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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消费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2005-04-13   来源:新安全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社会和谐,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是我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提出的战略任务。实现这一目标,就要做好各项工作,其中保障消费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通过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使人民群众心气顺精神怡,安居乐业,达到整个社会的公允,有序,安定,和谐,并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正如联合国制定的《保护消费者准则》中所说:应当“考虑到所有国家的消费者,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消费者的权益和需要;确认在经济条件,教育水平和议价力量等方面,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存在着不平衡的社会关系;铭记着消费者应有权取得无害产品,以及有权促进公正,公平和持续经济和社会发展”。 
  保护消费者权益,首要的是维护消费者的安全权。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六项权利,第一项就是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九项权利,首项也是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是消费者最重要的一项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针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侵害消费者健康安全的不法行径,2005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年主题“健康· 
维权”。大家知道,生命健康权是以人的生命安全为基础的,健康是生命安全的更高的层面,生命健康权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消费生活中生命健康的程度是体现国民的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基于这个认识,在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的同时,促使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从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消费者生命健康问题。
  党中央和国务院非常重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为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党中央和国务院多次发布文件、召开会议,要求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整顿。仅食品安全工作一项,温家宝总理就多次做出重要指示。 
  保障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根本之处,只有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得到保障,落实全面、协调、以人为本的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才有可能。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在“健康·维权”的年主题下,做好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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