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用油、用电、用火、用气量也随之增加,从而导致农村火灾一直居高不下。以重庆市涪陵区为例,今年仅1―6月份全区农村就发生火灾4起,死2人,伤2人,分别占全区总火灾的14.3%、100%和25%。今年2月24日8时30分,涪陵区丛林乡百兴二社吴德明家发生火灾,烧死吴德明年仅8个月的小孩,烧毁吴德明全部家产,直接经济损失7000余元,火灾原因系吴德明的养父胡光泽(老年痴呆)用灰炉在被子内烤火,打翻烤火炉后引燃被子导致火灾;6月16日8时30分,涪陵区同乐乡雪峰村三社游国仲家发生火灾,将游国仲78岁的母亲刘家淑(双目失明瘫痪在床)烧死,救火过程中导致1人重伤,1人轻伤,且游国仲全部家产被烧毁,一家5口无家可归。农村火灾死伤严重,究其根源:
一是农村消防工作体制上还存在问题。目前,在有关领导、有关部门的重视下,大、中城市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农村消防工作几乎被人忽略,即使部分乡镇确定了相关负责人,但是他们大部分精力用于其它工作,消防工作仍然是个盲点,尤其是一些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未经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根本不懂得相关的消防知识,更谈不上指导和检查。
二是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滞后于社会发展。村民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基本的防火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方法等消防安全知识严重缺乏,因采用木火、电炉等烘烤衣物或取暖不慎引发火灾事故的案例比比皆是。
三是农村房屋结构简陋,耐火等级低下。目前,我国西部地区农村居民茅草房居多,大都连片修建且极易燃烧。随着社会的进步,虽然部分居民修建了砖混结构房屋,但村民生活用火大多数仍还是用的柴灶,并且柴草堆放极不规范,用火用电稍有不慎,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四是农村消防设施严重不足。不要说市镇消防水源,就连普通的消防水池、水缸也很难见到。即使个别地方有天然池塘之类的水源,也无必要的取水设备,一旦发生火灾,仅仅靠锅、碗、瓢、盆之类的东西,也只能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延误初期火灾扑救。
五是农村面积大,交通、通信极不便。以重庆市涪陵区同乐乡火灾为例,该乡距涪陵城区60多公里,其间道路狭窄,弯道坡道较多,部分路段还未硬化,报警人员以最快速度花了十几分钟才找到报警电话,涪陵消防队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事故现场,火灾发生已经近2小时了,到达后早已烧得面目全灰。同乐乡还算不上涪陵最远的地方,涪陵区最远的地方,除几个小时的车程外,还要步行近1个小时,总计要5个小时以上。
六是农村人口趋于老、弱、病、残。目前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剩下的老、弱、病、残占80%以上,一旦发生火灾,不但不能及时扑救,有时连自己逃生也成问题,今年重庆市涪陵区死亡的2人均在农村的老、弱、病、残之列。
消防工作情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由此可见,抓好当前农村防火工作迫在眉睫。
一、抓好农村防火工作,首先要从消防体制上进行改革。各级政府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应作为各级领导任期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年度考核。同时,要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对未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各级政府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坚决查处火灾事故,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抓好农村防火工作,要大力开展农村防火宣传教育。开展农村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消防意识是发展消防事业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发生的前提和主要手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应贯彻“以人为本”的农村防火宣传教育理念,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的组织优势,把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群防群消的一条基本措施,实行(村)居委会主任负责制,利用标语、板报、墙报、广播和会议等形式,根据重点时段、重要季节、重点人群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加强对养老院、福利院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宣传教育,同时抓好对青少年学生的宣传教育,建立消防安全教育组织,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问答、竞猜、游戏、漫画、灭火演练等活动,向学生传授防火、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向青少年学生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可以"教育一人,影响一家,带动一片",使农村防火宣传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进而遏制农村火灾多发的态势。
三、抓好农村防火工作,要建立消防自救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统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场镇的消防规划,提高场镇的火灾防御能力,明确各级村民自治组织消防管理的权利义务。重庆市涪陵区在抓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上值得大家借鉴,该区以区政府名义发文《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防火工作的通知》(涪府发[2004]第78号),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要充分利用村社的民兵和预备役组织,组建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专兼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乡镇要组建义务消防大队,村组要组建义务消防中队,社组要组建义务消防小队,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同时负责对村民大院和重要场所进行巡查,做到平时消防工作有人宣传,火灾发生时有人组织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
四、抓好农村防火工作,应完善消防自救设施设备。应把农村消防工作贯穿于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坚持把农村防火工作与城建、规划相结合,做到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在各乡镇规划过程中,应把农村市政水源纳入规划范畴,逐步解决农村消防水源缺乏问题。市政消防水源进入农村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现阶段,各乡镇可以利用其他工作车辆设置便携式移动消防站,配备一台手抬机动泵和200米水带、2支水枪,村社配备适量的移动式灭火器,在居民大院修建蓄水池,将灭火器材集中在便于取用的地方,一旦发生火灾,以便迅速运送到现场组织火灾扑救。
五、抓好农村防火工作,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乡镇每年可利用对义务消防队的培训和演练的时机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村民大院、易燃建筑棚户区、爆炸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用火用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各乡镇可以利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时机,大力开展创建“安全文明乡镇”、“安全文明村”、“安全文明家庭”活动。
总之,抓好农村防火工作,要坚决做到“八个落实”,即落实领导责任、落实教育培训、落实消防组织、落实防火措施、落实隐患整改、落实责任追究、落实达标验收、落实工作经费。各级政府要大力发动和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工作,认认真真地按照“八个落实”做好农村防火工作,坚决遏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上一篇:浅析古建筑消防安全设计规划特殊性
下一篇:抓安全生产工作要五管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