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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22-03-03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市住建局:为贯彻落实好昭住建《昭住建发(2011)434号》文件精神,保证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按质按量完成,我局对此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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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好昭住建《昭住建发(2011)434号》文件精神,保证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按质按量完成,我局对此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检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了检查领导组,面向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行了自查整改工作。现将我局自查、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县对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进行了认真总结整改。我县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为廉租房建设,在对其建设工程检查中我们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工程内业资料不完善,且相关负责人签认不认真,不全面,要求其整改完善。
2、工程部分地方楼梯梁柱出现错位,要求施工方会同设计方整改完善。
3、工程进入主体工程施工(2—3层),监理单位未及时组织基础分布验收。
4、施工现场个人安全防范意识低,施工安全保护措施设置不科学,不合理。
二、问题存在原因分析
1、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员数量配备不足,安全投入不足,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未切实履行安全职责,现场实体安全防护不到位。
2、施工单位未严格按建设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要求认真开展工作,质量意识流于形式,没有高度重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要求。
3、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落实不到位,未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排查工作流于形式,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不及时上报。
4、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意识较差,未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项目建设,未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施工进行高度重视,没有形成有效管理机制,对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
5、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较低,责任主体普遍对安全重视不够,安全监督亟待规范。
6、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部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该解决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该落实到位的工作没有及时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建筑企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加大质量安全投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大幅提升企业的施工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监管水平,加强企业相关负责人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在我局的认真督察下,出现的问题得到了及时的整改完善,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正健康有序的进行着,相信在市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我县一定能交出一个社会满意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我局也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和服务,严防出现类似问题。强化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按照省厅、市局总体要求,加强宣传指导,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察力度,全面推动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开展,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水平。



巧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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