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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须走出怪圈

2004-07-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据报道,四川省彭州市水观煤矿发生瓦斯事故后,成都市政府办公厅2004年6月13日发出《关于认真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立即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彭州市所有煤矿停产整顿,经过验收合格才能恢复生产。
    应该说,成都对全市进行煤矿安全大检查是有必要的,在当前一个时期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可以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然而笔者认为,“亡羊补牢”毕竟是“事后诸葛亮”,属于“马后炮”,我们更应当在事前进行检查,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不容置疑,事故的频发也凸显了政府在安全监管上的缺位。许多事故从发生到被揭露真相,再到善后处理,基本形成了这样一个固定程序:事故发生,媒体曝光,惊动领导,严肃查处,停业整顿,甚至“一刀切”。措施不可谓不严厉。然而,上一事故的一整套程序刚走完,下一个事故便发生了,于是这个程序又重复一遍,周而复始。
    如果彭州市的有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抓好安全工作,对煤矿生产企业不断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督促隐患整改,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这不比事后纠错要好吗?
    目前,我国在生产、经营方面的安全法律法规并不少,有关日常安全检查的部门也在强化工作,可是现实当中,事故的发生与地方当权者不重视和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直接关系。另外,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以一种运动式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种“亡羊”之后才“补牢”的安全生产补救逻辑,在许多行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甚至成为付不完的代价;交不完的学费,当然最终为此买单的还是人民群众。是他们用自己宝贝的生命和鲜血一次又一次地为官僚主义作风买了单。
    笔者以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确实需要,但兴师动众的作法未必妥当。也许有人会说这种兴师动众有时还能起到警示的作用,但是,社会更需要的是一种常态下的工作程序、监督制度和官员问责制。通过系统规范的管理,让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隐患,防范事故成为一种持续不断、有序运行的良性循环。难道非得等到问题成了堆,出现大事故,上了“焦点访谈”才知道行动吗?正像老百姓的气愤之语:早干什么去了!所以,应该尽快走出“事前不查、事后纠错”的怪圈,建主一套严格、科学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让安全预案替代处理方案。只有这样及早地筑起牢固的安全生产长城,“亡羊”之祸才会大大减少,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才会有保障。   (作者系山东泰山民爆公司 摘自:《化工安全与环境》2004.26)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