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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安全为了生产”

2005-06-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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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传媒中得知,发生特大透水事故又隐瞒不报的广西南丹矿,有一幅醒目的大标语:“安全为了生产”。依笔者所见,它就是该矿必然发生特大事故的“理论根据”。

   “安全为了生产”,这是20世纪50年代人们有了劳动保护的初步意识后提出来的流行口号,当时是一种进步。但是,这个口号的实质是“生产第一”,它把生产当作了“目的”,安全仅仅是手段而已。好比把“过河”作为“目的”,为了“过河”,“架桥”、“撑船”、“泅渡”都是可以的嘛,甚至“不惜牺牲冒着枪林弹雨用木排抢渡”又未尝不可?这是把生产当作打仗了!随着生产发展和安全生产理论的艰难探索,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安全第一”的理念并且很快成为安全生产的方针,以后才发展成“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既然是安全生产的方针,就是指明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安全第一”是对“安全为了生产”的否定。

    经过安全生产工作者20多年的艰苦努力,“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现在已经家喻户晓了,但是其深刻内涵并没有被生产组织者完全接受,许多人灵魂深处或者说骨子里仍然是“生产第一”,仍然是“安全为了生产”。因为生产“才能见到” 直观的效益,“安全有什么效益?”明明有他也“看不见”!南丹事故是最好的证明,生产出了事故造成的损失是可以隐瞒的;他们一手遮天,认为群众付出的安全与生命代价是可以“摆平”的。说不定还可以产生出“英雄”呢!据新华社太原5月29日电  从1998年至2002年5月,山西省河津市共发生14起煤矿事故,死亡95人,其中有7起被瞒报,瞒报死亡人数84人(报告数仅为实际数的约1/10),也是证明。其实,类似这样的瞒报情况很普遍,很严重。既然他们能够将产值夸大几倍(为他们进一步升迁打下基础),也就能将事故损失“缩小”到几分之一(让人民群众不声不响地付出安全与健康的代价)。

    宣传、落实《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否定“安全为了生产”,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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