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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市长研究除患良方--阆中市隐患责任单位不限期除患要遭追究

2006-01-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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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2月29日,南充市政府在《南充日报》上首批公告了31处重大隐患,其中阆中市境内13处,阆中市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市委书记王星照、市长魏顺泽分别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隐患整治良方,决定下大功夫治理事故隐患,并制定和建立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南充市政府决定建立隐患批露制度,并于去年12月29日在《南充日报》上首批公告了31处重大事故隐患,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特别是阆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星照,市委副书记、市长魏顺泽看到当日的《南充日报》后心情十分沉重,因为首批公告的31处重大事故隐患中有13处在阆中境内,王星照、魏顺泽当即作出批示,要求要认真查找原因,迅速整改落实,并于12月30日分别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认真研究隐患整治方案和措施,会议同时决定建立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对隐患整改实行黄红牌警告制度。市委、市政府会议结束后,副市长罗毅立即召集交通、公安、经贸、安监、供销、然气、电力、有关乡镇等责任单位主要负责认真研究南充市政府公告的13处隐患整治措施和办法。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责任落实到人。明确了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并落实到具体人头;坚持整治措施到位,制定了隐患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做到彻底整治,不留后患;坚持责任追究到底,抓住隐患整治工作中不落实的人和事,依法追究到底,处理到位。

  阆中市并以此为契机,从建立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入手,实行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凡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被阆中市、南充市挂牌的,分别奖励举报人500元、1000元。制定出台了《阆中市事故隐患整改黄红牌警告制度》,对隐患整改情况实行挂牌通报和书面告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隐患整改期限过半尚未采取措施的,给予黄牌警告,并在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曝光;隐患整改期限已满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给予红牌警告,对责任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受红牌警告的单位纳入年终安全工作扣分及“一票否决”。同时,对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致使隐患整改流于形式等,将视其情况对隐患责任单位予以媒体曝光、通报批评、行政处罚,对部门负责人按照安全生产行政不作追究责任,对因此而酿成事故发生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从严追究责任,严肃进行查处。(四川省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张祥林  何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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