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时期防灾减灾新理念,强化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统筹抓好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形势
截至11月底,全县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起,死亡3人,其中:较大以上事故1起,为建筑施工事故。工商贸、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领域零事故。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
二、提高站位、狠抓责任落实
(一)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其他负责同志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亲临基层生产一线开展调研,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相继(修订)印发实施《灵璧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灵璧县安全生产警示通报与约谈制度》等重要制度性文件。2020年度先后召开4次县委常委会、12次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1月23日在“201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信息上作出的重要批示、4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作出的重要指示、关于福建泉州“3.7”事故、四川凉山“3.30”森林火灾等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召开3次全体(扩大)会议,县委书记、县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结合县级机构改革,及时对县安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并成立非煤矿山、危险物品、工业、旅游、商贸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由分管县领导任专委会主任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
(二)强化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省机构改革统一部署,调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灾减灾委员会、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人员。明确各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细化各行业主管部门权责清单。组织开展综合性督查检查1次。
(三)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全员落实主体责任,制发实施《灵璧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今年以来,全县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企业8家,正在创建43家。正在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2家,;正在创建安全文化示范社区5家;正在创建防灾减灾示范社区3家。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监督检查、现场处理、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逐步规范。对危化品、非煤矿山、有限空间、非煤矿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31家次,均在监管平台公开检查结果并同步在县应急局政务网公示,有力的整治了一批事故隐患,震慑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夯实基础建设,提升保障能力
(一)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今年以来,相继牵头组织实施“打通生命通道”消防专项治理行动、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服务性专项检查行动、“1+10+N”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尤其是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截至11月1日,全县共成立督导组355个,检查单位2680家次,督导问题1164个,共排查各类隐:3714项,已完成整改3441项,整改率92.65%;停业停产整顿企业27家,关闭取缔55家,约谈警示10家,联合惩戒11家,行政罚款68.61万元。
(二)依法治安逐步强化。今年以来,我们始终秉持“执法打头,检查开路”的理念,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做到打非治违常态化。开展安监执法检查企业300家次,查治隐患1500处,下发整改指令60份,预防性立案查处12起,处罚36.2万元,没收非法经营物资5570件,同比增长2倍,依法控制4人,拘留4人。有效震慑非法违法行为。
依法依规严格事故查处,2020年,全县共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按照实事求是、四不放过、公开公正、分级管辖的原则,由省安委办牵头,宿州市政府配合调查处理。同时,对2019年县级调查处理的2起事故进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 1起效果评估落实到位,另1起已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三)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省安委会关于
开展全省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资源普查的工作部署,多次进行会议调度培训和现场督促检查.目前,部门预案均已填报,企业应急预案填报率由40%提升到91.28%,企业应急物资填报率由30%提升到83.07%。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我县目前注册各类应急救援队伍4支,包括危险化学品运输救援队伍1支、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2支。创建市级科普示范学校7所(其中省级1所),累计达到24所,综合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尘埃落定(目前招投标工作已经启动)。截至目前,城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达标创建达到4个(其中Ⅱ类1个)。同时,对全县建成使用和在建45所校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国家财政专门下拨200万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购置发电机,应急照明器具、帐篷、棉被、睡袋等备灾点救灾物资,切实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制定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做到应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快捷高效。
(四)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所有乡镇(开发区)设立安委办,配备2-3名专兼职安监员,行政村聘用1名安全协管员。落实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今年以来,组织全县各部门安全监管干部、乡镇分管负责人和企业安全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监管实务培训班2期,培训300余人次。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户经营安全培训班4期,培训600余人次。全年共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900余人,同比增长66.66%。
三、坚持导向,强化安全预防
(一)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了“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及“11.9”全国消防日宣传活动,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这一活动主题扎实开展了全国第十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电视、网站、微信、短信、全民网上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组织志愿者广泛宣传防汛、防震、防火、防灾等应急知识,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五进”活动。6月16日,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及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31处、宣传教育展板68块。通过现场咨询和图文介绍,警示教育群众增强安全应急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五进”活动,共印发资料30万份,现场接受咨询8000人次。举办或协办党政干部、企业法人等各类培训班4期,受众人数达1000人。今年6月,国家安委会牵头举办网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我县荣获全市第二的好成绩。并先后荣获市防灾救灾工作先进单位、市防汛抗旱工作先进单位。县2019年度绩效考评优秀单位。在首次全县机关和职能股室评议中我局荣获“双优”单位。
(二)狠抓以案促改。深刻汲取“5.30”事故教训,以案促改、以案为戒。采取聘请专家会诊,行业自查自纠、组织联合执法等形式,迅速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专项治理行动。排查城建、工商贸、农村农业等13个重点行业领域,全县共排查出涉限企业134家,有限空间2295处(其中:市政工程1185处,工贸行业424处,环保工程278,畜禽养殖156处,电力能源69处,建筑60处,危险化学品47处,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污水处理等其他行业领域76处)发现
未完成7项问题整改企业57家,治理隐患107处。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清单式整改,点对点作战,定期盘点销号的工作要求,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二)强化重点领域事故防范。深刻吸取"5.30""事故教训,学习领会各级领导批示精神,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大检查大整治,切实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最大限度防止事故发生。
(三)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扎实做好持续集中强降雨防御工作,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共享。加强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
(四)部署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按照"厚基础、提本质、谋长远"的要求,深刻查找我县安全生产各领域的问题不足,研究制定针对性对策,将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细化到每个时间节点,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逐项督促落实。
(五)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加快推进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全面开展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和监测预警,实现企业线上监测预警和线下精准执法。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普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