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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是建设“平安浙江”的保障

2004-10-20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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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平安浙江”,是中共浙江省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妥善解决影响全省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问题,致力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推进浙江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实践。
  “平安浙江”的内涵丰富而又具体,“平安浙江”中的“平安”,不是狭义的“平安”,而是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宽领域、大范围、多层次的广义“平安”,是社会稳定、环境和谐、秩序井然、生产安全、人民安居乐业的总称。 具体说必须努力实现“六个确保”,即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确保治安状况良好、确保经济运行稳健、确保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和确保人民安居乐业,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融为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安全生产事关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抓好安全生产是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建设“平安浙江”的必然选择。

建设“平安浙江”,安全生产是客观要求
  社稷稳定、国泰民安,历来为中华民族希冀的理想状态。唐代的杨炯说过,“能扶天下之危者,必据天下之安;能除天下之忧者,必享天下之乐。”民以食为天,更以安为乐,有道是“国乱无以安家,家乱无以安身”。纵览古今治政之道,一个社会,只要创造出太太平平、安安稳稳的环境,就能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今天,我们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更应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民群众创造平安的生产环境。
  “平安”才能发展,“太平”才有盛世。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可靠保障,不仅是建设良好的创业“软环境”的重要一环,更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撑。
  正如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的,“完成改革和发展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总量从改革开放前的全国第14位进入到如今的全国第4位,2003年人均GDP已接近2400美元。经验表明,在人均GDP处于1000美元—3000美元这一阶段,既是加快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各类矛盾的凸现时期。作为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省份和市场经济的先发地区,浙江承担了改革探索者、发展先行者的角色,相对于全国,势必更早地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遭遇“成长中的烦恼”。其中安全生产就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浙江省在GDP高位增长的同时,事故总量特别是事故死亡人数也在快速增长,事故总量列在全国第二。安全生产形势仍很严峻,公共安全所面临的巨大压力已成为当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突出矛盾和问题。
  “平安”与民最相关,“安全”于民最紧要。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是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也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报告中,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扭转各类事故高发多发状况,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与和谐稳定。
  因此,安全生产,是“平安浙江”的客观要求和重中之重。

建设“平安浙江”,安全生产是坚实基础
  浙江省委提出的 “平安浙江”建设,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是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生动实践和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基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省委提出平安浙江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协力推进的原则,实现“六个确保”,而安全生产工作,正是不可或缺的一块重要基石。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而建设“平安浙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安全生产的最终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这正是“平安浙江”建设的基础和前提。要实现我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也离不开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但是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平衡,安全生产的基础薄弱,我省的安全生产现状与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不协调,制约了社会的全面进步。不难想象,发生一起特大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的伤亡、经济的损失,而且还会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因此,树立和坚持科学发展观,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布局和总体规划中加以落实,同步协调发展。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大幅度地减少事故,为平安浙江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建设“平安浙江”,安全生产是重中之重
  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部署,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浙江省委全体(扩大)会议审议并通过的《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中,将“确保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各类事故高发多发的态势和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作为建设“平安浙江”具体目标的一个重要内容和具体目标之一,要求各地各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队伍和制度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事故隐患综合治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符合基本安全条件或整改无效的单位,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天下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之大事,必作于细。” 筑就“平安浙江”的基石,并非是靠一时之功,而需要长期的,大量的基础工作。建设“平安浙江”,就要求安全生产一点都不能马虎,必须用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态度对待,管理上必须严字当头。 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自己肩上的重任,充分认识当前的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按照建设“平安浙江”的要求,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求,对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边督查、边调研、边提出具体解决的意见建议。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本部门实际出发,分解细化建设“平安浙江”的目标任务,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力争到2007年,努力实现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改善。
  建设“平安浙江”,贵在坚持,贵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也是如此。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把贯彻国家对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和建设“平安浙江”工作结合起来,把狠抓事故查处和强化安全基础结合起来,把确保当前大局稳定和促进长治久安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进一步巩固总体平稳的安全生产局面,努力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作者单位: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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