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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持伪证上岗危害大

2007-10-22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持续高发,这其中,特种作业引发的事故占了相当大的比例。由于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因此,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管,打击持伪证上岗问题需要一种更加坚决的态度。
  针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的,即: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都能够查出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特种作业人员使用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无效证件(包括过期未审证件和供电、劳动等单位、部门所发放的入网证、技术等级证书等证件)上岗的严重问题,这些问题将给各类工程带来多方面的严重危害。
  首先有可能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为项目以后的使用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特种作业人员尤其是电工作业类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类人员的施工作业水平直接决定工程质量的合格与否,为此国家明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核合格,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如果此类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使用假证或无效证件上岗,将会因技术水平不过关导致电气设备、电缆和钢梁、钢筋焊接等工程重点部位或隐蔽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根本无法达到合格标准,后患无穷。
  其次有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对特种作业人员本人造成伤害。由于特种作业不同于一般的施工作业,其技术性、危险性和重要性都要远远高于后者,为此国家明确规定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为特种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为特种作业人员。如果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就会因不掌握本工种、本专业的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未经实际操作训练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本人造成轻则受伤,重则死亡的伤害。
  另外,这些问题很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特种作业,特别是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由于作业人员未经培训,缺乏本工种、本专业知识,很容易造成双线不到位,一旦设备击穿漏电,极易引发作业面群死群伤的电击事故。
  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特种作业的规定严格执行,把好用人关,认真审核员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件,不给持伪造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可乘之机。其次,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特种作业的检查力度和宣传力度,严肃执法,对问题严重的单位严格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高限处罚,敦促企业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
  建议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尽快完善全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件网上查询系统,方便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操作证件的查询与管理。
  建议国家相关立法机关尽快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将“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行为由“责令限期改正”改为“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因为“责令限期改正”就意味着允许违法行为继续存在,只要在到期之日不再出现即可,而修改后则体现出发现违法行为后就必须先停产以排除隐患,让“安全第一”的方针真正落实。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