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部《关于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建质安函[2007]46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河南省2007年上半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形势分析及下半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省建设厅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厅安委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目标管理。今年年初,召开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认真分析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工作重点,提出了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并与18个省辖市建委(局)签订了2007年度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强化目标考核。年初,我厅抽调了29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组成6个考核组,对18个省辖市2006年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
(二)加大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
1、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考核。
一是严格审查程序、审查标准。今年以来,全省累计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1986家,考核合格的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共计84676人,其中2007年考核合格4357人。
二是强化动态监管。对安全检查中隐患较多或发生事故的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是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企业资质的前置条件,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吊销企业资质。
2、严格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和施工许可证的管理。一是对不具备施工安全条件、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企业,一律不予备案、不办理施工许可。二是对未办理安全措施备案开工建设的项目给予警告,限期补办。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盲目开工的予以严肃查处。三是推行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制度,强化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3、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理顺体制,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继续加大对省直管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4、实施有效的安全检查。今年以来,为确保“两会”期间和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我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两会”期间和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分别于3月、5月、6月又组织人员对8个省辖市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巡查,共巡查施工企业24家,在建工程项目36项,建筑面积40多万平方米,查出安全隐患问题264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41份,不良行为告知书9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并对巡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三)深入开展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在去年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及时下发了《河南省2007年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深入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塔吊倒塌和坍塌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行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新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切实抓好方案的实施、措施的落实,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
我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建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报告制度,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针对6月份以来,我省连续发生的两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6月6日又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针对目前在起重设备安拆、深基坑施工、高大模板支撑、超高脚手架搭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加大了专项督察力度。各地市也按照省厅要求立即开展了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活动。
(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我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制订了周密的活动方案,对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具体活动内容。6月10日组织了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月”咨询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抓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及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学习建设部《关于学习和贯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意见》,加强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全面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素质,为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严格事故处理,加大处罚力度
一是要求各地有关建设委(局)切实增强对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组织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
二是每季度进行一次全省建筑安全事故通报,对安全管理不力,发生事故的企业和项目,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强化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追究,对发生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及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是实施安全事故约谈制度。6月份我厅召开了上半年发生事故地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约谈会。通过分析安全形势,剖析事故原因,研究对策措施,使大家充分吸取事故教训,总结工作经验,切实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2007年以来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
2007年以来,我省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0起,死亡20人,重伤4人,其中3级安全事故2起,死亡10人,4级安全事故8起,死亡10人,重伤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起数增加3起,上升42.8%;死亡人数增加10人,上升100%。从总体情况看,1-4月份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相对比较平稳,但5月中旬以后,安全形势逐步恶化,事故呈现多发势头,连续发生了6起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4人,其中起重伤害事故4起,死亡12人,重伤3人。特别是6月5日,南阳市宏江房地产开发公司锦江公寓综合楼工程发生塔吊倒塌事故,一次死亡7人,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分析其中的主要原因,一是个别地方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到位;二是部分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疏于管理,甚至放任自流;三是部分监理企业没有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责任;四是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我们将认真吸取教训,深刻总结和剖析事故原因,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针对事故多发部位和多发环节,实施重点专项治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各地组织排查的基础上,省厅将进行抽查和督查,并适时召开隐患排查专项整治通报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动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对建筑起重设备的监督管理。按照《河南省建筑施工起重设备机械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建筑起重设备购置、租赁、安拆、使用、检验检测、登记备案等环节的管理,进一步开展起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严格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操作程序,淘汰国家和建设部已明令禁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大力推广先进、安全、适用的起重设备。省厅将在近期组织开展一次全省建筑起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控制起重伤害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在调整安全生产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建设工程安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完善招标、合同、施工安全措施备案、施工许可、监督检查等多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及时拨付,合理使用。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建设。督促没有成立安全监督机构的市、县抓紧建立安全监督机构,力争在2-3年的时间内在全省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同时,强化安全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督管理水平。在全省建立建筑施工安全专家库,组建施工安全督察人员队伍,补充监督检查力量,不断扩大监督管理的覆盖面。
(五)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通过近年来的积极努力,《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列入省人大2007年立法调研计划,下半年积极配合省人大赴省内外调研,争取该条例于明年出台。
(六)严格监督执法,强化责任目标考核。进一步理顺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扩大监管覆盖面,彻底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督促地市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克服困难障碍,主动开展工作。对监管执法不主动、不到位的主管部门予以批评。对拒不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的单位,依照法律程序予以严肃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按照省厅与各地建委签订的安全责任目标进行跟踪问效,年底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与评优评先挂钩。对不能很好落实安全责任,死亡人数超指标的市(县)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追究领导责任。
(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形势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人员的培训。一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二是继续搞好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培训,提高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三是对特种作业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四是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强化安全监理的作用。
(八)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逐步建立和严格落实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特别是要通过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把施工安全生产的成效与招投标、评优评先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调动企业抓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九)突出监管重点,实施差异化管理。一是对今年发生事故较多的地市、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和抽查,加大检查的频次和检查的深度;二是对发生事故企业“三类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和考试;三是对开发区工程、重点工程、招商引资工程、都市村庄工程进行重点检查;四是对中小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业实施重点检查,重点指导;五是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易发生事故的关键部位,如高大构筑物、临近高压电路的施工现场、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塔吊、超高脚手架、整体脚手架等进行重点检查。
(十)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通过召开全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现场会,在全省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强力推动,通过标准化促进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