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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刹安全评“假”风

2009-09-18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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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下,国内安全评价公司为矿山和其他行业的客户提供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以及专项安全评价等服务多了起来。可是,据笔者了解,有的业主单位对安全评价偷工减料,为了蒙混过关,挖空心思讨好验收人员,想办法“腐败”考核验收组成员,他们让验收组成员吃好耍好还要给红包。而有的安全评价公司的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在接受业主单位的好处后,安全评价验收出现走过场现象,放松安全法制观念,淡化验收程序,验收草草率率,看看资料就签字过关。不少职工把这种不负责任的安全评价公司说成是安全评“假”公司。

  安全评价公司应遵循“科学、公正,及时、周到,诚信、满意”的质量方针,坚持政策性、科学性、公正性、针对性、严肃性、权威性安全评价原则,开展实事求是的安全评价活动。开展好煤炭生产许可安全评价工作,对于规范煤炭生产秩序,保护煤炭资源,保证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煤矿安全评价是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可能造成的伤亡事故和使从业人员免遭职业病的危害,保证从业人员和职工的安全健康,保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正常投产使用,保证煤矿安全生产,防止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给国家造成损失,避免因安全质量问题引起返工或采取弥补措施造成资金浪费。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完善安全评价制度,是防止矿山带病工作,确保煤矿本质安全的有效法律制度。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安全评价公司作为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中介机构,要注意维护自身的市场经济形象,增强法制观念。搞好安全评价的验收,是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其目的就是为了及时发现业主单位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其改进,从而更好地把好人命关天的安全关。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如果把安全评价验收变成了“安全评假的宴收”,既影响了安全评价公司的形象,也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出了事故将害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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