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供电所作为县公司的一线生产单位,在当前的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中承担了相当重的生产任务,目前又正处于迎峰度夏时期。而供电所生产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凭经验工作现象严重,安全生产重点在于预防,而习惯性违章又是供电所安全生产的大敌,是一种危害性甚大的行为,习惯性违章作业使人有章不循,对事故失去警惕性,最终必然导致事故的发生,直接危害员工生命及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我们必须要查找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习惯性违章大声说"不",对存在的问题,要痛下决心,标本兼治,彻底消除安全生产的“天敌”——习惯性违章。
供电所习惯性违章产生大致有以下几个情况:
一、违章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属于违章。
这主要有专业安全知识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等几种情况。专业安全知识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危险的识别能力、事故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相关知识的欠缺。现有安全教育培训,大多限于安全意识、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分析方面的教育,对供电所员工的安全专业知识教育培训有待加强。安全意识不强主要有几种原因:责任心不强,对事故后果的严重性没有充分估计,存在侥幸心理。如果一个员工的辨别能力不够,必然会产生跟随性的习惯性违章。而且,习惯性违章本身具有传承性和感染性。如果一个员工在一次习惯性违章后没有被制止也没有引发事故,不仅对他本人下一次的违章是一种“鼓励”,他身边的员工也很容易效仿。
二、嫌麻烦、图省事、得过且过。
“安全第一”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大家都知道安全的重要性。但安全不会自己凭空产生,它是我们落实各种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的结果。要落实这些措施,就必然会产生很多“额外工作”,虽然它们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劳动,但还是有人嫌麻烦。在安全与效率不冲突的时候,安全大多能得到重视和保障。但当两者不能兼顾时,就有人认为实施各种安全措施带来的效率降低是无法忍受的。正如认为等红灯浪费时间而把自己置身于滚滚车流一样。从高处随意丢弃工具和金具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三、“安全第一”错位。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一个妇孺皆知的方针,但由于“安全第一”没有得到确立和强调,致使安全多数情况下与进度、效益、成本等发生冲突的时候,“安全第一”往往就变成了“安全第二”从而徒具第一的虚名。
任何一起违章背后都不可能只是单一原因,大多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不管怎样,只要我们找到了原因,就有了标本兼治的可能和“斩草除根”的机会。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杜绝:
一、加强业务培训学习,人人要做到懂得要安全。
习惯性违章是一种长期反复发作的顽固性违章作业行为,要想从根本上杜绝习惯生违章行为,首先应加强员工的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全员工的业务技术水平,使照章办事成为我们每一个员工的自觉行为。中国有一句俗话"初生牛犊不怕虎",一般来说,这是一句夸人的话。但是初生牛犊为什么不怕虎?那是因为初生牛犊不知道虎的厉害。引申到安全生产上来说,那些不懂得安全生产知识的员工则是那初生牛犊,安全事故则是虎。因为无知,所以无畏,相信那初生牛犊如果知道"虎"的厉害后,那是万万要时时刻刻提防着"虎"的。违章者大都存有侥幸心理,也就是对自身一些不良习惯的危害认识不足。为此,我们的安全培训工作,应该切实担负起帮助员工克服不良习惯和侥幸心理的职责,将习惯性违章消除在萌芽状态。不良习惯本身就是事故隐患,它随时随地都可能表现出来,这就决定了反习惯性违章的重点,是致力于培养员工的良好习惯。我们需要认真学习《安规》,学习"两票三制"。学习公司颁布的各种安全规章。要知道安全生产要怎么做,要不段学习,再学习,县公司要成立专门的培训机构,以提高实际技能为着力点,加大对供电所员工的业务培训。要帮助员工做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和“我懂安全”到“我会安全”的转变。并把"学习是最大的快乐,培训是最好的福利"的理念深入到企业文化中。要通过员工调考检验培训的效果,以考促训。并且按照规定按每个人的业务水平通过考试考核的方法定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按照层次不同,适当拉开工资档次,多方面促进农电工的学习积极性,提高业务技能。对于培训不合格的人员要做到不合格不上岗。从人的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思想上重视,从制度和组织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思想决定行为,从思想上重视是开展安全生产的工作基础,是巩固和发展安全生产良好局面的前提保证。我们深刻认识到确保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麻痹大意,“两票三制”是电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几项最基本的工作制度,是电力企业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任何人为的责任事故,均可在其“两票三制”的执行上找到原因。加强对“两票三制”的管理与监督,是安全性评价的重要内容。也是杜绝习惯性违章的重要组织措施,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在这方面的执行力度,抓安全,目的就是要使我们在工作中注意安全,不发生事故,真正做到“三不伤害”。有一位盲人,每到夜幕降临,出门总提着一盏明亮的灯笼。对此很多人大为不解,认为他是白费油。于是有人问他:“你什么都看不见,夜晚为何还提着灯笼走路?”盲人反问道:“朋友,你在黑暗中行走是否撞过别人或被别人撞过?”朋友答到:“有过。”盲人说:“我从来就没有被别人撞过,也没有撞过别人。因为我有一盏明亮的灯笼,这盏灯既能为别人照亮,也能提醒别人这里有行路的人。”盲人的这番话很值得我们深思。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幸福,我们在工作中必须要严格按规程办事,在认真学习《安规》的同时,不妨也学一学“盲人点灯”。只要我们把安全这盏灯加足油,拨得更明更亮,为别人指路,给自己照亮,就能减少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生产需要加强班组安全管理,重视细节管理,把施工现场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有这样一个寓言故事:从前有一个老和尚为了让小和尚练剃头,每天让小和尚在冬瓜上练习,小和尚每次在冬瓜上练习完之后,顺手将剃头刀插在冬瓜上,有一天,老和尚觉得小和尚合格了,于是让小和尚给自己剃头,小和尚很快就剃完,却习惯性地将刀像插冬瓜一样把刀往老和尚头上一插……从这个寓言故事中不难发现,假如老和尚开始就发现小和尚每次练习完剃头,顺手把剃头刀插在冬瓜上的习惯,就立即进行制止(把剃头刀放在刀架上或其它安全的固定位置)。小和尚的不良习惯动作就能得到及时纠正、改变,老和尚也就不会因此丧命。引申到供电所生产工作中来说就是老和尚没有做好班组安全管理,没有帮助小和尚养成良好的习惯,我们一般注重对习惯性违章行为后果进行处罚,而不太注重加强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对员工平时良好习惯的培养。反习惯性违章首先要反不良习惯,习惯性违章的实质是安全意识薄弱,所谓“习以为常”、“积习难改”都是因为平时工作中养成一些不良习惯而导致出现违章的表现。
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现象是供电所安全生产中的一种通病,凭经验办事,经验成习惯,一习惯就违章;自认为是老师傅,对线路、设备心知肚明,不认真核对线路、设备名称和杆号;艺高人胆大,登杆作业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特别是天热,更嫌安全帽是负担。不认真执行“两票”制度,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流于形式;图省事,不验电、不挂接地线、不设安全遮拦。这些看起来是无关紧要的小事,是一些细节,但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实际的工作中,养成的违章违纪恶习、不良的工作方式等,严重威胁着安全生产,终将酿成事故,后患无穷。我们需要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素质,把安全真正落实到实处,需要牢固树立“风险可以防范、失误应该避免、事故能够控制”的理念,时时、处处牢记规章制度,供电所要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随时警钟长鸣。培训到人,培训到现场,改变凭经验办事的老毛病。要加强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安全考核制度,加大对习惯性违章的处罚,要把习惯性违章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能讲人情、面子,重管重处。宁听骂声,不听哭声。要端正思想态度、提高安全意识,古人云:“吾日三省吾身。”每完成一次生产任务,要对照《安规》,在安全生产上时时刻刻查漏洞、找差距。还要结合本岗位的实际检查自己的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切实提高供电所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安全生产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安全生产没有高枕无忧的机会,安全生产是一条射线,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将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才可确保供电所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要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到实现安全目标的过程中去,确保安全;要和安检现场工作结合起来,安排好安检计划,做好现场组织施工,落实好现场安全措施,加强现场监督管理,确保作业安全;要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业务培训工作相结合,突出对安全意识和基本技能的强化。我们要善于发现供电所安全生产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采取多种管理形式,重在落实,及时整改,防范和化解各种习惯性违章。有利于夯实供电所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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