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了建筑物功能分区的不合理是造成影响安全疏散的隐性因素,提出了在考虑安全疏散时应同时考虑功能分功能分区;安全疏散
1问题的提出
在现行的规范中提到的安全疏散的指标有三个:安全出口的数量、安全出口的宽度和疏散距离。有时候在图纸设计时都满足规范的要求,但是在使用时,往往不能完全按照设计要求将安全疏散的几个要素全部落实。究其原因是因为人们忽略了一个重要的概念,那就是功能分区。
许多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火灾案例表明,建筑物的安全疏散在设计上是符合规范要求的,即一个或几个相临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的三个指标是满足消防技术规范的,但就是由于疏散通道不畅或是将不该上锁的安全出口上了锁,从而导致了重大的人员伤亡事故,用未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来解释以上问题的产生是一个方面,但为什么会造成未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这个现象呢?笔者认为:一是管理者的安全思想麻痹的问题;二是建筑物本身的设计和使用功能的问题。也就是建筑物的设计者和使用者没有统筹考虑建筑物的功能分区这个问题,使得看似满足防火分区里的安全疏散实际上不满足特定功能分区的安全疏散,构成了火灾事故人员疏散障碍的隐性因素。功能分区是建筑学的常用概念,但在消防安全疏散上的意义,还没有被人们充分认识。
2 功能分区对安全疏散的影响
2.1 我国现行的消防规范对安全疏散的要求
我国现行的消防规范对安全疏散的要求有:一、根据防火分区确定安全出口的数量,除特殊情况外,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得少于两个。二、根据层数确定安全出口的数量,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超过三层的民用建筑其疏散楼梯的数量不能少于两个。三、根据房间门到楼梯间的距离确定安全出口的数量。四、根据房间内最远一点到房间门的距离确定房间门的数量等等。
2.2 功能分区造成的问题
所谓功能分区就是每一个建筑物根据使用功能的不同所划分的不同的区域。每一栋建筑物都是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而建成的,这种需要有单一的需要,也有多种需要,需要使建筑物产生了使用功能,多种需要促成建筑物的综合性,譬如各种不同性质的综合楼、商住楼等等。事实上在建筑物中的功能分区这个特定的区域内,也是由楼板、隔墙和门等围护构件组成的空间。这个区域可能在一个防火分区内,也可能在两个或几个防火分区内。建筑物内的走道(疏散通道)、使用楼梯(疏散楼梯)和使用的门(疏散门)一般是按照实际的功能分区进行设计的,是为了更方便地满足人们的使用要求。这在消防意义上讲,上述的走道、楼梯和门就成了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疏散门;如果从功能分区的意义上讲,是为了方便人们怎样更好的由外向内,由下向上地进入,那么消防安全疏散的意义就是当火灾发生时,如何使人更快更简便地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出来的问题。那么为什么对同一个建筑,由于考虑了两个相反方向的人员流动会产生问题呢?下面不妨举几个例子:
某多层建筑,在同一楼层内设有旅店和超市,其旅店和超市各为一个防火分区,为满足安全疏散要求,在旅店和超市共用的防火墙处设置甲级防火门,无论从面积还是距离都满足了防火规范的疏散要求,但忽略了一点,就是在使用过程中,这几个防火门真的能起到疏散作用吗?由于其功能分区的不同,即使是设置了疏散门也是形同虚设,只是为对付规范而已,由于不同的管理职能,超市的门如何能向客房开启?再如某些行政单位为了搞创收,将主要用于办公楼的一部分用于酒店,在同一个楼层内布置有办公室与酒店,设计中满足办公与酒店在同一个防火分区内,有两部楼梯,满足规范要求,但是一个楼梯用于酒店,一个楼梯用于办公,这样的楼梯形式上是满足了规范要求,但实际上由于使用功能的不同而不能达到规范立意要求的功能。再如一些学校,由于经费紧张,建设学生住宿楼,为了方便管理,将同一楼层的宿舍分为男生住宿、女生住宿,原本是一个走廊中间用墙体加门分割开,两部疏散楼梯也分别供男、女生分别使用。在实际中,尤其是晚上,这个门必然上锁(否则怎么谈起管理男、女生住宿?),一旦发生火灾,不会起任何疏散作用的。这就是只满足了使用功能,而在实际中并没有真正实现疏散功能。功能分区对安全疏散的隐性危害
3.1 隐蔽性大
这就是形式上,也就是在设计中,设计人员往往依据国家规范标准考虑的是整体建筑物的安全疏散,在空间内满足防火规范的疏散要求,譬如以上的举例。但在实际中由于建筑物不同的功能分区,空间内不同的使用功能,使得满足规范要求的疏散设施很难真正起到疏散作用。业主、设计人员和消防建筑审核人员也经常忽视这个问题。
3.2 整改有疑惑
在审核、验收时,由于现行标准、规范没有涉及功能分区,不能对这种情况提出任何整改的意见。譬如某综合楼,在第三层,建筑面积为2300m2,同时设有超市和歌舞厅,歌舞厅有一部疏散楼梯,另一部疏散楼梯在超市,中间设有防火隔墙与甲级防火门,按照现行的规范是满足消防设计要求的,但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本用于疏散的门(审核、验收时没有上锁)是铁将军把门,里外都需要钥匙。万一发生火灾,需要超市和歌舞厅两面同时开锁。虽然消防部门是三令五申,要保障疏散门不能上锁。但毕竟在工程的初期及末期已经留下了这个管理上的隐性隐患。
4 解决问题的办法
4.1 加强管理、技术改造
对于原有的建筑,要求其加强管理,应尽可能的将相同或相似的功能分区布置在同一个楼层内,还应当将因不同的功能分区造成的疏散出口堵塞或上锁的在技术上加以改造,譬如上推闩式锁门或改为加设电动阀的门(可能不是防火门)并能在消防控制室控制。
4.2 明确要求、合理布局
对于处于图纸设计或审查阶段的设计,要严格控制,尽量做到一个功能分区至少两个疏散出口的要求,而不仅仅是一个防火分区的两个疏散出口的要求。
4.3纳入规范、便于操作
消防技术规范在对消防设计的疏散上应将功能分区纳入技术规范,应该明确指出的是,防火分区的疏散设计应考虑功能分区的布置,凡不同功能分区可能造成疏散不畅的,设计单位应调整设计,便于设计人员和审核人员的操作。
参考文献:
[1) GBJl6-87(2001修订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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