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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原因及对策

2011-01-14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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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安监总局统计,从2008年1月1日至11月16日,全国发生重大事故75起,死亡和失踪1144人,同比增加6起、111人。特别重大事故全国发生10起,死亡662人,同比增加6起、500人。近日发生的河北张家口市蔚县李家洼煤矿7.14炸药燃烧事故、山西太原钢铁公司尖铁矿8.1排土场垮塌事故、山西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尾矿库垮坝事故、陕西渭南市澄城县尧头斜井“10.29”瓦斯爆炸事故、浙江省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施工工地11.14地面塌陷事故等,一件件触目惊心,令人心痛,面对血与泪的教训,不得不引起我们深思,为什么安全生产月月讲、日日提还屡屡发生?为什么总是在国家、集体蒙受巨大损失、家庭失去亲人和幸福时,再进行全面排查、停工整顿、配备安全设施?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面对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态势,人们不得不想起追查“真凶”,特大安全事故缘何频繁发生?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认识不到位,心存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这在一些生产经营企业尤其突出,注重追求的是经济效益,安全责任观念、意识较淡薄,纵观近年来发生的种种安全生产事故,无不与思想麻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因素有关;

  二是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监管力量弱化、管理缺乏针对性,常存在掩盖或瞒报现象,追查不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助长了轻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气焰;

  三是责任不到位,重生产,轻安全。一些部门单位、企事业经营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差,规章制度松弛,责任主体不明,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管理不严,放松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四是排查不到位,流于形式,走过场。抓安全时紧时松,时冷时热,应付性强,上级不要求时,主动排查少,经常性排查少,安全不好时抓安全,安全好了就忘安全,安全隐患难以发现,为事故发生埋下伏笔。

  五是惩处不到位,处罚太轻,查处不力。虽然有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但力度没有达到要求。特别是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经济上的处罚远比安全生产的投入支出更低,即使出了事故成本也很低,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宁可以身试法。更有甚者有极少数人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搞权钱交易,对事故责任者追究查处不严厉、不彻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使事故责任人却逍遥法外。

  六是措施不到位,欠帐太多,设备老化。许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落后,甚至带病运转,工艺技术达不到要求,安全防御能力下降等。更有一些私企老板为了追求暴利,见利忘义,要钱不要命,对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甚至没有投入,对一些必要的安全设施能省则省、能简则简,导致事故频频发生。

  鉴于以上原因,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从源头上治理,狠抓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

  1、从教育入手,提高安全意识。

  安全教育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手段,要从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安全法律法规的普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的提高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针对不同层次、从事不同岗位的人员选择适当的培训内容和方式,以增强提高安全培训效果。如对本行业部门的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意识的培训提高,对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注重加强基本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而对一般员工则需加强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个人防护的培训,使安全意识真正入脑入心,使所有职工牢固树立“人的生命价值高于一切”和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观念,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从而在工作中确实做到主动防范、积极防范,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2、从思想着手,克服侥幸心理。

  笔者在与一些职工聊天时,发现有不少的生产管理人员普遍存在着一些错误认识。他们地认为,不论从事任何工作,发生事故是难免的,认为“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再小心也会出问题。这些人不做主观努力,只讲客观原因,认为事故不是可控、在控,而是难控、未控。在部分人的思想观念中存在着“事故难免论”、“听天由命论”、“运气论”等等。笔者认为,这是十分危险的,应坚决刹住这种风气。须知,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事故的控制预防关键在人,事故通过努力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

  有这样一例事故:电厂职工刁某在拆除380V直流电焊机电源线中间接头相线的过程中意外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刁某已参加工作10余年,一直从事电气作业并获得高级维修电工资格证书,只因在本次作业中安全意识淡薄,在拆除电焊机电源线中间接头时,未检查确认电焊机电源是否已断开,在电源线带电又无绝缘防护的情况下作业,导致触电。刁某低级违章作业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由于职工安全意识淡薄主观因素引起的安全事故,只要稍加注意就能避免,而据资料表明:由于生产组织者、操作者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态、单纯凭经验盲干及操作不当等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率约占60%以上。彻底改变忽视安全生产以及违章蛮干、侥幸、撞大运的思想行为。树立防微杜渐的思想,克服“只要不发生大问题,有点小差错无所谓”的错误思想,对任何问题或差错都不能轻视,真正做到预防为主。

  3、从小处着眼,不忽视任何细节。

  “祸固多藏于隐微,而发于人之所忽者也。”纵观所有事故,分析其中原因可见安全事故多数为“小失误诱发大事故”,许多事故往往是那些不起眼的“细节”上的疏忽而导致的,都是由小问题积累成大问题,最终酿成大事故。

  吉林市中百商厦的大火事件真实地说明了这放大效应。2004年2月15日9时许,吉林市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的雇员于红新不慎将吸剩的烟头掉落在仓库地上,在并未确认烟头是否被踩灭的情况下就离开了仓库。烟头引燃仓库内的可燃物后,引发了火灾,造成54人死亡、7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的严重后果。事故主要责任者于红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后悔自己的防火意识太差,一个小烟头,竟惹了这么大的祸。” 是的,一开始就只是一个未被碾灭的烟头,在值班人员擅自离岗,应急灯失灵等各种细节因素的相互作用下,造成了生命死亡和财产损失的重大火灾事故。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安全生产中各种“小问题”、“小疏忽”、“小事情”就是一个个蚁穴,往往就象一根导火索,引发了众多家破人亡,无法弥补的事故发生,只因为1%的错误,却导致了100%的失败。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大量的工作又都是一些琐碎的、繁杂的、细小的重复性很强的事务,也正因为它“小”,才容易被忽视,因为它“细”,才更容易出纰漏。为此,在实际工作中,每位职工都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责任心,做到一丝不苟按章操作,关注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养成谨小慎微,耐心细致的良好工作习惯,真正把自己岗位的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细壤,方能成其高。”只要我们每一个人坚持从点滴做起,从细节做起,认真排除“小隐患”,严格堵塞“小漏洞”,自觉防止“小过失”,防患于未为然,众志成城,定会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从排查着手,强化隐患治理。

  排查是安全生产预防工作一个重要手段,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定期开展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排查登记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从事后查处转变到事前防范,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排查出的重点隐患,必须落实责任人,明确时限要求,彻底整改到位,对敷衍塞责、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必须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安全检查要切忌走马观花、敷衍了事和形式主义。必须严肃认真,要把检查与整改、检查与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在检查中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特点、新问题,抓薄弱环节、抓要害部位、抓事故多发点,提高检查质量及效果;要提高隐患整改的质量和效率,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间和安全监控措施,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5、从领导着手,狠抓责任制落实。

  大量的事故表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关键在领导,领导手握决策大权,领导责任制的落实与否,直接关系着整个单位的安全与否。因此,作为领导首先在思想上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天”字号头等大事来认识,严肃认真地履行自己对国家、对单位、对职工所负的安全责任。要认识到领导安全意识的淡薄,领导责任的不到位,才是单位最大的事故隐患。作为单位领导带头抓落实,逐级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将安全生产与职工年终工资挂钩,与领导考核、任免挂钩。只有这样,才能使领导能够恪尽职守,严把关隘,使每一个职工坚决做到不违章、不冒险,遵章守纪,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6、从监督着力,严把监管环节。

  从所周知,三鹿奶粉事件,据财经网披露的消息说,“四年前,安徽阜阳‘大头娃娃’事发不久,有关媒体公布阜阳市45家不合格奶粉企业和伪劣奶粉黑名单中,三鹿奶粉赫然在列。可事后三鹿依然在生产。直到9月6日、9日有消费者向国家质检总局反映有婴儿因长期服食奶粉而患肾结石。该消费者还表示:“强烈希望你们能检验此品牌奶粉的质量,以免更多的孩子再受其害!”当时,国家质检总局回复称,该局正在严重关注此事,并联合有关部门积极调查处理。同时,该局还建议消费者,“请你也将详细信息向卫生部门反映”。为什么各监管部门来回踢皮球?700吨婴幼儿奶粉有“毒”,结石患儿涉及十个省份,700吨后涉及到多少家庭?为什么等到近万名儿童生病住院才下令停产?进而查出多家奶粉都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试问:此前那些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干什么去了?为什么牺牲患儿生命做代价唤起监管部门的良知?

  又如河北省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7.14”特别重大炸药燃烧瞒报事故中,对63名相关责任人采取了措施,其中25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蔚县县委书李宏兴、县长祁建华已被免职并立案调查,张家口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志新、蔚县副县长王凤忠等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为什么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为什么要瞒报矿难?其根本原因是要逃避责任、骗取政绩。而他们逃避责任、骗取政绩又必然要以牺牲公共利益和公民权利为代价。上级对下级的监管是权力监管权力,是政府部门封闭的、自我的管理形式,比如煤矿安全事故,从专业分工的角度,监管的就够多了,但近于近年来在巨额利润诱惑下,个别地方官员蜂涌而上,以手中的权力保护着不具备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疯狂开采,置矿工安危于不顾。由于监督不力等因素的存在,为权力的弄虚作假提供了时间和空间。这是事故瞒报屡屡得逞的原因所在。要从根本上杜绝矿难的瞒报现象,就要求监督管理部门要有针对性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可能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停工停产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的进度合理、质量可靠和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7、从问责着力,加大惩处力度。

  在每一起事故的调查处理中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特别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任何时候都不能轻描淡写。特别是加大对事故发生后瞒报、逃匿行为的惩治力度,坚决杜绝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违法行为。。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们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频频的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也是十分惨重的。所以,我们必须时刻安全生产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真正做到安全防范,从小处着手,从细处着眼,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加大监管和安全设施投入力度,注重运用科学理论研究探讨如何做好对安全工作的监管,通过研究探索揭示科学的、规律性的东西,坚持不懈的去实践、总结和创新,尝试运用新的、科学的管理方式来不断的提高我们的安全管理水平,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在探索创新中不断发展完善、在发展完善中不断提高进步。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全社会的和谐奠定良好的稳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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