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和《黑龙江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1]22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牡丹江市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现将市农业委员会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农产品安全工作机制。
为有效整合力量、理顺关系、明确责任、统筹协调、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市农委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在农委党委的领导下,指导、协调、综合委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定期分析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负责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定期听取各有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并督导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授权,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各有关单位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的各项计划、决议、表彰等事项的督办、检查和落实;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分析、联络和编发;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工作,通报重要农产品整理安全信息和重大事故查处情况。
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德俊 市农委副主任
副组长:牛立武 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渔业管理科、农技推广总站、种子管理处、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水产技术推广站。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综合、协调、宣传、督办、落实;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负责牵头拟定农业标准化工作;拟订农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拟订相关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预警和发布;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事故处置、质量监测、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指导、综合、协调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渔业管理科。负责渔业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组织对水产品的环境监测。负责指导县级渔业管理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3、农技推广总站。负责农业投入品(农药、肥料)监管,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组织、指导种植业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技术规程的实施。并负责指导农产品生产者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等规范生产;对投入品使用、生产档案等制度实施监管;负责对农产品生产者进行相关标准化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负责指导县级农技推广站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4、种子管理处。负责种子(及食用菌)市场质量安全监管,打击假冒伪劣种子,规范种子包装标识,负责转基因种子标识及监管,负责组织建立种子生产档案等制度。负责指导县级种子管理站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5、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三品一标”证后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及标识管理;负责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质量安全监控;负责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质量安全监控;负责会同相关单位抓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6、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组织、指导渔业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技术规程的实施,负责指导水产品健康养殖;负责指导渔业生产档案等制度的建立;负责指导对水产品的环境监测。负责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农产品安全全程监管。
1、强化宣传培训,广泛树立农产品安全法律意识。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颁布为契机,广泛开展了面向管理者、经营者、基层生产农户和消费者的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活动。一是媒体广泛宣传。市县两级农业主管部门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农业110等媒体宣传法律法规,以及开办讲座、制作专栏、印制宣传标语和条幅等形式进行宣传。二是积极组织了法制宣传日及农民科技大集等活动。利用农民科技大集、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日进行宣传法律法规,普及科技,通过出动宣传车辆、发放宣传材料和宣传册、现场咨询等形式进行宣传。三是深入开展培训。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训市县乡农业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企业及农户。针对各责任主体的特殊性,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送法到农村、到基地、到企业、到社区,强化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广泛宣传学习,加深了各相关部门对法律理解的把握,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了企业和生产经营者守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
2、强化源头治理,加大投入品控制力度。投入品的正确使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把投入品作为监管首要环节,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强化了在农业生产中三个方面的整治重点。一是严格投入品的销售管理。实行了种子、农药、肥料销售许可证制度,严厉打击了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行为;严厉打击了经营国家禁止的高毒农药的行为;实行了产品(种子、农药、肥料)登记备案制度,督促企业及时备案。二是强化了种植、水产养殖环节整治。推行了标准化种植、水产养殖,继续做好农产品原料、投入品的管理,严厉打击使用国家禁止化学物质的行为;着力解决了在种植业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禁用高毒农药,在水产养殖环节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违禁药物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管力度,开展自查自纠,规范投入品的使用,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实施重点监控、重点整治。三是强化环境监督、防止三废污染。全面监控、及时发现、及时协调、快速解决。全市各级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有关法规要求,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
3、强化农业标准生产,提高农产品安全水平。没有农业标准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食品安全保障。全市大力推广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等农业标准,提高了农业标准化水平。一是制定了完善地方标准。目前,全市制定了水稻、黑木耳、蔬菜等农产品地方标准,还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标准体系,使农业生产有标准可以遵循。二是加强了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全市农业技术部门均有计划地开展了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切实加强了对病害防治等技术的培训工作,有效减少了农户生产用药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同时,还利用农业信息网、短信服务平台和农民信箱,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送到了广大农户手中,推广了精准施药技术和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三是积极推进了示范区建设。在示范区建设上实施“人才、技术、资金”三集中,每个示范区都有包点的农技专家,都有农技人员深入生产基地对生产和经营者进行指导和培训,基本实现了乡有示范点、村有示范田、每个示范户都有农业标准化明白人。
4、强化检测体系,增强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通过争取资金项目、加强检测技术培训等措施,促进了全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不断完善,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目前,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已建立了农产品检测中心,海林、穆棱检测站项目已获批复,可以进行农药残留速测。
三、突出重点环节抓好综合治理。
1、元旦春节“三品一标”专项工作。2011年1月,牡丹江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制定了《牡丹江市2011年春节期间“三品一标”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下发到各县(市)、区,并于2011年1月20日,会同工商、质监、药监、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对市区内农产品市场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重点对牡丹江市中龙食品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大润发综合食品超市、牡丹江双合中俄果菜批发市场检查“三品一标”企业规范生产、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识使用、农产品检验检测等方面。
2、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工作。2011年1月,为严厉打击侵犯植物品种权、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和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等违法行为,市种子管理处制定了《牡丹江市打击侵犯品种权、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和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专项行动方案》。针对我市玉米、大豆、水稻等主栽作物,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等违法行为,整顿和净化了种子、农产品市场环境。
3、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2011年2月,为有效增强农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助推我市绿色有机食品之都建设,正式启动了绿色有机食品生产技术培训活动。从3月9日开始,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和农技推广总站的专家深入铁岭、桦林、五林等乡镇,围绕蔬菜、大田作物、食用菌等主要种植品种,通过理论讲解、多媒体演示、案例分析等方式,为广大农民详细讲解绿色有机食品的概念范围、生产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对“怎样达到绿色有机食品标准”、“哪些农药禁止使用”、“如何施用化学肥料”等农民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同时,专家在培训过程中还直接深入温室大棚和田间地头进行现场技术指导。通过培训,让农民在即将开始的春耕生产中进一步认识到发展绿色有机食品、提高农产品质量的重要性,有效引导其将所学到的先进技术和知识应用到实际生产中,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市绿色有机食品的规模和质量,更好地增加农民收入。
4、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整顿工作。2011年3月16日,由种子管理处开展的牡丹江市2011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整顿工作正式启动。对农资企业和农资市场进行集中拉网式全面检查,对授权品种市场进行大抽检,样品送交相关检测机构鉴定真实性。
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为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自4月起,我市正式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市农委联合省农药管理检定站、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对我市牡达果蔬批发市场、东安农贸市场、新玛特超市,海林威虎山商厦农贸市场、东兴超市经销的蔬菜、水果、食用菌和水产品开展质量监测工作,重点检测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荧光增白物质等禁限用药项目,每次共抽取样品85份(蔬菜40份、水果15份、食用菌15份、水产品15份),共抽取4次,年共抽取样品340份,产品检测合格率96%。
6、食用菌、山野菜专项整顿工作。按照牡食整办3号文的要求,牡丹江市农委于4-5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食用菌、山野菜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食用菌生产过程中,菌料中的微量元素比例合理,来源清楚,符和要求;菌种多来源于正规厂家,渠道规范;大多数采用高温灭菌,生石灰或盐类杀菌,在除草上有的采用覆地膜防草、有的采用除草剂除草,生产技术标准执行良好;人工采收后,多用纱网自然晾晒,少数用机器烘干,符和要求;储藏大多良好,无污染、霉变。检查中未发现安全隐患,食用菌产业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山野菜人工采集后,多用纱网自然晾晒,符和要求;储藏大多良好,无污染、霉变,初加工条件简陋,但是未发现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过程良好,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在食用菌、山野菜生产过程中,原料及产品包装物、运输车辆、储存场所要进一步规范,山野菜人工采集注意保护野生资源。
7、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宣传活动。按照牡食整办发5号文件的要求,市农委组织开展了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各县(市、区)高度重视,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活动作为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由各县(市、区)农委主管主任负责,分工明确,整体部署,责任到人,结合各县(市、区)实际制定了本县的宣传周活动方案,确定了本县宣传周期间的主要活动,狠抓了落实,取得了实效。按照市农委活动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在活动时间和内容安排上尽量保持了同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集中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营造良好的氛围。各县(市、区)地采取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开展电视讲座、访谈8次,报纸发表14篇、出动宣传车26次,出宣传栏56个,张贴标语210多条、发放资料15万份,农业网站发布63条,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生产经营者自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氛围。各县(市、区)在宣传周期间,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为主题,开展培训63次,培训9400余人次。全市在宣传活动现场及下乡中现场咨询3300多人次,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知识和技术知识问题,受到广大消费者、生产者的好评。
8、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为集中治理重点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违法使用问题,进一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2011年5-10月开展了牡丹江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重点突出重点品种,突出整治鲤鱼、鲫鱼、鲢鱼、鳙鱼、草鱼等主要养殖品种和其他获得认证的水产品。突出重点对象,严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突出重点区域,水产品年产量较大的重点渔业县(市、区),以及养殖密度较大、鱼病发生率较高、用药较多的重点地区。
9、打击滥用添加剂专项工作。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切实保障农产品安全,贯彻落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会议精神,市农委以加强源头治理、市场整顿为重点,狠抓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
为了确保农产品安全,对我市重点农业、渔业生产养殖基地的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为继续加强宣传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农业技术推广、渔业行政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培训活动,通过讲课、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禁用农药、渔药的危害,在生产环节中杜绝使用禁用农药、渔药。其次,继续加强针对禁用农药、渔药的检查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的重点点养殖场、点,特别是城郊的养殖场、点,加强了禁用农药、渔药的检查工作。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检验检测工作。总站农产品检测化验室5名人员每二天上午在市场上抽检12个蔬菜样品进行了农药残留检测检验,通过快速验测方法检测后,将结果上报市农委,均未发现超标产品。
到本月全市累计,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出动执法人员2730人次,检查单位220余家,受理举报投诉155起,处理举报投诉155起,整治重点地区21个、整治重点产品21种,现场咨询2100余人次。对出现问题的产品,查清生产源头,依法严肃处理,较好地完成了农产品安全保障工作。
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的一定的成效、经验,但是还存在诸多问题,有待于今后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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