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试谈现行消防工作方针存在的缺憾

2005-03-16   来源: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摘要: 作者就现行的以及今后的消防工作方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设想。提出在原有的“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的基础上增加“软硬并举, 建管并重”等内容。
    关键词: 方针; 管理; 软件; 硬件

  所谓方针就其词义来讲, 是指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所谓工作方针, 是指对工作具有全面、明确、现实和深刻指导意义和作用的方针。凡是现行的工作方针, 其内涵和外延、其层面和维度, 均应力求更加完整地显现于高度概括和精炼的文字寓意之中, 从而反映出既覆盖全面工作领域, 又紧贴实际工作需要的特性与特征, 以利更好地发挥其向导作用, 在工作中取得更大的业绩和效益。
    我国的消防工作方针, 五十多年来随着历史的变迁、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需要, 也在不断地有所更改和变化。新中国建国初期时的消防工作, 基本上是参考和借鉴前苏联的有关经验, 对当时消防工作的指导, 主要是依据和遵循一些原则性的规定。随后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左右, 国家正式提出来“以防为主, 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 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左右, 又将上述方针改为“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 而且一直沿用至今。
    从总体上来看, 我国的消防工作方针, 几十年来在全国范围的实际工作中, 起到了重要的导向和制约作用, 也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这是不可否认的史实。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 消防工作方针的导向和制约作用, 反映的是否较为全面和充分、在实践中是否体现出应有的成效和价值, 是检查和验证其是否制定的正确和切实的重要依据和唯一标准, 这一点应该是绝对的。同时也应该看到: 消防工作方针与现实工作之间的关系, 是否非常亲和、贴切, 这一点又是相对的。因为事物不是一成不变的, 而是动态的、发展的。因此只有按照实际情况决定我们的工作方针, 才能避免陷入形而上学的误区, 才能因势利导地指引工作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鉴于本人有着以上的思路和考虑, 并联系到当前我国消防工作的实际情况, 我认为在进一步深入调研和反复推敲的基础上, 对我国现行的消防工作方针, 适当地加以补充和修改, 是不无必要的。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课题。对此, 我个人准备斗胆的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和意见, 来与大家共同探讨, 并欢迎大家提出批评指正。
    1 “管理”是消防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管理是一种社会活动, 它是为了实现目标而不断进行计划组织、部署实施、监督检查、协调控制以及总结改进等活动, 并不断实现P (p lan )、D ( do )、C(check)、A (act ion) 良性循环和持续的螺旋上升过程。随着人类社会活动的不断扩展和引伸, 管理的含义、内容和方式方法等, 也随之不断地变化和发展, 而且社会越进步, 管理工作越是显得重要。应该看到: 管理既是一种载体, 更是一种资源和动力, 如果对管理工作十分重视, 而且能够正确把握和充分利用, 就必然会产生很大的能量和很好的效益, 这是管理工作的共同规律, 消防工作也不例外。
    构成管理工作的要素, 或者说是构成管理活动的基本组成部分, 一般来说有如下几个方面: ①机构体制; ②政策法规; ③管理者与被管理者; ④财与物; ⑤知识与信息; ⑥时间与空间。所谓管理现代化, 主要是指:①管理思想现代化; ②管理组织现代化; ③管理方法现代化; ④管理手段现代化; ⑤管理人才现代化。从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上, 如何更好地发挥诸多管理要素之间的整合功能和集约效应, 无疑是实现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也是各种管理工作的永恒主题和长远方向。
    从我国当前消防工作的现状来看, 如何不断的加强消防管理工作, 我个人认为: 在认真理解、掌握和全面贯彻、实行上述这些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内容的过程中, 还应特别注意遵循和落实好以下两项重要原理。
    1.1 人本原理
    现代管理的核心和动力是人以及人的积极性。因此一切管理均应以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做好人的工作为根本, 使得全体人员都能明确前进的方向、追求的目标、工作的意义、自身的职责、成败的利害以及相互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因果关系等等, 从而更加清醒、自觉和主动地去完成自身的本职工作, 以利促进整体工作和整个事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
    目前对于在消防工作中如何贯彻“人本原理”的问题, 有些人往往只是理解为: 消防工作应该注重把人的保护和人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并利用各种物质技术条件, 来保证安全设防措施的落实。对此, 我个人认为尽管上述观点是不无道理和无可厚非的, 但未免有些片面和局限性, 换句话说, 就是只重视了人的权益和人的价值, 而忽略了人的作用和人的职责。从而陷入了一种“见物不见人”的错误倾向, 是必须予以防止和反对的。通常人们所说的工作标准, 就是“管人”的, 就是抓人的责任制的, 这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涵。所谓“寓教于管”其实质与核心就在于此。
    1.2 效益原理
    任何管理工作都必须注重最终的实际效果, 都必须执意谋求和达到动机与效果、手段与目的的协同统一, 这也是考核与验证工作的优劣成败的重要依据和标志, 因为只有把管理工作真正做到实处, 取得实效才能更好地体现出管理工作的应有作用和价值水准。通常人们所说的工作中, 要务实、求实、扎实和落实, 就是指要结合实际, 抓住实质, 坚持实干和保证实效。
    目前对于在消防工作中如何贯彻“效益原理”的问题, 其关键就是要在工作中认真坚持“到边”、“到底”和“到位”的原则。所谓“到边”, 就是指工作的外延和广度, 在横向展开时, 应尽量避免工作上的片面性与局限性; 所谓“到底”, 就是指工作的内涵和深度, 在纵向展开时, 应尽量避免工作中的简单化和表面化; 所谓“到位”主要是指人的职能和责任以及工作的业绩与成效,因此工作一定要落实到人, 并且应明确和适时地解决好做什么? 谁来做? 如何做? 何时做? 何处做? 做到什么程度? 以及所需要的条件和程序等。因为工作中的不同状况和不同结局, 就是由于上述这些因素的影响而导致最终效益上的差异。
    2 充实现行消防工作方针的内容不无必要
  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看, 现行的“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的提出, 应该说是合理的、必要的, 但是从事物的变化与发展上来看, 作为一项指导方针来说, 使人感到其覆盖的工作范围和所触及的工作内容, 似乎显得还缺乏应有的广度与深度。如果作为一项衡量标准来讲, 似乎在体现“管物”、“管事”和“管人”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和缺憾。如果说得再清楚一点, 就是在现行的消防工作方针中, 对于“管理”这个不容割舍的要素, 还涵盖的不够明显和强调的不够突出。联系到目前在我国很多工作领域中, 普遍存在着对管理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得力的时弊现象, 以致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很大的损失和危害, 消防工作方面也不乏其例。因此, 在消防工作中, 应该进一步充实和强化“管理”的内容和作用, 以利推动消防工作的不断深化和优化。
    如果说现行的消防工作方针中, 已经暗含有“管理”的寓意了, 只是从字面上来看, 还显得有些淡漠和朦胧, 那么为什么要“把肉埋在饭里”呢?何不阐幽发潜把真谛和要领更加鲜明地展示在人们面前呢! 我认为这样做决不是画蛇添足, 而是画龙点睛, 对人对事都将是有益无损的。再联系到古人之所云:“一曰防, 二曰救(消) , 三曰戒, 先其未然谓之防, 而止之谓之救(消) ,责而除之谓之戒”, 如果说在现行的消防工作方针中,已经把“防”与“救(消) ”的寓意指点得很清楚了, 那么对“戒”的寓意也应该较为明确地容纳进去。换句话说,无论是防也好, 救(消) 也好, 戒也好, 都离不开“管理”,都需要通过加强管理, 来不断提高消防工作力度和成效。
    3 全面加强消防工作的软硬件建设不容忽视
  如上所述, 除了从字面上(或者说是从理论上) 有必要在现行的消防工作方针中, 增加和突出“管理”这个要素的内容之外, 如果联系到近年来我国发生火灾事故及其有关善后工作的实例情况来看, 则更加体会到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消防管理的紧迫感。最近从报纸电视和广播等新闻媒体的报道中, 经常看到一些有关火灾的情况, 据统计2000 年我国仅发生的特大火灾就有61 起, 在火灾中丧生的共529 人, 其直接财产损失高达2 亿元。虽然这些火灾的起数和损失比上年有所下降, 但其死亡人数却是大幅度上升14116%。另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分析说, 2000 年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首先是一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落实《消防法》中所明确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在2000 年的火灾当中, 有80% 以上是由于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而引起的, 究其祸端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则是官僚主义导致的管理不善、监督不力和执法不严。例如河南焦作天堂录像厅的大火、洛阳东都商厦的大火等, 其火灾原因均属经营无序和管理失范, 并且还有监督乏术、查办不力之嫌。尤其是在商业性建筑的火灾案例中, 有不少火灾是与商家所采用的租赁、承包或转包等经营方式有关, 因为这方面如果处理的不好, 往往就会成为发生火灾的潜在原因和安全隐患。而公安部门在消防检查和监督方面, 也往往存在着发现不及时、跟踪不紧密、查处不到位和纠正不彻底的现象。对于存在的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 往往只局限于或停留在口头或书面的警告与通知上面,“以言代管”、“以文代管”和“以罚代管”, 自觉与不自觉地弱化了以法行政的力度, 从而在客观上每每导致人们所不愿看到的那种养痈遗患的不良后果。君不见, 有许多火灾在发生之前, 公安消防部门曾不止一次地下达过责令整改和停业整顿的通知, 但投资或使用单位并没有及时改正或是改得仍不符合规定要求, 而且使用也未真正停止, 最后酿成大祸, 造成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当然这里面的责任主要不在公安机关方面, 而是在建设和使用单位方面, 但其症结都是在“管理不力”这个根本性的要害上面。我认为至少有两个问题, 是发人深思的, 一个是作为建设和使用单位必须有着高度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问题意识和改进意识, 发现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之后, 必须及时采取彻底的纠正措施, 以便确保达到杜绝隐患和防止再次发生。决不能抱有敷衍了事蒙混过关的态度, 存在着能拖则拖、阳奉阴违, 时间一长, 风头一过, 就可以时过境迁、不了了之的侥幸心理。因为如果采取如此自欺欺人的下策, 到头来只能落个自作自受、自食其果的结局; 另一个是作为公安消防部门, 无论是火灾发生之前对于火险隐患的检查, 还是在火灾发生之后, 对于火灾危害的调研分析, 都必须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全身心的工作, 切实找出、认准和抓住其中的主要症结和弊端, 及时采取对症下药和治病救人的有力措施, 努力提高和保证事先防范和善后处理措施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有效性, 真正达到亡羊补牢的效果。同时还应该通过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的方式方法, 做到“一处有经验, 大家来学习”,“一处有教训, 大家来记取”, 从而扩大正反两方面教育的积极影响。正像俗话所说:“学费不能白交”、“代价不能白付”和“光吃堑不长智也犹如犯罪一样”。
    总之, 加强消防工作, 必须是既抓硬件和硬环境建设, 又要抓软件和软环境建设; 既抓物质技术, 又抓人和管理。也就是说两手都要抓, 而且两手都要硬。这是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也是进步与发展的需要。为此, 我本人经过较长时间的思考和推敲, 决定对我国现行消防工作方针的内容, 冒昧地提出一点补充意见。具体来说, 就是在“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后面,再加上“软硬并举, 建管并重”八个字。这样一来整个消防工作方针的覆盖内容, 就显得更加全面明确了, 其指导意义也就更加深刻有力了。所谓“软硬并举”, 就是对于有关消防工作方面的建设与管理, 必须给予全面和充分重视, 并摆在各级领导和各个责任部门与人员的重要议事日程, 抓紧抓实、常抓不懈。这里提出的“建设”和“管理”, 包括思想、体制、队伍、工程、信息、装备等方面的建设和人、财、物, 产、供、销等方面的管理。这一点我确信在大家的头脑里会是比较清楚和有所感受的。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粗知浅见, 其观点可能有所偏执, 其言词可能有些失准, 但是我能够直言进谏, 坦诚地说出自己想说的话, 其用心或意愿, 相信大家是能够予以理解的。

    作者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 号【文章出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