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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兖矿集团杨村煤矿推行“严细管理法”助推矿井发展

2005-12-07   来源:山东兖矿集团杨村矿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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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不断的探索和总结,最近山东兖矿集团杨村矿杨村矿在原有“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又推陈出新了一种新的管理方法——严细管理法。这是该矿实施“ORM”管理和准军事化管理,在充分吸纳和借鉴兄弟单位管理经验的过程中,对“精细化管理”的再造和升级。目前,此法已广泛应用于该矿各项工作事务之中,并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特别对于该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更是发挥了巨大作用。今年1到10月份,该矿安全产煤100余万吨,实现利润近1.6亿元,截至11月22日,实现跨年度安全生产1650天。

     杨村矿所推行的“严细管理法”,目的是通过工作中的严和细,实现管理的无为目标和效益的最好目的。“严细管理法”就是“严思想、严作风、严制度、严奖惩”和“细责任、细管理、细流程、细考核”即“四严、四细”。这个矿认为,严是手段、落实和方法;细是措施、过程和途径;而管理则是目标、目的和效果。要达到“严细”的目的,实现“管理”的目标,就要把“严细”的工作态度、习惯、作风、行为、标准、素养等要素有机地融入矿井的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延伸拓展到经营管理的每一处,辐射覆盖到和谐矿区建设的各方面。

     在实施“严细管理法”的过程中,该矿大力做好结合文章。健全完善了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和涵盖全矿50余个工种的600余项行为规范与标准。开展的““个人行为跟踪档案管理”,在各自的专业职责范围内,将安全生产、遵章守记、工程质量等方面的不良行为进行细化计分考核,将考核情况与工资挂钩,并实行档案管理,作为考核干部职工业绩的重要依据,做到一日一考核、一兑现,规范了职工个人行为。在现场隐患排查方面本着“抓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的原则,创新实行了“现场跟踪留名制”,各专业负责人分专业轮流检查,使查出的问题更细致、更专业,将查出隐患及时通知给责任人,让职工在现场整改过程中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识,在记录查出问题及处理方法的同时详细填写本人姓名、到达和离开现场时间,对管理人员的行为起到监督作用,杜绝了管理人员检查不及时和检查不负责现象。同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四个谁”制度,保证制度落实到人、责任到人,使隐患真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矿井实现安全生产。 (惠凡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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