成为“事故推手”。然而建筑行业中触目惊心的事故所暴露出来、亟需整改的仅仅就民工无证上岗吗?笔者认为目前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至少有以下四“缺”:

  一、民工安全意识“缺乏”

  从目前的建筑市场情况看,大量来自农村和偏远的山区(或者是产业工人转岗再就业)的临时工、外包工充实施工一线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些习惯上称为民工的临时工、外包工,文化程度总体较低,绝大多数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人员素质总体较差。由于各工种专业技能和安全施工操作要点主要是通过工作实践逐步积累,再加上流动性大,自身很难在短时间内积累足够的安全知识。贫乏的安全知识难以形成必备的安全习惯,也难以支持其安全意识的自我强化。

  二、变味的培训中相关部门监管“缺位”

  据2010年11月17日《劳动报》报道,上海11.15火灾事故发生后,该报记者对沪上部分劳动技能培训学校进行了暗访,发现一般电焊工培训的时间为一个半月,其间将学习机械识图、金属材料及热处理、电工常识、电焊工艺学、气焊工艺学,主要传授电焊、氧焊、气割等重点焊接、切割技术等课程,培训经统一考试合格,就可以拿到电焊职业资格证。但培训内容并没有安全知识的部分。经通融,如果确有学员急需,不培训竟可借用职业资格证。

  其实,在民工劳务输出地,培训机构同样是等报名人数凑齐一定数量后,组织技能培训,再到相关部门办领职业资格证书。不少民工很难为一本在他们心目中并不重要、还需再去复审的职业资格证书,在家中忍受这漫长等待的煎熬。顶多报个名,填下表,再交点培训费,到时找人顶替培训,把证书拿到就是。或者干脆找熟人交点钱直接办证了事。相关部门也似乎非常理解农民工的难处,外出务工的不易。于是就收收钱、盖盖章,在提高效率、简化程序时,放松了对培训机构的监管,淡漠安全培训内容的缺省。

  三、劳务公司、包工头安全管理“缺失”

  目前大多建筑工程项目的分(单)项工程都是以劳务分包方式分包给劳务公司、或挂靠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的自然人--包工头。劳务公司、包工头所用的民工队伍有些也是从劳务市场临时招聘、拼凑而成。很少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在施工现场,由于劳务公司和包工头派遣的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技术规范知之甚少,只凭经验指挥,导致现场“三违现象”突出,安全隐患增多;劳务公司和包工头为承包到任务,往往只计算工费成本,不计算安全措施的投入,为追求利润,不愿在安全生产上投入人力、物力,致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停留在口头上、流于形式;安全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要不没有,要不就是以次充好,完全是一个摆设毫无防护作用;班前民工安全训讲流于形式或根本不训讲;安全检查走过场、应付了事或现场根本没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工程承包单位对民工安全培训“缺空”

  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拉动内需的需要,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加大,让建筑施工企业的规模在瞬间得到急剧膨胀。当施工企业承包到大量工程任务时,由于自身人力资源的不足和从管理成本上考虑,对项目实行扁平化的管理。进一步压缩项目部编制定员,导致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不足。并且配备人员大多专业不对口、无执业资格证书,从而淡化、弱化了安全管理的职能。在施工过程中,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往往只能达到基层作业队队长、技术员一级,再往下就难以亲自或者监督对作业民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出现对民工队伍安全管理真空,根本未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管理。再加超常的工期压力,项目部在疲于争抢工期时,也完全无暇顾及对民工队伍的现场安全教育、培训。

  在这“四缺”的安全管理氛围中,安全形势能令人乐观?

  据统计,2009年度建筑施工发生各类事故2330起,死亡2760人,同比分别上升2.8%和2.1%。特别是发生较大以上坍塌坠落事故78起,死亡344人,分别占建筑施工较大以上事故的76.5%和77.8%。据有关资料显示,这些事故中,有超过60%的事故都是由于安全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操作知识、对现场缺乏检查和指挥错误的不安全行为造成;超过95%工伤事故是由于民工自身的原因造成的。目前我国建筑施工行业施工作业人员中民工占总从业人数的80%以上,达到2800万人。

  一方面是不容乐观安全管理现状,一方面是庞大的“潜在的事故肇事者”群体。再加上随着科技日新月异、人们对基础设施的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四新”在建筑行业施工中得到更广泛推广、应用,对施工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这无疑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迈上新的台阶!

  面对这更严峻的考验,笔者认为施工企业只有对症下药,才能打破安全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与时俱进。一方面在“人才兴安”的战略中,应抓住“民工队伍的安全建设”

  这条主线,以促使民工成才为重要给力点。把安全培训课堂搬进工棚、移到现场,确保让每个民工掌握必备的安全常识、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规范操作,杜绝民工操作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做到“四不伤害”,使民工个个都成为安全员,铸就一线安全生产的坚实堡垒;同时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环境,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相关专业技能、具备安全管理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主管安全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各负其责、各把其关,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有效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明确安全费用投入主体,确保安全投入落实到位。只有这样,从根本上消除安全工作中的缺陷、管理上的真空,才能抓好基层的安全管理工作,构筑和谐的施工环境,保证企业的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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