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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生命能填平“杀人水坑”

2004-06-30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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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
 
  小浪底游船倾覆事故、密云灯展踩踏事故、中石油川东特大井喷事故……这样的大悲大痛,固然撼人,但一些看来很小、其实很大的安全问题,也不该是盲点。比如“杀人水坑”。

  6月中旬,《宁波晚报》的一则报道震惊了我:6月11日至14日,该市有四名从一岁半到十二岁的孩子,分别溺死于毫无警示标志的3个工地水坑。其实,仅今年,北京、广州、上海、南京、南昌、厦门等地,这样的悲剧就时有发生。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这样的悲剧,又在我所在的成都市连续上演,并以近乎匪夷所思的方式。

  6月18日,成都市三圣乡中心小学一年级3班的两名孩子,上完本学期最后一堂课后,溺死于一个水坑。这个水坑,在四川省六建公司承建的道路施工工地上,取土所留,距学校大门百米左右(《成都商报》6月19日)。

  对这个坑,施工单位连简单的警示标志也没设,而学校、有关管理部门也未想到消除它。

  其时,文字新闻旁母亲默默地为死去的儿子净脸的照片,深深刺伤了我。这个静止的画面,凝聚有切人肌肤、撼人心魄之悲,任何为人父母者见之都难免一洒同情泪。而最使我无法平静的是,如此大痛的避免原本只消有人行举手之劳。更可令我伤心的是,6月22日成都市桂溪一小10岁的吴威又在一工地水塘溺水身亡。

  然而,悲剧没结束。

  6月24日下午,在不到3小时之间,成都市的“杀人水坑”又相继夺去三名孩子的生命。也就是在这时,我才首次见到了政府职能机关出面。据《成都商报》6月25日报道,该市安办研究决定,从该日起开通举报电话,在全城范围内“通缉”存在安全隐患的“夺命水坑”。

  然而,这样的“研究决定”为什么不早些作出?

  未料,6月26日,又见《成都商报》报道,6月25日,金堂县赵镇河滩上一砂石厂水坑旁,刚满9岁的周奇被淹死,这个本应回填的土坑仅因降雨未及时回填。

  事隔一天,再传噩耗,一名3岁女孩27日又夭折于一个废弃蓄水池———而“围剿”夺命水坑的行动,6月28日才按市民的举报在全城展开,可市民举报的一些夺命水坑早已有“杀人记录”(《成都商报》6月28日)。

  短短十天,我所在的这个城市,仅“杀人水坑”就夺走了八个孩子的生命。无论如何,这也不是小事。我不能不想,像这样的工地“杀人水坑”,全国还有多少?进而言之,类似存在人身安全隐患却无人过问的场合,究竟还存在多少?

  事实上,连下水道井盖的丢失,仅今年在上海、北京、厦门等地已导致过数人跌足其间而身亡。我相信,消除这些“小小”的安全隐患并非难事,有关方面所以缺乏作为,恐怕缘于对人的鲜活生命缺乏起码敬畏。

  时下,全国各地已陆续放暑假了,接下来该是孩子的轻松、欢乐时光。但为人父母,当想到可爱的孩子随时都可能碰上各种毫不设防的危险威胁时,我们的心又怎能平静?孩子的百慕大,我们的伤心地。时下,像成都市以沉痛代价换来的迟到“通缉令”,应不止于指向“杀人水坑”,有必要延伸至一切危险源,且如此举措应该在全国迅速普及。

  祝俊初(四川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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