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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的安全生产“魔鬼就在细节中”

2005-09-06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大平、陈家山、孙家湾三起特大矿难导致528条生命永远地消逝。围绕这三起事故,舆论已从宏观上进行了充分的、广泛的、多层面的分析,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在采访了这三起惊天矿难后,记者感到,要迅速扭转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还需要微观的、务实的、具有一定操作性的分析与思考。
    人是一切事物的决定因素,也是一切问题的始作俑者,解决人的问题是解决所有问题的起点。
    政府:“一把手"的工作”末把手"管将安全生产纳入考核体系
    几起大事故后,地方政府的领导,包括"一把手"都以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虽然有媒体对此提出质疑,更多的人认为这是应该的、必要的。但记者也注意到,在许多产煤地区的地方政府领导班子中,分管煤矿安全的,一般都是上任最晚、排名最后的那位领导,即群众通常所称的"末把手"。这个现象倒是耐人寻味:我们平时能听到很多"一把手"讲"安全是第一位的工作,是重中之重","第一位"的当然是最重要的,"一把手"不应该抓"最重要的"吗?也许"末把手"分管的现象并不能说明什么,但在现行的体制下,很容易被理解为"煤矿安全并不是第一位的工作",不然为什么会由"末把手"分管呢?
    最近一个时期,"环保风暴"刮得很猛。据媒体报道,当前中组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手在四川、山东、河北等省进行试点,将环保方面的指标纳入干部考核体系,环保业绩将直接影响到地方官员的政绩和任免。由此,对环保工作将会出现的新局面,无论是从事环保工作的人还是媒体,都充满了乐观的判断。由此,我们也可以设想,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纳入地方政府领导考核体系中,实行"一票否决",也许会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创一番新局面。
    与之相适应,还应当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的"一把手"就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亲自抓,才真正体现了"安全第一"的思想,才能彻底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才能促使企业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老大难,老大难,老大一抓就不难",这是经过实践证明了的。因为"一把手"对煤炭企业的要求取向---是以生产和效益为第一位,还是以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的出煤为第一位--将直接影响和决定煤炭企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思路。
    企业:凭什么就该我负责?居其位谋其政,当矿长得下井
    从目前国有重点煤矿的内部体制来看,涉"安"的人不少。从集团公司领导层来看,董事长、总经理自不用说,下面有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有安监局局长、有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此外生产、技术、机电等部门的领导也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矿上一般也是这么对口设置。人很多,说起来都应该有责任,但据一起事故调查的知情者介绍,到追究责任时,各有各的说辞。董事长认为工作都布置下去了,自己顶多是个领导责任。总经理则说,企业事很多,这个工作也没有明确分给他,他也不能负责。安全副总的观点是,从职务上他上有董事长、总经理,下有矿长,边上还有安监局局长,让他负责没有道理。安监局局长也觉得委屈:自己是有责没权,有事没钱,不管人不管物,负不起这个责……说来说去,归纳起来就一句话:凭什么就该我负责?
    人不应该被一块石头绊倒两次。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我们应该相信经过多年培养、层层选拔上来的企业领导不会不明白这些道理。一起起爆炸事故,用老百姓的诘问,"难道就炸不醒他们?"说一千道一万,还是一些人思想深处有"凭什么就该我负责"的想法。复杂问题简单化,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现在的关键问题,就是要明确该谁负责,让该负责的人切切实实把责负起来。
    有关法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毫无疑问,第一责任者在集团公司是董事长,在矿上是矿长。至于企业内部如何分工授权,那也是"一把手"的事。当然对董事长和矿长要求不尽一致。比如董事长职责就应当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健全、执行和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措和装备投入情况,安全难题科研攻关情况,安全机构设置和人力配置情况等;矿长则主要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是全矿井生产状态的一种综合反映。从时间看,不仅是一个时点上的综合作用的结果,还是一个时期集中累积作用的结果;从空间看,是全矿井的每一条巷道,每一台设备以及每一个工作中的人的现时状态集中作用的体现。矿井生产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每天、每班甚至每时每刻情况都在变化,都可能出现新的隐患。在采访中,无论是矿工还是专家都认为:一个工人,只能知道身边的情况;一个队长,只能掌握一个采煤面或一个掘进头的情况;要把事故消灭在隐患状态,要把这时空全部把握并做出及时、有效的决策,惟有矿长,惟依赖于矿长对井下情况的透彻了解。大平矿难,从瓦斯突出到爆炸间隔30分钟;孙家湾矿难,从监测发现异常到发生爆炸间隔11分钟。有专家认为,这两起事故中,如果矿长在井下,或对井下情况了如指掌,及时发现异常,采取有力措施,也许爆炸就可以避免。当前,从管理的角度看,重点要监督矿长下井。干部跟班下井,是实践中用血和泪凝结成的经验,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强调矿长下井,是因为在现实管理中,许多事非得矿长才能拍板。比如一个矿井甚至某一个工作面的停产,在生产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矿长不点头没人敢做主。
    一线:矿工不知道瓦斯爆炸的厉害!区队长上起长白班让职工"怕",让区队长"硬",让技术人员"够"
    陈家山矿难后,记者在医院病床旁采访一位受伤的工人。他在矿上已工作了两年多,一直从事巷道修护工作。他说他除入矿时接受过安全培训外,每年的安全培训也都参加了。问他培训内容是哪些,他想了半天也没说出个一二来。在采访结束时,他一句悠悠的感叹,让记者心动。他说:没想到瓦斯爆炸会这么厉害。
    "工人三班倒,班班见领导。"区队干部跟班下井,是煤矿的传统,也是制度的要求。采访三起矿难,谈起干部下井问题,职工们说:"现在区队干部也上长白班了。"即区队干部下井多集中于早8点班,一般到午饭前后就上来了。下午4点和夜里零点班,就几乎看不到干部了。这三起矿难中,遇难干部人数最多的是陈家山矿共11人,但其中还包括矿通风科的1名副科长和救护队的1名支部书记,级别最高的是该矿副总工程师牛铁奇。这也从另一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反证。
    区队干部不下井或下井走过场,那他们干什么去了?大平矿那么多与生产、技术有关的科队级干部中,自己没开窑也没在矿外小煤矿兼职的,"最多也就三五个,其余都有'野食'。"这是接受采访的职工的判断。
    一线作业人员,包括矿工、区队长、技术员,是安全生产的直接实践者,或者说是事故的行为人,当然也是事故后果的承担者和受害者。在每一起事故中,"职工素质差"是少不了的原因之一。煤矿能不能招到高素质的矿工,至少招到安全素质高的矿工?长期不好说,近期恐怕不可能。过去煤矿职工的来源,多数是矿工的子弟。现在还有几个人愿意让孩子下井。现在连沿海发达地区都闹"民工荒",农民工开始走向"卖方"市场,作为"买方"的煤矿根本没有挑选的余地。所以,"三低一高"就成了煤矿职工队伍的现状:低收入,低素质,低工效,高事故发生率。我们稍加分析就可发现,这"三低一高"互为因果,形成了一个恶性的"连环套"。
    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短期内不可能有明显改观的情况下,应该重点抓好两类人,一是区队长,二是技术人员。区队长是生产一线的指挥者,也是违章指挥的主要"始作俑者",抓住了他们,加重他们的安全责任,就能有效地减少或杜绝蛮干现象。现在的问题是,如何使区队长"硬"起来?大平矿的一个队长告诉记者,作为队长他一肩担两责,既要完成生产任务又要保证安全,两者还经常发生矛盾。他也知道应该安全第一,因为生命珍贵,只有一回,钱今天挣不来明天还可以挣;但完不成生产任务,领导熊,职工怨,两头受气。一回两回生产让安全了,时间长了保不准就会赌一回,一回没事,有一就有二,习惯成自然。一个队这样,各个队都这样,最后就成"规矩"了,队长再想"硬"都无能为力。如何让区队长"硬"起来,有专家和政府领导认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观念,因隐患而停工造成的减产,矿上照计产量,不影响职工收入;同时把"隐患视同事故"处理,有患不除,惟队长是问。
    当前矿上技术人员短缺问题,已引起各方重视。许多企业采取了替归还助学贷款、实行最低工资保障、解决住房、给安家费等手段,吸引大学毕业生就业,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仅靠矿上是不够的,需要国家从政策上大力支持。从2003年开始,教育部批准中国矿大实行"对口单招",去年又扩大到辽宁工程大学和西安科技大学,这对解决此问题不失为一条好路子。但同时也存在着招生规模偏小、生源质量不高的问题。其实政府完全可以再走快一些、远一些,比如对开设煤矿急需人才的专业实行特殊政策,对高等院校采矿类、地质类专业大学生免除其学费,实行定向奖学金制度等;比如对煤矿技校实行特殊政策,经济上给予支持,待遇上对学生承认其学历,对教师在职称晋升、业务进修等方面给予照顾等。
    说职工队伍不能不说包工队问题。孙家湾矿、陈家山矿都有包工队。孙家湾矿有一支包工队是浙江温州的,据说属于一家在全国有一百多个点的井巷工程公司。目前国有重点煤矿使用的包工队有两类,一类是其他国有重点煤矿输出的,一类是个人组织的。前一类比较规范,有组织,有纪律,工人多数经过培训和有实践经验,素质相对较高;后一类队伍的性质就决定了其逐利性,不可能具有井下工作所要求的安全素质,也不可能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对这两类队伍,要区别对待,前一类需要纳入矿方统一管理,出了事故必须算矿上的指标,不能成为监管"真空",后一类则坚决清除。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