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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死亡遭遇指标时……

2006-04-30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编者的话 前不久,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事故“死亡指标”引发了争议,对此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郑重澄清:下“死亡指标”事实上是为了少死人!这是一个控制性指标,不能超过,越小越好。下指标不是要死亡多少人,而是不能超过和突破这个数。“死亡指标”何以能引起公众的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这是一种科学的目标管理
  金卯刀实行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包括所谓的“死亡指标”都纳入考核控制指标,是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法,也是成熟的管理手段。所谓安全生产的四个“死亡指标”,就其本质来说,是将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变成指标的量化,落实到工作实际中。而在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谁都知道它是一个控制性指标,是一道不能突破的“高压线”。所以,政府安全主管部门下“死亡指标”,既不是允许死亡多少人,更不等于为死亡下指标,而是一种科学的目标管理。
  
  着力点应放在数字的合理性上
  肖华
  瞒报死亡人数不是“死亡指标”的错,而是监管以及相关措施的落后。正如考试一样,如果在考试时候,有人作弊导致考试成绩不真实,难道就说不需要考试了吗?恐怕没有人会认为这样,我们只有加强考试纪律,使考生作不到弊。那么在对待“死亡指标”上也一样,有人瞒报死亡人数,我们不是取消“死亡指标”,而是要采取必要措施,杜绝瞒报现象的发生。所以,当前我们不应该反对死亡指标,应该把着力点放在考虑这个死亡指标的数字是否合理。只有指标数字合理了,才能使官员更加重视安全。
  
  这不是死亡指标本身的问题
  刘海明
  与其说公众不满“死亡指标”,不如说公众不满各级安监部门的渎职或者失职,是管理不力,而不是死亡指标本身的问题。安监总局有解释“死亡指标”制定的科学依据的权利,不过,他们的真正责任不在于如何解释这个术语,而在于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把事故死亡人数大幅度降下来,这才是硬道理。从本质上说,是安监总局的“死亡指标”和公众心目中所能承受、能容忍的死亡总量存在较大差距,造成了公众对“死亡指标”的挑剔。在一个和国际接轨的时代,服务部门的收费接轨了,惟独人身安全方面的国际指标没有同步接轨,公众怎能放心?什么时候我们的“死亡指标”也降低到国际“死亡指标”的水平了,“死亡指标”也就不会成为“舆论炸弹”了。
  
  只能作为参考因素
  郭松民
  指标可能异化,其最关键的原因,就在于作为一组参数,指标数据并不必然地反映工作的好坏。我们不难设想这样一种荒诞的局面:一个企业或地方,安全管理漏洞百出,但最后由于某种纯属偶然的因素,死亡人数比“死亡指标”少一个,结果它的安全工作反而受到了肯定。当然,这种肯定无疑将会为今后必将发生的更大的灾难所否定。
  既然指标容易异化,那么为什么又会有这么多的官员和政府部门乐此不疲呢?在我看来,其主要的动机还是想降低管理成本,是一种懒汉思想在作怪。以对安全生产的监管为例,要衡量一个企业和地方安全生产的好坏,需要做的事情是很多的,包括规章制度是不是健全,技术设备是不是完善,员工的培训有没有落实,等等。要把这些方面都检查到位,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但只要把它简化为“死亡指标”,则这些工作就都可以免掉了。
  要防止“死亡指标”的异化,我认为关键在于只能把它作为参考因素之一,而不能用它来取代其他工作。真正要降低事故率、死亡率,单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来说,还是要靠扎实的安全管理、科学指导与现场监督检查的结合。把下达“死亡指标”作为安全管理的捷径来走,是行不通的。
  
  不过是掩耳盗铃的儿戏
  高君波
  一个地方的“死亡指标”下达后,指标上显示的数字,便成了当地死守的防线。没有事故不超标,皆大欢喜。一旦发生事故死亡人数超过指标限定,为了保住政绩,千方百计谎报、瞒报死亡人数。甚至,有的地方一旦达到“死亡指标”的临界线,为了不超标,干脆关闭煤矿不生产,待来年指标下达后再开工。由此看来,所谓“死亡指标”达到的少死人,不过是掩耳盗铃的儿戏罢了。事实上,煤矿安全的关键在于必要的安全投入,日常的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以英国为例,多年的“零死亡”除了得益于对矿长的严格要求之外,还得益于细致得近乎繁复的法规:从井下钢丝绳的质量要求到各种电器的操作规程,从掘进机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到电器和工程管理人员的上岗证书的颁发等等,都有严格的管理规定。而在我国,一些出事的小煤窑、小煤矿,是偷偷地、私自去开采的。但同时,有一些是经过审批的,而审批者却没有把好关,放松了有关条件,对一些资质明显不足的,竟高抬贵手绿灯放行。不从根本上保证正常的安全生产,再科学的“死亡指标”也难保安全。
  
  荒唐的“政绩思维”的产物
  郭之纯
  “死亡指标”的出台,实际上形成这样一种荒谬的现实:死人无过,少死有功——虽然死了人,然而只要比以往少死了人,只要在“既定指标”之内,就是政绩,考核就可以合格——这显然一种荒唐的“政绩思维”的产物。如此荒唐的“政绩思维”,可谓导致安全形势难有明显好转的另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因。
  要真正减少责任事故,只有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即当人身安全与其他利益发生冲突时,无条件地服从于人的安全,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善生产管理,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事实证明,对管理层、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任何松懈,都会形成事故隐患。而据报道,作出澄清的那位负责人曾为“死亡指标”如此辩解:“死亡在中国现阶段不能回避,但要努力做到少死人,甚至不死人。”细细咂摸这几句话,除感觉与“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了”的基调有几分相似外,也能品出其信心的不足、以及一种对安全管理者“能够理解”的潜在表达——“事故总是难免的嘛!”我在想,当前事故多发遏而难止,是不是与这种思维方式及信心不足有关?
  
  不能失去对生命的敬畏之情
  严宝康
  过分使用量化考核评价体系,难免会产生弊端,也容易挫伤或抑制创新思维,从而有碍于社会科学地发展,滋生浮躁、肤浅……这也从另一面折射出我们社会传统的、而且现在仍常见的一种“政绩观”。这种“政绩观”以具体指标为向导,以指标完成为目的,而忽略了社会因素的影响和完成目标的程序,忽略了精神的价值和意义,其科学性、激励性体现在哪里呢?
  把死亡人数作为量化指标,那还会有多少人对生命产生敬畏之情呢?无论死20人还是30人,只是量的不同,没有质的区别,都是以生命丧失为代价的。对安全生产进行指标量化,从而达到少出事故、少死人的目的,想法不错,然而,如果不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设这样的指标又有何用呢?这种以生命的多少来衡量安全生产是否达标,既是对死者的不尊重,更是对生命的漠视。至于遗体火化以完成数量多少作为奖罚标准,实际上是以死多少人为基础指标,而一个时期内的死亡数量又是人的主观努力无法控制的,那么,这样的指标怎么好说完成或超额完成呢?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