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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队充当应急救援主力军几点思考

2009-12-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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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是人的最基本需求,安全权益是人民群众最重要的利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征程中,快速有效和科学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消防部队的神圣使命和光荣职责。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灾害事故呈现出突发性强、经济损失大、人员伤亡大、政治影响大的特点。消防部队如何在新时期、新任务下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消防部队如何发挥作用充当应急救援主力军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消防部队充当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主力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现代灾害事故呈现出的突发性、多发性和扩展性,如不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态恶化,财物损失更大,人员伤亡更多,公共秩序更加混乱,后果更加严重。从灾害事故危害的对象和程度看,一是危及人们的安全。如生命正在或将要受到危害,人的行动或活动空间受到影响;二是危及到财物的安全。如财物正在受到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的威胁;三是影响公共秩序。如大面积或区域性停电、停水、停气,从而影响到公众的正常生活秩序。从灾害事故发展的趋势看:一是频率增加。如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的不断开发利用,导致的火灾爆炸事故不断发生;工业生产的发展,不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导致经常出现气候异常,洪涝灾害不断发生;交通运输的发达,铁路、公路等各种交通事故有增无减;各类工程建设迅猛发展,施工质量把关不严,导致工程事故时有发生。二是种类增多。现代社会人类文明程度提高,科学技术发达,新的灾害事故也难以避免地伴随着发生。如高层大跨度建筑、高架桥梁的建造,一旦出现设计、施工等质量问题,就会出现重大倒塌事故;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一旦管理措施落实不严,设备发生故障,就会出现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等等。三是危害增大。现代化程度越高,灾害事故发生后危害越大。1984年印度波帕尔农药厂甲基已氰酸外泄事故死3150人,7万多人受到严重毒害;1997年日本沙林事件死10人;1999土耳其大地震死452人;我国1993年深圳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特大爆炸事故死15人;1998年,贵州朝阳坝二号隧道内发生液化石油气泄露、燃烧、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2004年4月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因抢修过程中处置措施不当,造成一氯冷凝器发生泄漏,先后发生2次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3人受伤,15余万人紧急转移。四是人们对生活安全需求的提高。在现代化建设迅猛发展的今天,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由满足基本要求的衣、食、住、行,发展成为要求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环境,这就要求政府能在发生灾害事故时为其提供各种安全应急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

  消防部队作为人民军队中“养兵千日、用兵千日”的一支特殊部队,承担的职责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如何保护好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是消防部队肩负的神圣使命、发展的方向和始终研究的课题。各种灾害事故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出现,承担单一灭火任务已经不能完全实现消防部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时刻满足人民的需要,消防部队必须适应社会发展增强自身实力和功能,发挥自身优势,拓宽应急救援职能。因此,建立一支由政府直接调用的、具有时代特点、城市特点的快速高效的救援队伍,已成为人们生活的共同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消防部队拓宽应急救援职能有法可依顺应潮流

  199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7条第3款规定:“公安消防队除保证完成本法规定的火灾扑救工作外,还应当参加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第一次以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抢险救援是公安消防部队的任务之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文件也明确指出,“公安消防队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防部队的职能范围和功能得到了历史性的拓宽。

  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世界各国都把防灾减灾作为研究方向。消防队伍多功能化,把消防部队建成能应付各类灾害和突发事件、装备齐全、布点合理、在任何情况下能快速出动的队伍,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成功做法,它有效的增强了城市抵御各种灾害及恐怖袭击事件打击的能力。美国1979年成立了联邦紧急事务管理总署(FEMA)。该机构的职责为:通过灾害前对公众的防灾教育、防灾计划的制定、救灾人员的培训;灾害发生时与联邦各部门协调反应,调集力量进行救助;灾害发生后对建筑防灾标准、防洪管理等提出修改建议。其业务范围包括了各类灾害和紧急事件的应急救援。“9.11”事件中,由于专门机构长期坚持对公民应付各类灾害的救生知识教育和训练,当地消防部门制定有完备的人员疏散方案而且定期进行演习,使得人们能够快速反应,在大楼倒塌前一个多小时里有2万多人获得救助疏散。日本法律明确规定消防机构三大任务:灭火救援,社会福利保障的救急任务,其它灾害的救助任务,其《消防组织法》设有组织消防救援队伍的规定和装备配备标准,根据责任区任务特点要求消防站除常规业务外还重点突出一些特殊的救援业务。如将消防救援队伍按功能分为特别救助队、水难救助队、山岳救助队、化学救助队和国际增援救助队等。据不完全统计,国外消防队伍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救护占其出动总数的绝大多数。如欧美各国消防部门每年承担的灭火任务仅占出警的10%左右,而承担社会救援及急救任务却占了近90%。许多国家的消防队伍都承担着消防、民防、急救及各类灾害事故救援多位一体的任务。我国是发展中的国家,在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的同时,也面临着灾害事故频繁发生的严峻局势。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坚持经济建设与防灾减灾一起抓的指导思想,切实贯彻“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基本方针。与国际接轨,走多功能、专业化道路是我国消防部队的发展方向。几年来,消防部队作为公安机关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法参与各种社会抢险救援工作,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关键性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对消防部队应急救援职能予以明确,顺应了世界各国消防队伍多功能化的时代潮流。

  三、消防部队在应急救援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现存体制的制约。目前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还是沿袭计划经济下“各自为政、条块交叉、功能重复”的体制。这一体制的弊病是,资源配置严重浪费。只要涉及有应急救援需要,政府就赋予其参加应急救援的职能。在社会经济不发达,灾害事故发生不多,损害性不大时,既照顾了有限的经济能力,又做到灵活机动地开展抢险救援。但随着社会生产力迅猛发展,社会灾害事故频发。在参加处置突发事件时,“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的救援体制,往往缺乏协调配合,延误最佳救援时间。更重要的是那些有名无实的抢险救援力量,在应付急难险重任务时不但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还造成警力闲置、经费流失,形成不了合力,严重影响救援效率。

  (二)警力不足,难以满足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同志2008年1月21日在国务院2008年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上指出:“目前最主要的问题是不少县、市等基层一线的公安消防部队官兵人数太少,力量极为不足,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对此,我认为应当认真研究解决,公安消防部队应该增编扩编,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由于受编制限制,目前基层消防部队普遍存在着警力不足的现象,特别是边远、偏僻的城镇较为突出,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面火灾和抢险救援任务日渐繁重,任务与警力的矛盾也日渐突出。就我总队有的消防中队来说,通常干部为2-3人,战士13-15人,如再除去其他在外探亲休假、公差、后勤人员等非战斗人员,用于执勤的官兵数也不过12、13人,加上大队的干部,一般大队干部都在2-4人,也满足不了应急救援的需要,执勤力量严重不足,遇到小规模的灭火救援还能应付,如果规模稍大,由于警力的严重不足,就难以做到及时处理,难以成功处置灾害事故。

  (三)缺乏应急救援需要的特种器材装备。应急救援需要的特种器材装备类型多样、技术要求高、购置价格昂贵,由于受经费、技术等方面的限制,有的基层消防部队不可能按需求配齐买全,只能配备一些常用的抢险救援器材。在应急救援中,对于一般的灾害事故处置所需的器材装备还能应付,当遇到一些特殊事故、特殊物品的灾害事故时,由于缺乏特种器材装备,就显得束手无策,力不从心,望灾兴叹。比如,在今年的抗凝抢险中,消防部队如果配备除雪车就会大大提高应急救援的效率和能力。

  (四)应急救援实战能力较为匮乏。公安消防部队虽然在扑救火灾方面取得了一些经验,但对于处置突发事件还是一个崭新课题。平时训练少,也缺乏这个专题的研究,没有形成系统、科学的战术理论、方法、原则和要求。抢险救援技术战法不是短时间能够学会和完全掌握的,在一些抢险救援的现场,消防官兵总有手忙脚乱之感,甚至有时会束手无策,一筹莫展的情况。加之,士官来源于士兵,普遍是初中和高中学历,他们服役了两年义务兵后转为士官,少数的士官从一期转为二期、转为三期等,多数的士官服役完一期或是二期就退伍,虽然服役年限不断增加,经验和知识不断提高,但是从根本上说,文化知识结构没有改变,应急救援光靠经验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具有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五)社会抢险救援联动作用发挥不尽人意。按照有关的规定,由政府牵头,成立了由供水、供电、通信、救护、武警、民兵、公安、交警以及其他相关的单位组成的等应急救援组织,制定预案,规定职责。但是由于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来自不同的部门,彼此之间相对分割,联系很少,缺少配合演练或是从不配合演练,联合机动能力参差不齐,运行不够顺畅,各个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合作能力及信息沟通渠道,在处置应急抢险救援事故中,无法充分发挥现有社会力量和技术装备的最大效能,联动机制起动缓慢,效果不明显。

  四、消防部队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的有效途径

  应急救援是一项十分复杂而技术性又很强的工作,各个环节相辅相成,紧密联系。消防部队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必须加强改革,更新观念,与时俱进,优化各个环节,增强整体功能,应急救援能力才会不断增大,消防部队才能托起泰山之责。

  (一)制定出台法律法规,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立法工作。政府加强应急管理应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首要的是加快应急管理立法工作。《紧急状态法》列入国家重点立法项目,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在这一进程中,应注意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立法工作,为建立起符合国情、利国利民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提供法律保障。重点明确三种关系。一是明确主体关系,建立一支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立足常规、常备、综合、攻坚的职能定位,推进主体建设。对现有各种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大重组”,除专门领域(如军队)、特种技能要求(如核事故处置)外的应急救援力量一律予以撤并,集中人、财、物资源建好政府应急救援队。二是明确结构关系,以预案建设为基础,形成“以政府应急救援队为主体、以专业救援力量为补充、以其他公共救援力量为基础”的“层次性”构架,这也符合政府应急管理中的分级管理原则。三是明确指挥关系,建立统一的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将紧急突发情况的第一信号传递到政府的神经中枢,由指挥中心将应急救援的第一指令传达到政府应急救援队和相关救援力量,重大应急救援行动全程监控,前后方协同指挥,才能真正将应急救援融为整体,极大地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联动作战能力。

  (二)建立科学的救援机制,统筹各种抢险力量。一是要建立处置突发事件联动机制。把当地公安、消防、武警、驻军、交通、煤气、化工、卫生、环保、通信等有救援能力的单位纳入抢险救援应急体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在抢险救援工作中的任务和协调配合,确定抢险救援响应机制和启动形式、组织原则和通信指挥方法,做到有备而来。二是要制定各类灾害事故抢险救援预案。应由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参加,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分析灾害事故可能发生、发展的过程和处置措施,既要在灾害事故的预防处置和善后处理上有对策,也要在处置技术上有着落。三是组织实战演习。通过实战演习,明确任务、方法、程序和注意事项,明确参战的单位和力量,明确组织指挥和各部门的协调关系。公安消防总、支队应结合本地重点单位、重点目标的实际情况和可能发生的重大灾害事故确定处置对策和具体措施,特勤大、中队要针对辖区内各重点单位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确定具体的技战术。

  (三)优化消防装备结构,配备相应的装备器材。先进的武器装备是构成战斗中不可少或缺的要素,加强消防部队装备建设是做好抢险救援工作的关键。加强装备建设,还必须坚持适度超前、优化组合的思路,从精、从高、从优提高消防装备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尤其是消防坦克、防化洗消车、抢险救援车、水上救援车等特种车辆,以及侦检、破拆、堵漏、救生、警戒、照明、排烟、输转、防护等抢险救援器材和防化服、防毒衣、隔热服等先进个人防护装备。为适应抢险救援业务训练的需要,构建可以开展灭火战斗、水上救援、井下救人、化学危险品事故处置等综合训练的基地,形成了一个设备较齐全、性能较可靠、技术较先进、保障较有力的消防装备体系。要强化装备合成,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个人防护装备、高科技装备、特种装备、消防通信等4类装备体系结构;要加强管理与培训,实现人与装备的最佳结合。要对购置的器材装备加强管理维护,落实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装备器材完整好用;要培训一批熟练掌握装备性能、使用和维修方法的技术骨干,并组织技术骨干定期对基层执勤人员进行应知应会培训,提高所有官兵使用、保养、维修现代化器材装备的能力。

  (四)突出应急救援训练的针对性,提高基层官兵的处置能力。要强化业务理论学习。基层指挥员和战斗员要加强特殊灾害事故处置技战术学习,尤其是化学危险品和毒气的理化性质、技术参数、事故特点、处置程序与措施、行动要求、注意事项等等,在参加处置时做到心中有数,避免盲目、蛮干。要突出针对性训练。应急救援训练坚持从“实战”出发,结合本地区、本区域或辖区抢险救援的特点,开展好针对性训练。特别对于特殊灾害事故处置中的侦察检测、稀释降毒、稀释驱散、器具堵漏、进攻防毒、冷却保护、洗消处理等重点课目要进行分解训练和综合训练,锻炼提高基层消防部队抢险救援的处置能力。要强化科技练兵。社会抢险救援训练,既要注重训练手段的科学性,又要注重训练内容的科学性,向科技要战斗力。要针对各种社会抢险救援的处置,探索以现有装备实施处置和救援的战法,同时积极改革创新,挖潜现有装备潜力,增加高技术含量的内容,适应现代灾害事故处置需要。要制定和完善社会抢险救援处置预案。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深入调查研究,主动了解、掌握辖区容易发生特殊灾害事故的源头状况,制定的处置预案要经专家论证、切实可行、行之有效。并在此基础上加强模拟演练,不断修改完善,使预案更加科学合理,贴近实战。

  (五)加强灭火救援指挥系统建设和应用,提高部队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一是在指挥中心建设上,坚持“统联结合”的原则,加强各级指挥中心(接处警中心)建设,建成覆盖各级消防部队的计算机通信指挥系统。“统”即由总队统一组织、领导,按统一标准(根据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和部局关于“三台合一”的有关要求)统一开发,建成支队级指挥中心和大(中)队接处警中心。“联”即指建成的指挥中心要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形成一个统一的有机的指挥系统。二是在系统开发运用上,加强各类计算机辅助决策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在规范战训资料的基础上出台有关标准,统一建设涉及水源、预案、装备、实力等的数据库,适时利用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建成灭火救援指挥辅助决策系统。三是在现场图文传输上,加大火场无线通讯设备的配备,每个中队的无线通讯设备的装备水平达有关标准的要求;建成通达各大队的视频会议系统,实现视频会议、营区监控、远程教育等功能。加大事故现场无线图像传输系统的建设,充分利用卫星、数传电台、移动电话网等技术和资源,为每个执勤中队配备一套无线图像传输系统,将事故现场图像实时传输到各级指挥中心。

  消防部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一定会乘着党的十七大东风,充分发挥消防部队应急救援主力军作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一流的工作业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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