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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分局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2005-12-28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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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
1、明确责任区具体监管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2、对责任区内的食品企业进行“六清查”。一要清查企业数量;二要清查企业证照;三要清查生产设备能力;四要清查质量状况;五要清查人员素质和健康状况;六要清查出厂检验水平。
二、完善企业质量安全等级评定,实施分类监管。一是对全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等级评定。按食品安全风险程度、产品质量、质量控制能力、诚实守信情况,交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二是对各等级企业实行分类监管。A类企业每年至少巡查1次,B类企业每年巡查4次,C类企业每年巡查6次。D级企业实行停业整顿,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三、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
一是加大对食品企业产品出厂检验的监管力度,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二是按省、市局下达的强制检验计划,开展好食品质量的强制检验工作,食品企业强检率达到95%以上。
四、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
1、调查摸底,建立档案。摸清我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数量、所加工产品的类别、规模和质量善,建立翔实准确的质量档案,做到心中有数,并且实行动态管理。
2、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食品加工小作坊要逐一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承诺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不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伪造食品标识、冒用QS标志、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等。
3、加强小作坊食品质量检验的监管。不具备检验能力的监督其实行委托检验,保证产品质量。
4、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管。通过巡查回访、强制检验、监督抽查,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
5、严格查处。对长期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产品质量屡次出现不合格的小作坊,特别是生产假冒伪劣、滥用食品添加剂、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冒用QS标志的小作坊,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五、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的执法力度。
1、加大无证查处力度。
2、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3、实行食品“黑保单”制度,对无证生产、制假售假的,开入“黑名单”,予以曝光。
六、继续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
一是加强宣传,使食品企业提高对市场准入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加大帮扶力度,帮助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三是严格许可准入,确保获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五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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